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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承包合同彙總5篇

合同協議 閱讀(7.87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承包合同彙總5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福州金榕橋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翁怡利、陳忠友、呂洋、陳長青

今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管甲方倉庫,乙方主要負責承包倉庫管理、出入庫、裝卸發貨、運輸、移庫、盤點、搬運、資訊反饋、貨物安全、消防安全、衛生安全等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責任

1、嚴格遵循先進先出原則進行辦理出庫發貨

2、保持所轄物資庫存準確率及系統資料準確率;

3、庫存數量即將達到安全庫存量時要及時預警,通知相關人員;

4、區域劃分、標示清楚,保持所轄物資碼放整齊、無散亂混放現象

5、將人為引起的庫存產品損壞控制在0.1%以內

6、確保倉庫安全,對安全工作人員分工部署妥當,做好防火防盜

7、保持所轄區域內環境衛生,好壞產品及廢棄物按類別有序堆放

8、每月末盤點清楚,無差錯,制定盤存表,盈虧要有分析(見盤點制度)。

9、服從上級安排、配合各部門及客戶工作、做事態度端正、不拉幫結派。

10、乙方應配合及管理金榕橋所屬所有門店倉管工作。

11、其他事宜詳見公司規章制度、盤點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二條:雙方責任

1、乙方應提供至少每天8小時以上的工時上班制,不分節假日的全天候服務,隨時滿足甲方提貨及倉管需求;並在每日24:00前保持手機通訊正常。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人員應接受甲方有關人員的正確指導,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甲方人員不得以有效憑證以外的形式(如:口頭通知或白條)讓乙方發貨,否則,乙方可拒絕發貨,並應將上述情形及時向甲方告知;

4、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包括儲存貨物的數量等資訊,不得讓無關人員檢視庫房,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本著求同存異,友好協商的原則,有問題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將問題積累下來,從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三條:承包勞動報酬及違約規定:

1、乙方承包人員分別為:倉儲主管翁怡利月薪6500元/月、倉管員陳忠友4900元/月、陳長青、呂洋分別月薪為4300元/月,其中除翁怡利扣除1000元/月作為押金外,其餘人員均為500元/月。總薪資費用20000元,期間每月總和薪資不得超出20000元,超出部分公司不予發放。

2、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於年底返還,以下條件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違約金

A、乙方中途離職者;

B、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者;

C、偷竊公司財產者;

D、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3、乙方若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管理倉庫,甲方將從乙方承包中的20000元內扣除相應部分。

第四條:變更及解除合同

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書面通知對方續簽或終止合同,如果繼續承包,則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並續簽合同。

第五條:違約及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在合同執行中產生糾紛,協商無效時,訴訟方可向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訴解決。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承包合同 篇2

企業全稱:

承租人全稱: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經營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商鋪出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入駐甲方經營管理的金華路休閒街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租賃區域

1.1乙方承包商鋪的區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宣告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現場考察過承包商鋪的區域,對上述區域的現狀和性質已經充分了解並表示滿意。

1.3 乙方對上述區域的經營範圍僅限於:

第二條:商鋪租賃期限

2.1 本商鋪租賃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滿,甲方有權收回上述區域,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約,則必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約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條 場地承包費、物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區域場地承包費用為第一年即從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月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從第二年即 年 月 日開始,以後每年的租賃費用在上一年租賃費用的基礎上遞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後用的原則,乙方須於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費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滯納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裝置設施進行估價折現以抵償甲方損失。若仍不足抵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該負責賠償。

3.3 本合同首期場地承包費用的發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實現付二押二。三個月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同時支付相當於二個月租金金額的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首期場地租賃費用加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保證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根據履行情況無息退還。乙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同時支付首期承包費用和保證金。

3.4 乙方單獨承擔場地租賃區域內的保安、保潔、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裝的經營裝置維護維修等費用。甲方提供乙方獨立使用的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裝置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3.5 承包區域內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 元 (大寫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費用同租賃費用同時支付。乙方支付場地租賃費和物業管理費的方式為 (匯款/現金),甲方的開戶行帳號: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場地租賃費和物業管理費後,開具合法憑證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費用以日計算。

第四條 其他費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乙方租賃區域實際發生的水、電、通訊、排汙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後的七天內支付給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按應付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經營、管理、裝修及費用承擔

5.1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裝修或安裝、改裝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裝修或改裝所需要的或可能發生的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報批的手續所需甲方提供的相關圖紙、資料等證明材料或需加蓋有關證明印鑑等,甲方應予以配合。甲方對於此等業務不得收費,因報批產生政府相關收費,由乙方承擔。乙方進行重大裝修或安裝重要設施可能會影響甲方的水、電供應的,乙方應事先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且乙方應配合甲方向有關政府部門辦理法定批准手續後方可施工。

5.2 乙方裝修時不能封閉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響相關設施的使用,也不得改變上述設施的用途,並保證達到國家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的規範要求,取得相關部門的合格認定檔案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糾紛的,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5.3 乙方自行承擔對該合同標的區域進行裝修的費用。

5.4 乙方進行裝修時,應當保證該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和員工的正常工作,如有問題需雙方事先協商解決。

5.5 裝修方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甲方單方面提出重複修改所造成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承包相關部位戶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裝設戶外招牌,但戶外招牌的位置、內容、設計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並且乙方應按政府規定辦理批轉手續及承擔政府部門收費。除戶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廈和車輛外圍安裝或張貼或懸掛任何招牌、標記、宣傳物或廣告前,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如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可隨時將其清除。為此如與甲方或第三方之間產生糾紛的,則乙方在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裝的招牌均屬於乙方的財產,乙方應負責定期清潔和維護並承擔相應的費用,保證整體的協調和整潔;乙方可隨時將其清除,但乙方應當保證清除後不存在任何有損商廈和車輛外牆牆體及形象的情況。

6.3 乙方應保證該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也不給甲方帶來名譽損害,因該招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對商鋪公共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保證這些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內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儘可能在乙方認為合適的時間內安排維修,以儘可能保證乙方的正常運營不受影響和干擾。

7.2 乙方辦理經營、設計、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環保、通訊、消防、衛生以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時,如需甲方提供乙方辦理報批所需的相關檔案、圖紙、資料等證明材料,或需加蓋有關證明印鑑等,甲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此業務不另收費用。因報批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遇到緊急事態時,若在營業時間內,甲方由乙方人員陪同進入該區域。但在非營業時間內或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區域,並且甲方不需負任何責任及賠償因進入該區域而產生的損壞。但事後甲方需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說明。

7.4 甲方在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理該非屬於乙方使用範圍內留下或未處理的任何紙箱、紙盒或其他任何種類性質的障礙物,以保持整個營業環境的整潔。甲方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

7.5 因甲方的過失直接引起的該區域的損壞,及甲方負責提供的設施和公共管線在設定上的缺陷或損壞,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傷亡、財產損失時,甲方應在法律規定的責任範圍內賠償乙方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經營管理區域內從事商業活動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商標註冊等相關證書。

8.2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和經營範圍。保證其在經營管理區域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

8.3 乙方對經營管理區負有完全管理職能,任何對經營管理區域的出租、分租或與第三者合租、設定抵押或擔保的行為都必須事先向甲方宣告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8.4 乙方保證本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場地經營費、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須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經營費、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8.5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經營管理區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經營管理區域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乙方不予維修的甲方可視實際需要在發生通知24小時後進行維修,所需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

8.6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對自費裝修及裝置安裝部分應進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確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獨立承擔經營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衛生、治安等方面的責任,自行保管經營管理區域內乙方的商品、裝置等財產。

8.8 乙方的經營管理區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裝修不當等原因,或由於乙方及乙方僱員、代理人的行為失職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傷亡、財產損失時,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者負完全責任,並賠償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 經營管理區域返還時的狀態

9.1 乙方須在經營管理區提前結束或期滿後三天內,把經營管理區域及接收時屬於甲方所有的附屬物、裝置、裝置,在甲方書面認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狀態下,交還甲方。乙方可帶走包括但不限於單體空調、廚房設施等可移動部分的乙方自有財產,固定部分不得帶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約定的時間將經營管理區域交還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費,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延遲向新租戶交付該區域而需要承擔的違約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約定的狀態將經營管理權返還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開支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保安責任

10.1 乙方自行負責其範圍內財物之保安、保管、監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範圍提供的保安員、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都不能構成甲方對乙方承租範圍內之財物負有保安、保管責任之證明,乙方在任何時候都對承租範圍內之財物負有保安、保管責任。

10.2 甲方負責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負責其承擔範圍內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條 合同提前終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11.2 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在發生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本合同,併合法地收回該區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賃費、物業管理費用、或應繳付的其他費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情況下,中斷其營業持續滿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經營管理區域用途或範圍的;

11.2.4 乙方營業執照被吊銷、登出,企業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請對乙方的任何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而使合同標的區域內的財產被查封的;

11.2.6 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須遵守或履行的規定,經甲方以書面通知,並給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後,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在此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11.3 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須遵守或履行的規定,經乙方以書面通知,並給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後,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在此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實際損失。

11.4 甲乙方依據12.2、12.3條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終止合同的,都應及時通知對方,照實結清各方相應費用。守約方也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但仍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其遭受的實際損失。

11.5 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於甲方經營定位偏離、管理不當受政府部門的強制干預,致使合同標的區域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負責儘快修復。合同標的區域修復期間,乙方免交租賃費用,待合同標的區域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賃費和其他費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規劃改造、動遷等致使合同標的區域無法恢復或經營的市場、環境基礎不復存在,合同不宜繼續履行,則甲乙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終止時,雙方應即時結清租賃費用及其它各項費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提前終止合同的,應以兩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不足以抵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裝置設施進行估價折現以抵償甲方損失。若仍不足抵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該負責賠償。

12.3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甲方經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後有權切斷經營管理區域的水、電供應或其他服務或採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動,直到乙方糾正違約行為,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標的區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送達

向任何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或通告,如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個工作日後,則視作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的,則投送快遞當日視作已送達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須以掛號信的方式通知對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5.1 雙方同意不向傳播媒介或公眾透露本合同內容,特別是相關費用,以及雙方企業資訊及商業祕密,否則視為違約。

15.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義務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所述內容。

15.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

第十六條 附則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附件三:商鋪場地平面圖

附件四:管理協議

附件五: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詳細地址:

經甲、乙雙方相互協商,將位於羊街村上橋組15個(3165平方米)扶貧專案蔬菜大棚的承包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有效限期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費金額:每年每個大棚上繳承包費500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鎮人民政府繳納當年承包費,共計7500元,其餘部分逐年繳納,每年繳納的`承包費將用於當地作滾動扶貧發展資金。

4、甲方專案大棚位於羊街鎮羊街村上橋組。

5、大棚僅限於種植或養殖生產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其生產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築物,否則,甲方有許可權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權強制chai除,並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應加以保護,除自然災害而外,其他人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不得將所承包的大棚轉包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將解除乙方承包權,合同終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費不予退回。

8、乙方要學習有關建立農業合作社方面的有關知識,熟練掌握大棚的種植或養殖技術,總結經驗,以傳、幫、帶的方式和周邊群眾一起致富,達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9、乙方用工時,必須使用羊街村貧困勞動力,且日工資不得低於40元/天。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社員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和出口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的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業的內容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年,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專案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⒉ 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⒊ 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 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專案;對以特定副業專案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專案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自主調整經營專案.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⒊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五、 雙方的違約責任

⒈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⒉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七、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公社(鄉)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承包合同 篇5

全文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畜牧業,為城鄉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為發展農業生產提供生產畜,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共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止。第二條 承包牧畜數量甲方將____(牧畜)發包給乙方飼養,共____頭(只)。其中,種母畜____頭(只),種公畜____頭(只)肉畜____頭(只)……。

第三條 承包的任務量與獲益分配

1.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的第____年____月以前,向國家交售肉畜____頭,規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頭,規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方必須保證有存欄數____頭,其中,種母畜____頭,種公畜____頭,幼肉畜____頭。

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規格交售給國家的____(牲畜)的價金,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乙方超額完成國家交售任務和上交甲方任務以外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欄圈____間、牧場____畝(如果有),提供給乙方飼料地____畝_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內,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公斤,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時間是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價商品糧____,其中,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須合理分配國家扶持畜牧業的物資和貸款指標,不得截留國家獎勵乙方完成派購牲畜任務的糧食、化肥等指標。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1.乙方必須保持欄圈的清潔衛生,防止疾病傳染。牲畜染病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飼養、牧放的牲畜不得損害山林、樹木、莊稼。

3.乙方必須愛護欄圈。合同期滿時,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欄圈、飼料地、牧場、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欄圈內的糞肥____%歸甲方,____%歸乙方。

4.乙方飼養的生產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牲畜轉包給他人飼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欄圈、牧場、飼料地、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使乙方不能進行正常飼養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時間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糧,應向乙方償付所欠草料、商品糧價值____%的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甲方如不及時向乙方分配國家發放的貸款和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如果截留國家獎勵乙方的糧食、化肥等指標,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規格、數量,完成對國家、集體的任務,每逾期一天,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超過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務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外,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牧畜重新發包給他人。

2.合同期滿,甲方提供的欄圈、工具等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修復或賠償;乙方飼養、牧養的牧畜如損壞國家、集體的山林、樹木或集體、個人的莊稼等,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將所承包飼養的生產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頭生產用畜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第八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飼養的牧畜損失,應根據損失的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原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2.合同執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