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建築施工企業專案經理資質管理辦法》、《建築工程專案管理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定的有關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等》。為確保建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驗收規範,保證甲方與建設單位(投資人或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全面履行,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個人的經濟關係,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同時也為貫徹落實工程專案責任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名稱: ;
第二條 工程質量要求: 。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 日曆天。
第四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同意乙方同志為負責人,對該工程的質量、人身安全、工程進度、工程保修及費用、上繳管理費、交納工程稅金、該專案工資及工程相關債權債務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於規定要求專案總監到現場的,由乙方支付總監工資,繳納總監使用費,但總監到場並不減輕該乙方負責人同志的管理責任。
第五條 該工程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內部工程承包責任制,在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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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過程中無論有何變化,乙方必須保證完成國家稅金和各項規費。
第六條 工地監理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在工地開工前報甲方備案。
第七條 工程監理費必須由建設單位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建設單位每期監理費後,扣除應收的費用和代繳的各項稅金。再撥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專款專用,乙方原則上不得與建設單位發生任何形式的監理費收付。
第八條 乙方應上繳甲方管理費用標準:比例為工程總監理費的百分之 ( %)。
第九條 乙方在監理過程中所發生的人工工資、材料費、裝置費、材料試驗費、資料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協助乙方完成工程開工、竣工手續。
2、負責代扣代繳營業稅及其相關稅費。
3、對乙方宣傳和貫徹上級機關釋出的規範、標準及相關方針政策。
4、乙方若喪失對專案的管理能力或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不能正常履行本協議所明確的責任和義務時,甲方有權更換承包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工程進展,遺留問題待工程進展正常後再做處理。
5、支援乙方在授權範圍內行使正常職權,維護乙方的正當權益及經營活動,做好服務工作,以上各項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經營證件,辦理委託證書及相關手續。
7、監督乙方進行合法經營,對乙方的監理和經營活動有檢查、監督、管理和指導的權利,如發現乙方有違法經營,超出授權範圍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8、對乙方在監理過程中所形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債權債務、民事、刑事糾紛等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如果甲方已經為乙方承擔了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同時因乙方引發的一切後果,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式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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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乙方原因有損甲方聲譽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整頓,直至終止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責任。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不得將承包的工程轉包他人。
2、該工程應支出的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等由乙方支付。
3、建設單位及工程所在地的政府行政部門對該工程及甲方進行的.獎懲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遵守甲方的財務管理規定。
5、所有工程款要專款專用,保證不拖欠監理人員工資。
6、建立健全施工技術資料檔案,工程竣工後整理好各項監理資料,並將工程驗收證書報送甲方,以存檔備查。
7、施工經營期間不能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擔保或借貸款項。
8、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檔案,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
9、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維護甲方的信譽。
10、嚴格按照建設單位要求創造工程榮譽,每創一個市文明工地甲方將獎勵所交管理費 %,每創一個省優杯甲方將獎勵所交管理費的 %。
11、乙方自主決策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12、乙方所籤工程承包合同必須有甲方法人委託書,否則為無效合同,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搞好監理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在監理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在監理過程中所形成的一切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技術資料(包括招投標檔案、中標通知書、工程承
包合同、施工圖紙、竣工資料、驗收證書、結算審計報告等)原件必須報送甲方一份存檔。乙方若不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拒絕為乙方提供服務,收回一切證照,停止辦理一切簽字、蓋章手續,並有權對其提出經濟賠償要求。
16、甲方只提供技術資料專用章,蓋章只能用於工程技術資料的使用,合同用章需到公司核蓋。對於私刻公章的,一旦引起經濟糾紛,公司將追究負責人私刻公章罪,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直接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甲方職能管理部門不定期到施工現場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及時整改。
第十二條 工程涉及的補充協議或其他與甲方有關的權利義務必須經甲方或甲方書面辦理委託手續的本工程負責人(須在代理許可權內)簽字蓋章有效,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經濟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委託或蓋章確認之合同,視為未取得甲方之授權,後果乙方自負。
第十三條 甲方與發包人簽訂的監理合同中的履約保證金,由乙方支付,因乙方違約而造成履約保證金的扣罰,乙方不得向甲方追償。
第十四條 乙方鄭重承諾
因該專案的一切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本人自願全部賠償甲方,並以本人的全部資產和全部有價證劵作為擔保(包括房屋、交通工具、股票、現金、存款等),以確保該專案的正常開展和企業健康發展。(附身份證影印件)
第十五條 甲方法人委託乙方代理人,必須在甲方法人的授權範圍和委託許可權內依法行使代理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超出委託許可權和範圍的一切活動。如借款、借物、貸款等,否則甲方概不負任何經濟與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鑑於甲方收入只是微薄的管理費,無能力承擔民事經濟責任的事實,因此,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如發生訴訟,應承擔民事經濟責任。按法律規定必須由甲方起訴應訴時,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上的承諾,乙方必須接受執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乙方原因在經營期間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 若發包方違約需以甲方名義追索監理費,乙方應承擔所有追索時產生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4、 若乙方在履行合同時對發包方違約,法院等司法機構判決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的,乙方應全部予以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花費的差旅費、律師費等費用。
5、 工程完工後乙方若不履行保修監理責任,甲方派人的,發生的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一經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中止或解除,必須變更終止或解除時,應有要求一方提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中止或解除協議。但乙方應對在協議期內工程監理、法律、民事等時效期間內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因違法經營,造成嚴重後果的,除承擔全部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承包合同。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
電 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工程監理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河南科揚工程監理責任有限公司
乙方:盧氏汙水處理工程監理專案部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發揮甲方的巨集觀調控和管理職能,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經與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在甲方專案監理部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
一、工程專案名稱: 盧氏汙水處理工程
二、承包工作內容:
監理合同內包含的所有監理工作內容。
三、承包期限:監理合同內要求的工期以及經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的工期。
四、工程質量:實現監理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
五、工程安全管理:實現監理合同要求的安全標準。
六、費用及稅金的計取與繳納:
1、乙方按本專案總監理費用的10%作為履約保證金留在甲方賬上,工程完工後全部退還乙方。
2、甲方提取“委託監理合同”中總費用的20%作為管理費。稅金部分由乙方承擔,若乙方繳納,可憑稅票衝抵,否則甲方從監理費中扣除,剩餘監理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在每次建設單位將監理費進度款轉到甲方帳上後,甲方每次撥款時扣除管理費、稅收、總監費用及相應比例的保證
金後一週內支付給乙方(或打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相應款項的票據。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編制監理規劃,並稽核專案部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
2、甲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發現專案部有違法亂紀,不按國家有關法律、公司有關規定實施監理,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並對該專案部嚴加懲處,公司及專案部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3、公司將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專案部進行檢查,檢查中如發現應形成資料而未完成的,發現一份,公司將從監理費中扣留5-10元,逾期不提交資料的,公司將對該專案停止辦理一切蓋章、簽字,開具發票等手續。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各監理專案部在合同簽訂前,需將合同內容填寫完整,特別是工程名稱、工程規模、總投資、監理報酬及付款方式,工期等填寫詳細,並經公司主管領導稽核後,方可簽字蓋章。
2、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合同、監理規範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認真履行監理合同。
3、專案部監理人員,要團結協作,認真負責,嚴格監理,發現質量和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如施工單位拒不執行的,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必要時上報建設工程有關執法部門。
4、監理費支付,必須由公司出具蓋有河南科揚監理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或發票,並將監理費支付到甲方指定帳號,否則我公司對委託人所付款項不予承認。
5、乙方各專案部人員配備要齊全,專業要滿足所監理工作的需要,總監必須是國家級,專業監理工程師可以是省級監理工程師,但都必須有有效證件,見證員要經培訓取得見證資格的人擔任。
6、按照監理規範對工程監理資料的要求和內容及時編制、收集、整理。
7、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與編寫範例稽核承包單位提交的資料,合格後方可簽字或蓋章,要求施工單位內容完整、簽字齊全,日期明確,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簽字及時,不得故意拖延。
8、工程竣工前15天,應督促、檢查施工單位進行資料歸檔、整理,工程竣工後15天內將歸檔資料交回公司備案。
9、各專案部要在每月30日前向公司提交一份當月工程監理月報,報表格式由公司統一提供。
10、若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或及其它與監理方有關的責任事故,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處罰、被列為黑名單等影響甲方聲譽的情況,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並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接受甲方的處罰。 11、甲方為乙方提供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督監理,總監理工程師費用為2000元/月。
12、投標及監理期間若需甲方人員參與,乙方應承擔差旅費及相應外勤補助等。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有關法規辦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約完成,監理費餘額付清後失效。
甲方:河南至正工程技術諮詢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
負責人:(簽字蓋章)
2015年
日 月
工程監理承包協議書 [篇3]
甲方:山西德聖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監理專案部
隨著公司的不斷髮展與壯大,公司的業務也在迅速增加。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使各專案部能夠正常、有效地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承包工作內容:
監理合同內包含的所有監理工作內容。
三、承包期限:監理合同內要求的工期以及經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的工期。
四、工程質量:實現監理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
五、工程安全管理:實現監理合同要求的安全標準。
六、管理費的計取與交現:
按照監理合同金額15-20%上繳公司,監理合同金額小於5萬元的按10000元收費(注:不包括稅金),在合同簽字蓋章時一次性-交納,合同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按比例隨監理費付款逐次扣回。
根據以上規定計算,本專案應上繳金額為 萬元.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編制監理規劃,並稽核專案部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
2、甲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查,發現專案部有違法亂紀,不按國家有關法律、公司有關規定實施監理,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並
對該專案部嚴加懲處,公司及專案部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3、公司將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專案部進行檢查,檢查中如發現應形成資料而未完成的,發現一份,公司將從監理費中扣留5-10元,逾期不提交資料的,公司將對該專案停止辦理一切蓋章、簽字,開具發票等手續。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各監理專案部在合同簽訂前,需將合同內容填寫完整,特別是工程名稱、工程規模、總投資、監理報酬及付款方式,工期等填寫詳細,並經公司主管領導稽核後,方可簽字蓋章。
2、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合同、監理規範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認真履行監理合同。
3、專案部監理人員,要團結協作,認真負責,嚴格監理,發現質量和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如施工單位拒不執行的,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必要時上報建設工程有關執法部門。
4、監理費支付,必須按照合同要求憑具蓋有山西德聖諮詢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或發票,並將監理費支付到指定帳號,否則我公司對委託人所付款項不予承認。
5、乙方各專案部人員配備要齊全,專業要滿足所監理工作的需要,總監必須是國家級,專業監理工程師可以是省級監理工程師,但都必須有證方可簽字,見證員要經培訓取得見證資格的人擔任。
6、按照監理規範和山西省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中對工程監理
資料的要求和內容及時編制、收集、整理。
7、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與編寫範例稽核承包單位提交的資料,合格後方可簽字或蓋章,要求施工單位內容完整、簽字齊全,日期明確,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簽字及時,不得故意拖延。
8、工程竣工前15天,應督促、檢查施工單位進行資料歸檔、整理,工程竣工後15天內將歸檔資料交回公司備案。
9、各專案部要在每月30日前向公司提交一份當月工程監理月報,報表格式由公司統一提供。
九、其它事項
1、各監理部要及時認真地學習貫徹與執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及相關的政策和檔案。
2、要求各專案部均應配備下列資料叢書:
山西省建築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規程__山西科學技術出版社;山西省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__山西人民出版社;建築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與編制範例__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建築材料見證取樣試驗等。
4、其它未盡事宜執行公司有關標準。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約完成,監理費餘額付清後失效。
甲方:山西德聖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負責人: (簽字蓋章) 負責人: (簽字蓋章) 二00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