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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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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協議範本1

藏品轉讓協議

買賣合同協議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收藏品轉讓甲方的事宜簽訂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轉讓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藏品,約定藏品狀態見附件。??二、甲方於乙方交貨時,先按轉讓成本價(_________元)付款,甲方即擁有對該藏品的使用權與處置權,甲方通過對藏品進行增值投資(包裝、宣傳、附加文化內涵等)提升藏品價值;乙方保留該藏品增值部分的淨收益共享權,該增值部分淨收益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共享,甲方在增值淨收益實現後1個月內支付乙方。

三、雙方協議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同時約定乙方最低增值淨收益為_____________元;期滿未達約定最低標準的,由乙方按成本價回購藏品或由甲方按約定最低標準補足後買斷乙方對藏品的一切權利。

四、協議期間,該藏品由甲方負責保管,丟失損壞視同買斷藏品進行處理;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學變化引起變質、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即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協議範本2

甲方(收藏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合作投資方):

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自己的藏品,, , 件,價格(市場價估計) 元,實際投資收藏資金 元。

二、在合作過程中,以上藏品乙方注入收藏合作資金 元,由甲方出據借據,作乙方借給甲方資金,在成交後按投資比例參加收入分成。如是仿品賣不出,則按銀行最高利息計算,本利一起歸還乙方。

三、藏品由乙方全權代表甲、乙雙方參加拍賣或私下交易活動,在成交的總收入中提取 元作為乙方車旅費和其他開支。車旅費先由乙方支付。

四、收益分配:藏品拍賣或私下出售成交後,出售金額除去交拍賣公司的佣金、國家稅收、圖錄費等開支後,按投資比例甲方得 %,乙方得 %。

五、乙方在收到買家匯款後,必須在三天內將分配資金打入甲方帳戶。甲方在 銀行的銀行卡號為 。

六、其他補充協議:

七、以上合作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真誠合作,不得違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借 據

今借到現金 元用於合作收藏。藏品成交後,按投資比例分成,若藏品為仿品未成交,則按銀行最高利息計算,本利一起歸還。

此據

借款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協議範本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收藏品轉讓的事宜簽訂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甲方轉讓收藏品,乙方負責介紹買方,約定收藏品見附件。

二、甲方保證藏品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乙方不承擔任何與此相關法律責任。

三、雙方約定:成交前後,甲方不能與受買方見面或通訊,甲方提供藏品並書面提出最低成交價;若甲方違反約定,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藏品。約定成交價成交乙方按交易價10%收取中介費;若超過最低成交價成交,超出部分乙方收取20%的介紹費用。

,乙方以或者邀請 擔保,

該收藏品由乙方負責保管,丟失損壞視同以最低成交價買斷該收藏品進行處理;收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學變化引起變質、損壞的,乙方不負責任。

五、甲方提供銀行賬號,交易成功後,買方一次性全款打到甲方賬戶,甲方按照以上約定返給乙方應得的部分。除此以外,雙方均不計交易前後發生的任何費用,買賣完成後協議自然終止。

六、若交易失敗,甲、乙方將擔保物或藏品退回,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費用或責任,協議自然終止。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20xx-8-30

買賣合同協議範本4

甲方:大同市靈宇財金用品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本著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合同各方所有制性質及隸屬關係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雙方宣告

(一)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作如下宣告並保證宣告內容的真實性:

(1)乙方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民事主體,具備履行本合同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完全有資格有實力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作的與簽訂本合同相關的介紹、說明等均真實,不存在任何隱瞞;

(3)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供的用於銷售的商品來源合法,不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供的用於銷售的商品品質符合國家、省、市標準,或符合行業通行標準。

(二)甲方基於對乙方的信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聯營範圍及方式

1、合同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聯合經營工藝美術製品和藝術品(法律禁止銷售的商品除外)。如乙方經營藝術品,還應向甲方出具經營藝術品承諾書(詳見附件一)。

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場地,作為經營場地,甲方應按商品特點和經營的需要對經營場地進行裝修並承擔相應費用。

3、聯營期間,乙方完全獨立自主經營全部商品的採購、儲存、運輸、銷售事宜,並承擔所涉及的全部費用。

4、甲方如基於統一管理營運需要,或乙方所經營品種無法達到甲方整體經營需求時,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調整櫃位、增減營業面積及其他改換事宜(包括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認可甲方僅在提供的經營場地是否符合銷售目的的範圍內承擔合同責任,除此之外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與乙方共同或連帶承擔任何責任,否則,甲方享有追償權。

第三條 聯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於任何第三人;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在雙方聯營場所內再與第三人以任何形式進行合作經營;

第四條 收益分配及費用負擔

1、本合同期內,雙方按總銷售額(稅前)的比例進行收益分配,具體為甲方40%,乙方60%。

2、乙方同意按經營場地的建築面積支付給甲方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綜合管理費。

3、為促進商品銷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各類促銷活動,並每月按銷售額的_____%計提廣告促銷費用歸甲方支配;

4、聯營期內乙方承擔增值稅,其他應繳稅費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 結算

1、聯營期間所有營業收入必須由甲方派駐收銀人員統一收取。雙方同意以甲方銷售系統記錄的銷售數量和銷售額作為結算依據。

2、雙方同意總銷售額(稅前)每達到10萬元結算一次,每月最後一日進行一次月結算。

3、如顧客要求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應據實向甲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否則,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應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對增值稅發票的有關規定,不得借用、冒

用第三方的增值稅發票,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如果甲方有替乙方墊付的款項或乙方應該繳納的罰款及應該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管理費等,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應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

第六條 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定時,必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2、合同期滿一年內,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無質量投訴、無任何糾紛的發生等,甲方應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否則,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規章制度

1、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制定的全部規章制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認可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乙方自願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經收到甲方制定的全部規章制度,並對相關條款(包括處罰條款、免責條款)進行了詳細瞭解,清楚理解每一條款的意思。

3、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單方修改規章制度,乙方認可同意甲方單方修改後的規章制度仍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合同期內,乙方或乙方派遣的人員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視為乙方違約。

第八條 乙方履行合同應達到如下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銷售商品前取得一切合法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銷售的商品(含工藝美術製品、工藝品等)品質應合乎國家、省市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品種力求充實,售價應合理公道。若因商品質量遭到顧客投訴,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換貨。

3、乙方在銷售商品時應客觀、真實、全面的向顧客介紹商品,不得進行誇大、虛假宣傳、引誘消費、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

4、乙方不得儲存、陳列或經銷偽造、仿冒的商品。

5、乙方保證每次銷售的商品貨款一律送交甲方收銀臺點收取,不得漏開或短繳。

6、乙方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在每一件商品陳列或銷售前,須具備下列有關的證明資料,乙方應保證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並隨時提供。

(1)乙方具有經營資格的證明材料

(2)商品品牌在中國國內及國外的註冊證明或授權使用證明;

(3)國內代理商須具有時效性、區域性、品類性的代理資料證明及授權代理或授權銷售證書;

(4)商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銷售許可證、市場準入和檢驗合格證等各項從事正常、合法生產經營所需證照和許可、批准檔案;

(5)商品的質量檢驗標準及本地的主管部門和專業部門出具的質量檢驗鑑定書;特殊商品還須提供國家權威部門或國家級權威鑑定人出具的鑑定證書;

(6)進口商品須具備海關稅單、商檢證明等完整的進口手續證明;國內生產或加工的商品須具備生產廠家的有關資料;

(7)商品品類、品種及價格資料(按規定應有中文說明的應付中文資料);

(8)其他必要的資信材料。

8、乙方違反本條之規定,視為乙方違約。如甲方因此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責任或被政府部門處罰,乙方除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外,還應包賠甲方一切損失。

第九條 商品儲存

1、乙方陳列、經銷的商品由乙方負責保管,一切毀損、滅失的風險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商品的出貨(退貨、換貨、撤貨等)須報告甲方採購部門同意,經甲方保衛人員查驗並依規定的出口進出。

2、乙方應為貴重物品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以歸避相應損失

的風險。

3、甲方為乙方提供儲存箱、櫃或場地的行為,並不代表甲方承擔了相應的保管義務,乙方認可在甲方存放的商品的保管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工作

(一)甲方

1、為乙方銷售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乙方的銷售活動有序正常開展;

2、監督乙方銷售行為,對不符合合同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

3、提供經營場所,保障經營場所的衛生、照明、裝修等符合經營條件,促進銷售;

4、提供商場的經營管理及經營管理條件;

5、對乙方派遣的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並提供銷售培訓機會;

(二)乙方

1、應組織適銷對路的商品,不得經營任何性質的假冒偽劣商品;

2、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商品承擔三包責任,搞好售後服務;

3、獨自承擔商品的保管責任;

4、遵守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不得無故停業,保證經營的連續性;

5、乙方須允許國家有關部門或甲方對商品質量進行抽查,並承擔相關抽檢費用;

6、乙方的商品價格須符合國家物價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調價,確需調價時,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執行;

7、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因此涉及甲方並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