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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13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廈門個人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廈門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廈門個人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出租之物業座落於 ,建築面積 ㎡,室內裝置及裝飾包括 。

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 ,水錶底數 ,煤氣表底數 M3。

一、租賃用途為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每期交租應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煤氣費、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房屋產生的費用:

六、租賃期間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及結構,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裝置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乙方需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未續租又逾期不歸還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離,並向乙方收取壹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九、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租憑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對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作為違約賠償金,乙方獨自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十二、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法律政策的規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後的相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處理。

十三、乙方如為外來人員,須遵守本地相關法律規定,及時到租賃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六、補充條款或備註: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廈門個人房屋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國家和地方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狀況

1、房屋坐落: 區 路(街) 號 室房屋所有權證號: (或其他產權證明: )

2、房屋的建築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間數 間,公共部分與公用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實際使用面積 平方米。

3、裝修及設施情況(附件一)。

二、租賃用途:

該房屋僅作(□住宅 □商業 □辦公 □生產用房□ )用途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

三、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套 □間 □ )計價。

2、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3、租金變動條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 天內須向甲方繳納 月的租金作為定金,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五、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甲方應負責向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登記手續。

3、如需買賣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4、甲方負責對房屋及其房屋附著物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5、交房之前甲方應負責結清出租房屋的有關費用(□物業費 □水電費 □電話費 □煤氣、閉路電視費 □寬頻網費)。

6、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7、租賃期間,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稅費,或因其他債務糾紛導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8、其他約定:

六、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4、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未簽訂續租合同乙方繼續使用房屋,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5、乙方應負責繳納出租房屋租賃期內所發生的費用(□物業費管理費 □水電費 □電話費 □煤氣費、閉路電視費 □寬頻網費 □ )。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7、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8、其他約定:

七、房屋交接約定:

合同期滿後 天內,甲方雙方按以下約定條件交接:

1、裝修清場約定: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裝修狀況 □保留租期屆滿時的裝修狀況 □期滿前 天與甲方協商後另定交接條件□ )。

2、定金約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時,甲方應將定金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欠繳的租金及其他未結清的費用,則甲方可將定金折抵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遺留物約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權任意處置另一方的遺留物。

4、其他約定: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額的千分之 向甲方加收違約金,違約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4、其他約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2、將承租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房屋的;

4、拖欠租金連續 天或累計 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違規活動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

3、出租房屋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擔;

4、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現狀;

5、以欺詐手段騙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擔的房屋或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擔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賃合同經租賃雙方簽章後生效,並主動向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登記備案。合同無效、被撤消或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條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並按時繳納。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按時繳納,可由乙方代繳,其代繳金額可以從租金中抵扣。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條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簽訂後15天內,由(□甲方 □甲方委託乙方)依法向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記機關:(蓋章)

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登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