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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建設土地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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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村委

社群建設土地租賃合同

乙方: 公司

為發展民營經濟,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經雙方共同協商,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用土地位置及面積

土地位置:

佔地面積:公司淨佔地面積 畝,路中半面積 畝(具體詳見附圖)。

二、使用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租金淨地每畝每年 元,每年共計 萬元(大寫: ),路中半的價格每畝每年 元,每年共計 萬元(大寫: )。共計 萬元(大寫: )。以後的土地租賃價格隨著糧食價格上漲而上調並與鎮內其它租地企業等同。

四、租金的付款方法

簽訂合同後,租金每年一付,乙方必須先付清當年租金,方可取得土地的租賃權。以後每年的租金於當年3月 日前將租金一次性付清。

五、土地交付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拖延。

六、土地的管理與使用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租賃期間土地所有權歸甲方,乙方無權轉租、轉讓、轉賣。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由乙方管理與使用,並按照國家有關土地政策,在上級允許出讓該宗土地時,乙方有優先購買權,並承擔法律規定的各種稅費。甲方有為乙方提供租地良好外部環境的義務。

七、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2、簽訂合同5日內,乙方必須將租金匯至甲方提供賬戶,乙方在簽訂合同後15日內必須動工建設,否則甲方按每畝每年租金的5‰收取違約金。

3、市政府同意將該宗土地出讓給乙方後,土地出讓金到乙方賬戶的當天本合同自行終止。

4、如乙方招聘工人,在同等條件下需優先錄用甲方村民。

5、租賃期間甲方應積極的協助乙方辦理徵地手續,若租地期間未能辦完徵地手續,乙方可按租賃性質繼續使用。

6、租賃期間如遇上級建設需要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其中土地徵用補償費屬甲方,乙方所投資的地上附屬物的補償屬乙方。

7、違約責任:除上述規定的違約條款以外,任意一方擅自違約,依據有關法律賠償另一方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8、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訂的權力。

9、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存一份。

10、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

甲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社群建設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打造建設步伐,提升辦事處形象,提高城鎮品位,甲方與乙方經多次論證及協商,本著雙方自願的原則,甲方決定將辦事處工業園區內一宗土地有償提供給乙方進行房產開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土地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利用的土地位於**辦事處 以北, 以南, 以東,佔地 畝。(附現狀圖)。

2、該宗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甲方根據本協議一次提供該土地給乙方,乙方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該土地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不能影響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

第二條 土地使用方式

該土地屬於有償使用,面積為 畝,現取得國有土地指標的'土地按每畝 萬元交納;其他土地按每畝 元交納。該款項由國有土地指標的摘牌後交納;臨時無國有土地指標的土地於** 年 月 日前交納。今後獲得國有土地指標的土地後,每畝補至 萬元(上級政策不變的情況下)。

第三條 其他事項

1、建設規模要求:乙方必須按照規劃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如要改變規劃設計,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本專案計劃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竣工交房。

2、在使用期內,如遇國家建設或地下資源開發徵佔土地時,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所建附著物補償歸乙方,徵地款由甲方享有。

3、乙方利用該土地,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乙方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必須按國家規定在甲方所在地交納一切稅金,保證照章納

稅,保證守法經營,必須按國家房地產開發規定辦全所有手續後方可開發。手續不全或不按規定程式開發,出現的一切問題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

1、甲方保證乙方運營環境良好,負責協調地方關係,經發、公安等職能部門要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轉。如遇經營場所受到地方無辜干擾等問題,由甲方負責及時處理。

2、甲方負責協調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土地辦理有關費用包含在每畝 萬元之內,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在雙方確定後7日內清理完成該宗土地所有地上附著物,並協調水、電的接通,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辦理工商、稅務、環評等相關手續,所有稅金必須在甲方所在地繳納。

2、乙方必須按甲方同意的規劃設計要求建設,達到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規模要求。並且保證於 年 月 日底前動工建設,必須在 年 月 日開始陸續竣工交房,逾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乙方投資自行處理,處理期限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其他條款甲方也享有以上權利。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未按程式進行施工建設或未能履行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另行轉讓,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效力相同),如出現爭議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

執三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