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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銷售代理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76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獨家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1

甲方(授權方):______市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約事項

1、為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本合約書的全部條款,並能共同守約執行。

2、雙方合作的基礎: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共同發展。

3、雙方合作的目標:長期合作,謀求產品的更大市場佔有率。

4、甲乙雙方在本合約有效期內,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______系列產品在_____區域內,授權乙方獨家代理銷售。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有權確立代理區域內的銷售方式;

2、有權在代理區域內進行各種促銷活動及廣告發布;

3、代理區域內的分銷/零售商戶及銷售/庫存狀況/客戶退貨及反饋,須每月定期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報告;

4、嚴格執行甲方的銷售政策及價格體系,不得在代理區域外或非價格體系內銷售;

5、自覺維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及價格體系,不得有損害甲方智慧財產權及企業形象的作為並協助配合甲方對上述行為進行市場監督,對侵犯甲方權益的行為進行報告及打擊;

6、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且任何往來款項需匯至甲方指定帳號、沒有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的款項,甲方則視為未收款;

7、乙方和甲方確定試銷關係以後銷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轉交給乙方負責後期的經銷,在此期間甲方不得重設分銷商,影響乙方的銷售。

三、代理/經銷數量/價格/廣告支援

1、代理/經銷商之銷售數量要求:

獨家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此代理數量,為我公司系列產品之數量,各經銷商首次提貨量在必須在_____臺以上,乙方試銷期為_________個月,試銷期銷售額不能低於_________臺。

2、如確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動的支援,乙方需把相關的資料傳給甲方,經過甲方稽核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廣告或推廣上的支援

四、交貨與訂貨

1、交貨/訂貨—由乙方下定單至甲方經甲方確認交貨時間,乙方將全部貨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甲方按期將貨物傳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況除外)

2、乙方每次訂貨量運輸費用有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票據—本合約之營銷價格全部為不含稅之價格,如代理要求發票,則在代理價格上加收稅款。

五、售後服務

1、乙方應至少有一專職人員負責甲方產品的售後服務,並有能力進行簡單維修及判定客戶申訴/調換貨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諾由售出之日起“一個月包換,一年內免費保修”,所有保修服務按照<保修單>處理。

2、乙方在擔當甲方產品代理時,有銷售與甲方同一型別的產品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確定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銷售範圍。並能嚴格執行甲方公司規定的價格體系,監督其他代理商串貨及不執行價格體系銷售的行為。

4、甲方在已確立獨家代理商區域內,不再確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場及產品材料價格變化而引致產品調價時,甲方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妥善處理價格體系。

6、甲方保證乙方的利益/權益,對代理商的違約行為:不按價格體系及總代理區域銷售等進行懲罰和制止。

7、甲乙雙方正常合作期間 返修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如果乙方月銷售額低於__________元,或由於乙方專案轉變造成雙方三個月未合作,合同自動失效,甲方將不再承擔維修及其他任何費用。

六、違約及終止

1、乙方違約,甲方將視情況,停止供貨,終止代理合約等措施,嚴重損害甲方企業利益及形象/破壞產權等行為,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予與處理。並追究經濟損失。

2、雙方中任一方終止代理合約,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並取得對方同意。有關終止代理合約善後工作,雙方商議解決。

七、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解釋權在甲方。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機關仲裁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2

製造商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制造商)

註冊地點:_________

代理商名稱:_________(簡稱代理商)

註冊地點: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_________為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製造商;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製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製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製造商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製造商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製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製造商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製造商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製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製造商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製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製造商的職責:

製造商應: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檔案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洩。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製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製造商。

8、利害衝突:

茲宣告,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製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製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有損於製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洩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洩露製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簽字):_________製造商(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3

本協議繫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當事人一方______公司按中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與他方當事人_____公司,按______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商)所簽訂。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任與接受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代理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代理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代理商同意並接受上述委託。

第二條代理商的義務

代理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於代理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範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代理區域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區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區域)。

第四條代理商品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

第五條獨家代理權

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賣方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或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於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代理商。

第六條最低代理額和價格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代理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於____________,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第七條訂單的處理

在招攬訂單時,代理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代理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對於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佣金請求權。

第八條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於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佣金

賣方接受代理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後,就應按商品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貨幣)支付給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第十條商情報告

賣方和代理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資訊的報告,以儘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代理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第十一條商品的推銷

在代理區域內,代理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工業權保護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於代理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後,代理商地銷售庫存代理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代理商也承認使用於或包含於代理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於賣方所有,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侵權,代理商應及時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採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第十三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代理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檔案,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十四條協議的中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應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後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併,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準據法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___________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仲裁

於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事及中國軟體相關法律,並根據誠信及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此合同。雙方申明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所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嚴格執行本合同如下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地區總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優惠政策。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產品均為正版產品並保證乙方所在區域即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區域的客戶銷售本合同的標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及時為乙方提供與產品銷售相關的技術支援、資訊及資料便於乙方開展銷售及宣傳工作,乙方在銷售方面應積極密切配合。

3.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銷售、市場、庫存等資訊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4.每次發貨量由雙方協商決定。首次訂貨量不得低於__________萬元(折扣後)。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積極主動推廣甲方的產品並配合甲方做好相應的市場活動,便於促進銷售。

2.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進行調換。(乙方造成的人為損壞如劃傷、壓裂等情況不在甲方負責調換範圍內)。

3.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產品相關價格、代理規定等情況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詐行為,即銷售給乙方的價格高於其他代理商的,那麼乙方不受上款規定約束。

4.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產品做任何侵權行為,不侵害產品發版權及商標權,在銷售過程中,一但發現版權被他人侵犯,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幫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屬經銷商或專賣店供貨。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一旦發生違約,違規行為對甲方名譽、經濟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其特約經銷商的資格,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增設代理或者直接實施銷售行為的或有價格欺詐行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五、銷售政策

1.乙方須銷售甲方的全部產品,甲方銷售給乙方價格為零售價的__________折(除特殊產品以外)。零售價見附表。

2.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

六、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三天內將貨發出。

2.鐵路:甲方負責將乙方所須產品走鐵路運輸運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車站,由乙方負責從車站提貨。

3.公路:甲方負責將乙方所須產品走公路運輸公司運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貨運公司,由乙方負責從貨運公司提貨。

4.乙方應在收到貨後應立即驗貨核查,如有問題須在三天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內沒收到乙方的通知視為本批貨與甲方的出庫單數量、品種核對無誤。

5.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調貨時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傳真影印件有效。

3.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零售價格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5

甲方:

辦公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辦公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互利、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 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物業

1、 名稱:

2、 類別:

3、 位置:

4、 建築結構:

5、 建築面積:23000 平方米

(最終以房管局產權科核定面積為準)

6、 用途:居住、商業

第二條:合作性質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代理銷售「本專案」;代理性質為獨家代理銷售。乙方協助甲方獲得此專案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委託銷售代理期限

1、 代理銷售準備期: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取得之日為止。

2、 代理銷售期限:「本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取得後,並向市場進行公開發售為開始至「本專案」銷售完畢為止。「本專案」整體銷售週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形成書面文字,雙方確認蓋章,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具備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 代理銷售期限結束前一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進行協商,

如雙方同意續約,應於期滿前1個月簽訂一份補充協議,確認延續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第四條:代理範圍內房屋銷售價格:

「本專案」銷售均價為 元,雙方簽訂價格確認單。價格確認單作為合同附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客戶款項收取約定:客戶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項由甲方收取,開具甲方公司的合法財務票據。

第六條:代理費結算及支付

1、 代理費比例計算標準為甲乙雙方確定銷售均價的 %收取

代理費,若乙方按照高於甲乙雙方約定的均價,則產生了溢價部分,溢價部分乙方提取15%作為乙方的服務費用.

具體提取的比例為:

乙方代理服務費=甲乙雙方確定的均價*總建築面積* %+(實際銷售均價―甲乙雙方確定的均價)*總建築面積*15%

2、 乙方代理費須於甲方與客戶簽署正式銷售合同或其它具法律

約束力的檔案後,獲取首期房款且辦理相關手續後,乙方對本套房屋的代理銷售即告完成,乙方可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成交價格提取代理費用。具體代理費用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執行。

3、 以上之代理服務費根據當月實際合同額將於次月 10 日前結

清,由乙方開立請款單後7天內全額支付。如7日內不支付代理服務費,則乙方將有權向甲方追繳欠款金額0.05%/天的滯納金。

4、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已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戶退房事

宜,甲方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定收取客戶(買方)相關費用,但不影響乙方對本套房屋銷售代理費用的結算。

第七條:推廣費用

所有有關「本專案」之一切推廣費用如售樓處裝修、辦公傢俱、廣告、印刷及製作、設計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將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合理的推廣費用計劃,推廣費用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及實際需求予以適當調整。具體程式為乙方提請詳細方案,甲方審批後執行。

第八條:「本專案」功能配套及環境設計完善費用

為了更好地進行銷售,乙方將根據銷售的實際需要,本著節約、實效的原則制定「本專案」功能配套及環境設計完善方案,由甲方負責實施並支付費用,乙方將全力配合協作。

第九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 甲乙雙方在「本專案」合作過程中應精誠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順利高效進行。

2、 甲方責任:

2.1甲方負責辦理銷售商品房的必須證件及資料,並向乙方提供影印件。

2.1.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2.1.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影印件)

2.1.3工程規劃許可證(影印件)

2.1.4開工證(影印件)

2.1.5售房許可證(影印件)

2.1.6物業整體規劃平面圖(包括物業內及周邊主要配套公建及其它公建說明)

2.1.7各樓層單體平面圖及各單元銷售面積

2.1.8甲方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影印件)

2.1.9天津市物價局對該物業的銷售價格的批覆檔案(影印件)

2.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月支付銷售代理費。

2.3甲方保證「本專案」的各項手續的合法化及專案配套設施的完備化,嚴格遵守工程進度。

2.4甲乙雙方共同制定「本專案」針對消費者的書面承諾,以便保證乙方銷售人員對外銷售口徑的一致性。

2.5甲方提供銷售場地並負責銷售場地的相關費用,包括水、電費、銷售現場的固定電話費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費用。

2.6購房客戶(買方)在辦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方應提供及時的合法文字及票據的配合。

2.7甲方負責稽核乙方以甲方名義與購房者(買方)簽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