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

合同協議 閱讀(1.99W)

現如今,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轉讓出資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一、 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公司的所屬位於惠州大亞灣中心北區用地面積平方米,西區上田用地面積4408平方米,西區上田用地面積5630平方米的土地,以上3塊土地已辦理好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2 公司借出資金2750萬元整,分別為大亞灣某公司借款 萬元,大亞灣某公司借款700萬元,大亞灣建委借款50萬元。

二、轉讓公司債權債務,經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自行處理,(但需要甲方協助的'事宜,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處理。)

三、轉讓公司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 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後七天內乙方應將人民幣_______ 萬元整付至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指定的帳號內,(該款為甲、乙雙方共管)。甲方辦理轉讓公司報批手續完畢後,乙方應即付人民幣_______ 萬元到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指定帳號內。餘款在辦理轉讓公司·法人變更手續完畢後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乙方辦理好公司法人變更手續完畢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其經辦人員在清單上蓋單、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五、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經由甲方負擔。

六、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2

合作伙伴:_________

姓名、性別、年齡和地址是______。

(其他合夥人應按上述順序填寫上述專案)

第一條合夥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至_____年。

第四條投資金額、方式和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形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作伙伴按上述順序列出)

2.所有合夥人的出資均應在__________之前繳納。

逾期未繳或未繳的,銀行利息按到期金額計算,由此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3.該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合夥企業終止後,每一合夥人的出資應保持為個人出資,並在時機成熟時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和債務承諾

1.盈餘分配應以______為基礎,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諾:合夥債務首先以合夥財產償還。

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合夥企業債務按每一合夥人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出資的'接納、提取和轉讓

1.職業:①本合同必須得到認可;

(2)經所有合夥人同意;

(3)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取款:①只有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允許取款;

(二)不利於合夥的,不得退出合夥。

(3)退股應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並徵得所有合夥人同意;

(四)退夥後,應當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無論出資方式如何,都應以貨幣結算。

(5)未經承包人同意,自願退出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出資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在轉讓期間,合作伙伴有接受轉讓的優先權。

如果轉讓方以外的第三人被接納,第三人將被視為接納方,否則轉讓方將被視為退出方。

第七條合夥董事和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是合夥企業的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①在國外開展業務並簽訂合同;

(二)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

(三)銷售合夥產品(商品)和購買共同商品;

(四)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⑤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企業的管理;

(二)聽取合夥企業負責人開展業務的報告;

檢查合夥企業賬簿和經營情況;

(四)共同決定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的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未經許可以合夥企業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如果企業獲利,合夥企業將根據實際損失賠償損失。

2.禁止合夥人從事與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加入其他合夥企業。

4.禁止合夥人與該合夥企業簽訂合同。

5.合夥人違反上述條款的,應當賠償合夥企業的實際損失。

勸阻並不聽取所有合作伙伴的除名決定。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企業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①合夥期限屆滿;

(2)所有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三)合夥已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四)合夥企業被依法撤銷的。

(五)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法院決定解散。

2.合夥企業終止後的事項:①立即選舉清算人,邀請_______名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二)清算後有盈餘的,按照收回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盈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的專案可以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合作伙伴或第三方,價格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損失,無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合夥企業共有財產應首先用於償還損失。

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償還損失的,合夥人應當按照出資比例承擔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的爭議,應當本著有利於合夥企業發展的原則,通過相互協商解決。

如果談判失敗,你可以訴諸法庭。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訂並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夥人集體協商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作伙伴:_________

合作伙伴:_________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3

雙方協商一致,並且對轉讓過程中的權責明晰負責。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與________________(注:目標公司的另一股東)在_____年合資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

經協商一致,雙方就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額(以下稱為本次出資額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為本協議),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資額轉讓

1.1轉讓方和受讓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方式由轉讓方一次性向受讓方轉讓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資額(以下簡稱“轉讓出資額”)。

此項轉讓已經獲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同意。

1.2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出資額的同時,其擁有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___公司合資合同(出資協議)以及章程規定的附屬於出資額的其它權益將一併轉讓。

二、轉讓價格

2.1本次出資額轉讓的依據(如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第______號審計報告,基準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確認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資額價值為_________元。

2.2本次出資額轉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下簡稱“受讓價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以後的三十日內一次性向轉讓方支付受讓價款。

3.2在受讓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項支付義務以後,由雙方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驗證報告,該報告出具以後,轉讓出資額立即交割。

3.3轉讓出資額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積利潤中與轉讓出資額相對應的股東應享有紅利的分配權歸轉讓方所有。

四、宣告與保證

4.1雙方對各自的主體資格宣告與保證以下各項:

4.1.1具有中國國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4.1.2具有並能擁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訂明的義務;

4.1.3無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礙本協議自生效日起生效並對其產生約束力;

4.1.4履行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之檔案訂明之義務,不會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在本次出資額轉讓過程中,應互相充分協商、緊密配合、積極支援。

4.2轉讓方進一步宣告與保證,本次轉讓之出資額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狀態、並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擔保或其它第三者權益。

4.3受讓方進一步宣告與保證,受讓出資額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五、轉讓方義務

轉讓方還應承擔以下義務:

5.1轉讓方有完全的權力、權利和能力簽署本協議並將其對公司擁有的一切權利及義務依據本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5.2轉讓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受讓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出資額;

5.3提供的有關資產與業務的檔案和資料是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

六、受讓方義務

受讓方還應承擔以下義務:

6.1本協議簽署時向轉讓方提交根據其章程的有關規定,其內部作出和出具的與本次出資額轉讓有關的有效決議和授權書(下劃線部分為受讓方為法人時需提交的檔案)。

6.2保證按照本協議第3.1條的規定支付出資額轉讓款項。

七、保密

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宣告與保證需向第三人披露,雙方同意並促使其有關知情人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本次出資額轉讓有關的事項嚴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8.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8.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種自然災害、市場風險、政治事件等。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違約責任

10.1本協議生效後,除本協議第八條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現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必須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出資額轉讓總金額的4%的違約金。

10.2如果受讓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支付轉讓款項,則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受讓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轉讓方支付相當於出資額轉讓總金額的4%的違約金。

十一、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1.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和履行適用中國現行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11.2本協議下發生的任何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十二、補充、修改和轉讓

12.1本協議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必須經雙方作成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12.2本協議雙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十三、稅收和費用

雙方應各自承擔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而產生的應由其繳納和支付的稅收和費用。

十四、附則

14.1本協議中使用的標題僅用作對內容的提示而不作為對條款的解釋。

14.2雙方同意本協議替代所有原先雙方的口頭承諾而成為一份完整反映雙方共識的協議。

14.3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同樣有效,其餘供審批之用。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4

甲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地址:

通訊地址或郵箱:

乙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或郵箱:

丙方:

【律師提示】

1、合同名稱可以有多種,如合資合同,合作合同,投資協議;

2、簽約各方即為投資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成立後即為股東;

3、投資方資訊應全面、準確。

投資各方經充分討論,友好協商,就合作投資開辦 有限責任公司一事,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資共同遵守。

【律師提示】

1、前言部分可簡潔明瞭,也可根據各方實際情況寫明合作投資原因;

2、因公司章程多數情況下會使用工商局標準版本,對各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限制太多,本合同內容如寫得全面細緻,可成為實質上的章程。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況

第一條 公司名稱

投資各方合資設立的公司為 有限責任公司。

【律師提示】

1、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

3、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以預先核准的名稱為準。

第二條 公司住所

公司經營場所在 。

【律師提示】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2、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

3、公司登記須以住所為準。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範圍為 (如若與營業執照不符,以營業執照為準)。

【律師提示】

1、公司經營範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2、超出範圍經營有一定風險。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為 。

【律師提示】

1、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有最低要求;

2、註冊資本可分期繳付,但須注意首期比例與分期期限,最好明確約定;

3、第三人代墊資金須瞭解相關風險。

第二部分 投資者投資情況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1、

2、

3、

4、

5、

【律師提示】

1、股東法定人數限制;

2、股東基本資訊須清楚、準確、完整;

3、有名義股東可考慮實際投資人列名與不列名的各種方式。

第六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一)出資方式與出資額、佔註冊資本比例:

某某以貨幣 元出資,佔註冊資本 %;

某某公司以裝置出資,折價 元,佔註冊資本 %;

某某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經評估作價 元,佔註冊資本 %;

某某以智慧財產權出資,折價 元,佔註冊資本 %。

【律師提示】

1、貨幣以及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都可作為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2、非貨幣財產出資時是否需要評估應綜合考慮其費用與風險,包括市場行情變化帶來的價值變化風險;

3、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法律規定標準;

4、作為出資的財產產權不清晰會存在法律風險;

5、出資比例應儘量避免各佔50%或各股東相加形成兩方各50%的現象,以防公司股權僵局。

(二)出資時間:

【律師提示】

1、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2、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4、注意比例規定與期限規定。

(三)不能如期繳納出資的違約責任:

【律師提示】

1、明確約定比無約定更好操作;

2、可以約定各種不同的方式。

(四)公司成立後股東名冊或/和出資證明與本條不一致的,以 為準。

【律師提示】

1、公司成立後可以出具出資證明,出資證明須與註冊登記的一致,存在與實質出資不一致的風險;

2、隱名投資人與名義股東可能存在風險。

第七條 投資者(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二)投資者(股東)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

(三)投資者(股東)按出資比例享受利益分配。

(四)不參與管理的投資者(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律師提示】

1、表決權與分紅權可與出資比例不一致,各投資者可協商確定;

2、出資比例可分為約定與實繳,建議約定實繳與認繳不一致的變通方式;

3、不參與管理的投資者應考慮知情權與監督權的實現方式。

第八條 公司設立事務承辦人的職責

全體投資者(股東)指定 為公司設立事務承辦人,承辦人可親自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公司設立事務。

【律師提示】

1、指定一或兩人可提高效率;

2、辦理名稱核准、驗資、登記等手續。

第三部分 公司股權變動

第九條 股權轉讓

(一)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律師提示】

1、以上條款為法定內容,本合同可作不同約定;

2、有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關係的可考慮在此作限制約定。

第十條 股權繼承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是否繼承股東資格,須股東會討論,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方可繼承股東資格。

【律師提示】

本條非必備條款;各投資者應充分考慮公司的人和性,確定應否有此約定,以及表決權比例。

第十一條 公司增資

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律師提示】

增資認繳比例可事先約定。

第四部分 公司機構

第十二條 股東會的組成及職權

(一)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二)股東會的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職權。

【律師提示】

1、上述職權是參照法定內容,職權內容與範圍可由本合同或以後的章程約定;

2、股東會職權須與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職權綜合考慮。

(三)股東會的召開程式:

1、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2、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於每年 舉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3、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6、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7、對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8、股東會股東的表決權按實繳出資比例行使,過半數通過有效;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律師提示】

1、會議通知時間應約定較短時間;

2、程式一經約定,須遵守,否則有致使決議無效的風險。

第十三條 董事會的組成及其職權

(一)董事會組成:

1、董事會成員為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

2、董事由 辦法產生,任期 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董事長、副董事長由 辦法產生;

【律師提示】

1、成員最好為單數,以防公司董事會僵局;公司較小,可只定執行董事;

2、董事、董事長產生辦法可自行約定,任期在三年內;

3、若有國有投資主體須注意職工董事人數。

(二)董事會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職權。

【律師提示】

1、上述職權是參照法定內容,職權內容與範圍可由本合同或以後的章程約定;

2、董事會職權須與股東會職權綜合考慮。

(三)董事會召開程式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4、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律師提示】

1、會議通知時間應約定較短時間;

2、議事方法與表決程式宜簡單;

3、程式一經約定,須遵守,否則有致使決議無效的風險。

第十四條 (總)經理及其職權

(一)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二)經理的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律師提示】

1、經理可由股東或董事擔任,也可外聘;

2、經理職權應與董事會職權綜合考慮;

3、財務負責人與總經理同為考慮重點;

4、職權設定上須防範治理僵局。

第十五條 監事會及其職權

1、監事會由 人組成。

2、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3、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4、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律師提示】

1、人員不得少於三人,不設監事會的除外;

2、監事會應有職工代表;

3、可自行約定主席產生辦法。

第十六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擔任。

【律師提示】

在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中可任選;

第五部分 合同效力

第十七條 通知地址

各投資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其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絡方式均真實,準確,各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絡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絡和傳達,如果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其他投資方,否則,因以上聯絡方式的錯誤致使其他投資方無法送達或者變更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變更方承擔。

【律師提示】

因地址的變更帶來的不便可能引起法律糾紛。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投資各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律師提示】

1、約定管轄地有利於各投資方清楚解決糾紛的途徑;

2、約定須明確且合法,否則無效。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投資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地為 。

【律師提示】

1、可約定生效條件,若公司涉及到須經批准的,應約定經某機關批准後生效;

2、合同份數應考慮投資人人數以及公司與工商局等機關所需數;

3、建議約定本合同與公司章程的效力大小,並注意與公司章程的對應。

以下為簽名(蓋章)頁

甲方:

乙方:

丙方:

【律師提示】

1、自然人應親自簽署,如委託他人代簽,須備委託書;

2、法人應蓋經備案的行政公章;

3、日期準確。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該股份轉讓協議由下列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於 年 月 日在簽署。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甲方與乙方單獨稱為“一方”,合稱“雙方”。

鑑於:

1、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註冊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為,總股本為。甲方是目標公司的正式註冊股東,持有目標公司%的股份;

2、甲方願意按本協議的約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標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轉讓條件及程式的前提下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合股)(以下簡稱“目標股份”)轉讓給乙方。

3、乙方願意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接受甲方轉讓的目標股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協議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上述股份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目標股份的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持有的目標股份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到位,甲方現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股份以人民幣 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如所轉讓的股份對應認繳的註冊資本尚未全部到資,可約定由乙方按章程規定如期到資,並註明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目標股份。)

2、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應根據股權變更登記的步驟,按照下列方式將股權轉讓款分期支付給甲方:

(1)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即人民幣元;

(2)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即人民幣元;

(3)在目標公司辦理完畢股東登記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支付剩餘股權轉讓價款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亦可根據具體情況,根據交易情況約定其他支付條件)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資訊: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宣告、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保證各自是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適合民事主體(如是公司的應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具有簽署本協議和履行本協議約定各項義務的主體資格,並將按誠實信用的原則執行本協議。

2、本協議雙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證、承諾是連續的,不可撤銷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規定和執行司法裁決之必須外,不受任何爭議、法律程式及上級單位的指令的影響,也不受雙方名稱及股東變更以及其他變化的影響。本協議雙方的繼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權利義務承接人對本協議雙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證、承諾以及按本協議規定應履行的義務負有連續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宣告、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或者其他足以影響股權轉讓的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凍結,並不會因股份轉讓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實質損害。同時,甲方保證,其在交易時向乙方提供的關於目標公司和目標股份的相關財務資訊是真實全面的。否則甲方無條件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的宣告、保證與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股份轉讓行為完成後繼續有效。

(3)甲方將與乙方積極配合,依法共同妥善辦理股份轉讓所需的各項手續。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宣告、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讓甲方所持有的目標股份的主體資格。

(除一般民事主體資格要求外,某些行業、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要求)

(2)乙方保證受讓股份的.資金來源合法,並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3)乙方的宣告、保證與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股份轉讓行為完成後繼續有效。

(4)乙方將與甲方積極配合,依法共同妥善辦理股份轉讓所需的各項手續。

第三條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省產權交易中心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省產權交易中心辦事處憑本合同及股權交割清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產權交易中心留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擴大市場規模,提高公司發展業績,促進優秀人才與企業成長相互融合、共同發展,同時為了開拓 等地市場業務,戊方擬在 成立控股子公司,其中戊方實際投資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佔目標公司股份比例為 %,剩餘 %部分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

根據甲、乙、丙、丁四方意願,四方願共同委託戊方以戊方名義代為出資並持有股權,即在工商註冊登記中,目標公司為戊方全資控股子公司,戊方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甲、乙、丙、丁四方作為隱名股東按出資比例實際獲取投資收益。

甲、乙、丙、丁、戊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並就甲、乙、丙、丁各方共同委託戊方代為出資並持股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二、各投資人出資情況

目標公司由甲、乙、丙、丁、戊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

1) 甲方投資金額_元,佔股比例_ %;

2) 乙方投資金額 _元,佔股比例_ %;

3) 丙方投資金額_ 元,佔股比例 _%;

4) 丁方投資金額 _元,佔股比例 _%;

5) 戊方投資金額 _元,佔股比例 _%;

三、委託持股

1.甲、乙、丙、丁四方委託戊方以戊方名義代為出資並持有目標公司股權,即在工商註冊登記中,目標公司為戊方全資控股子公司,戊方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甲、乙、丙、丁四方作為隱名股東,由戊方按出資比例向甲、乙、丙、丁四方實際分配投資收益。甲、乙、丙、丁四方取得的目標公司內部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權)不在目標公司章程中體現,不記載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不作工商變更登記。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均以戊方個人名義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作為其四人股權的名義持有人,由戊方以目標公司全資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由戊方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並根據戊方意志自行行使表決權、作出股東決議、行使《公司法》和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3.甲、乙、丙、丁四方取得的股權為目標公司內部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權),虛擬股權擁有者不是指目標公司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目標公司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除特殊約定外,甲、乙、丙、丁四方基於本協議享有的股東權益不包括目標公司股東投票表決權,並同意將所持股份對應的除利潤分配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投票表決權等經營決策權)永久授權給戊方行使。

四、出資時間及財務管理

甲、乙、丙、丁、戊各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將投資金額足額、及時存入公共賬戶。公共賬戶由戊方財務人員統一看管和使用,甲、乙、丙、丁各方有權定期對該賬戶予以監管,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

甲、乙、丙、丁、戊各方未按照約定出資的,除應足額、及時支付出資款項外,還應向其他已按期及時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相當於到期未繳納出資額的【 %】作為違約金,上述違約金在及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之間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公共賬戶資訊如下: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丁、戊各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目標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目標公司前一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分紅。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 【 】

(2)分紅的數額:目標公司上一年度剩餘利潤的【 %】;

(3)分紅的方式:由戊方按照各方實繳的出資比例統一分配;

(4)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5)如利潤分配日期提前,需各方簽字認可同意,方可分配。

(6)根據實際情況,戊方將5%股權收益分配給甲、乙、丙、丁各方,分配規則和方式由戊方另行制定。

六、甲、乙、丙、丁各方權利義務

1.甲、乙、丙、丁各方分別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之一,對目標公司享有獲得相應投資收益的`權利,有定期要求戊方通報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及財務狀況的權利;

2.甲、乙、丙、丁各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戊方不適當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和提出建議,有權向戊方申請要求查閱目標公司會計賬簿,但不能無正當理由擅自干預戊方作為目標公司工商註冊登記的全資股東所應履行的正常權利義務和目標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3.甲、乙、丙、丁各方負有按照本協議以貨幣形式及時出資的義務,並應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投資風險。在戊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均由甲、乙、丙、丁方分別承擔。

七、戊方的權利義務

1.戊方有權以目標公司全資股東身份排他性的進行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戊方作為工商註冊登記的全資股東依照《公司法》和目標公司章程享有獨立的決策權;

2.戊方應定期向甲、乙、丙、丁各方通報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及財務情況,並認真聽取甲、乙、丙、丁各方依據本協議對戊方不適當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和提出的建議;

3.戊方應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作為名義持股人代表股份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扣除稅費等必要成本後均全部按照甲、乙、丙、丁各方的出資比例及時分配。

4.對於所經營業務出現風險時,各方需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投資風險,該風險的承擔不以投資金額為限。

八、競業限制

甲、乙、丙、丁各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在目標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及從目標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或本協議解除終止後36個月內,無論在任何地域,若無戊方書面認可,甲、乙、丙、丁各方不得以自身、代理人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與戊方或目標公司業務存在直接或間接競爭的同類/近似業務或與戊方及目標公司業務的競爭業務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

九、轉股、退股和增資

(一)轉股:目標公司成立起【 】年內,甲、乙、丙、丁各方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徵得各方同意後,一方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在同等條件下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

(二)退股:

1.善意退股

(1)退股一方由於自身無過錯原因要求退股的,應先清償其對目標公司或戊方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目標公司或戊方借款、該股東行為使目標公司或戊方遭受損失而產生的賠償等),且須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各方,在徵得各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

(2)退股均以現金或同等價值資產結算。

2.惡意退股

(1)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第七條關於競業限制規定的;

(2)擅自洩露戊方或目標公司商業機密或本協議有關內容的;

(3)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嚴重干擾戊方或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決策,或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

(5)其他導致戊方或目標公司遭受重大損失或重大不利影響的行為;

任意一方發生以上任一情形的,自動退股。退股方不再享有任何利潤分配權(包括尚未分配的利潤),且無權要求戊方或目標公司返還其任何出資,因其過錯給戊方或目標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其承擔最終賠償責任。

(三)增資:若目標公司儲備資金不足或發生經營戰略調整,需要增資的,經戊方提議,各方應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追加出資須在戊方通知各方後7個工作日完成,若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除本協議各方主體以外,若增加其他主體(自然人或法人)入股的,新入股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同時入股事宜需經本協議各方的一致同意。

十、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項下以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各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十一、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且目標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成立之日起,原則上至目標公司經營期限屆滿為止,但出現本協議第八條事項時除外。

十二、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需承擔守約方維權所花費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等)。

十三、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各方同意向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六份,各方分別持有一份,目標公司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各方(簽字並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年 __月 __日

戊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年 __月 __日

公司轉讓出資協議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原則,達成如下事項: 在執照轉讓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在變更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資料作違法活動,否則一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由雙方點清資料交接完畢,一次付給預先定好的價格(萬)元 交付甲方,變更工作完成後,該企業的`一切賬務與甲方無關。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組織程式碼證正副本原件及1C卡。

3、驗資報告。

4、公司章程。

5、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人名章。

6、銀行登出確認資訊單。

7、北京市單位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等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資料是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