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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流轉合同集錦6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9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土地流轉合同集錦6篇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推進城市化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置:

二、面積:

三、土地補償標準:

四、土地補償金額: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全額支付乙方土地補償款;甲方按實際土地面積支付乙方補償款後,自動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該地塊的使用權,不得對該地塊的使用權歸屬及其地上附著物提出異議;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乙方的補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該地塊的具體使用,若違約,違約方自行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補償款到位之日起執行;

九、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自動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xx鄉政府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土地用途,用於大棚蔬菜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十五年,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合計 畝。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內,每畝每年租金為1000元。此後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麥計算,按當年10月1日前後十天的市場均價計算,但基礎價格不得低於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於簽訂本合同時交付年租金的`10%為訂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萬元(含訂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當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於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數交租金和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後,由乙方如數原狀交回該土地。

2、合同期內,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行使合法經營權,甲方不得干預。但可予以適當協助,並幫忙調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租金,並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出現荒蕪和毀地取土等現象,否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損失。

4、合同期內,不得私自分包、轉包、轉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轉。

5、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相應損失由乙方負擔,相應租金應如數繳納。

6、合同期內,如國家徵用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優先。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6項情形的;

4、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5、訂立合同所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5

甲方:廈門x公司

乙方:廈門y公司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專案。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裝置、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並於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專案。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專案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專案開發過程中或經營專案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廈門x公司

(蓋章)

乙方:廈門y公司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土地流轉合同 篇6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