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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運輸的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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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土石方工程運輸承包合同

土方運輸的承包合同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條例,甲乙雙方為了順利完成本專案土方運輸工程的建設,本著互利、誠實誠信的原則,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以下條款:

一、工程地點:貴陽市中天集團未來方舟

二、工程內容:土石方運輸。

三、工程數量:土石總量為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階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車輛必須有壹年的運輸方量。 四、運輸工期:一年,以雙方簽字確認的開工日為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價:甲方落實棄渣場,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稅後包乾單價:

(1)暫定為保福山倒土場、 公里。單價: 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場單價由雙方協商決定。

六、結算方式:開工後1天一結(遇節假日順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費用)於第二天20:00點以前,按100%結算,

甲方可自願現場加油,車輛所加油款從運輸費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藉口對乙方推遲結賬。油價以簽訂合同為基準價格,當市場油價格升、降幅度超0.5元時,超出部分甲方負責補償(當時現在油價元)。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工地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土石方方量供乙方運輸,無論是甲方分階段性施工還是其他原因必須保證乙方工作的連續性,一直到整個工程結束,保證每月作業率達80%以上(除自然災害和人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負責修復土石方運輸道路,保證運輸道路暢通,乙方所反映的路況甲方有責任及時與承建方溝通解決及時修復。甲方應按乙方車輛,安排足夠挖機,不能有多臺車輛排隊的現象發生(最多不能超過三臺車)。

2、甲方負責土地資源、環保、村委、國土林業、交警有關部門的一切相關手續和費用,理順與周邊有關的社會保障問題,由甲方出面處理,費用由甲方解決,保證乙方不受耽誤。

3、為了使車隊正常執行,甲方與地方交警和運管部門達成有關協議,如在運輸中有超載或撒漏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如乙方在正常施工運輸過程因甲方原因遇到交警、運管部門執法查扣車輛的,甲方應及時處理。車輛被扣超過24小時,需補償乙方車輛每臺每天500元。

4、甲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乙方車輛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如發生塌方或挖車操作等事故,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工地的柴油供給,無論乙方車輛是否在甲方指定地加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斷乙方車輛工地柴油供給。

6、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停車住宿場地,所有費用乙方自理。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24-25m3以上雙橋自卸車,乙方車輛跟甲方簽訂合同後擅自離場或無故停工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損失,賠償每臺車10000元給甲方,若有特殊原因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報甲方。

2、乙方保證進場到甲方工地的車輛車況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個小時以上,每月出勤率達80%以上(除自然災害和人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3、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能在施工現場惹是生非及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有關當事人負責。

4、乙方在甲方保證道路暢通的情況下,乙方應有足夠車輛進場,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隊進場。

5、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和調動。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車輛運輸憑證,不能單方面付款給司機或其他人,必須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委派專人結算工程款,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由甲方負責人負責。

2、簽訂合同後,車輛進場,若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連續三天不能作業或停工的(自然災害和人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第四天起甲方補償乙方每天每臺車500元,乙方保留退場和中此合同的權力。

3、如果甲方不能及時結算運費或拖延不結,超過[ 24小時未能結清,乙方有權停工,與三天還沒結清,乙方有權退場(節假日順延),甲方補償乙方每天每臺500元。除應支付工程款本金之外,每天加收違約金按本金總額3%計算。

4、若因甲方原因(資金不足和其它任何原因)導致專案中途終止,乙方有權退場,甲方應支付乙方車輛返程費每臺車10000元整。

十、其它事項:

1、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無果時則由當地仲裁機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一、本協議合同一式兩份,合同有效期壹年,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率,本協議合同書自雙方簽訂日生效,賬清後自動終止。雙方需嚴格遵守執行。

(雙方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土方外運承包協議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制定條款,雙方務必遵守執行。

我方承接挖土方外運工程,工程分項較多,為滿足我方外運的需要,經雙方友好協議,特與甲方達成土方外運承包協議書,由乙方完成土方裝、外運工作,雙方共同合作,完成此項工作任務。

一、 工作任務概況:

1、 承包行為:單價包乾。

2、 承包範圍:土方裝及外運。

3、 承包外運數量:( )立方米。

二、 承包形式:

1、 單價承包()元/每立方炒房在正常情況不在調整;如出現泥,在無法清運的情況下,甲方必須調整價格。(按國家預算為準)。

2、 本協議工作任務乙方不得轉包,一旦發現轉包,按違約處理,在此期間發生的損失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協議自年月 日開工至年 月 日竣工。

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

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2、 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人身傷亡及安全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3、 在施工中現場以外城管交通環衛由乙方自行解決,現場以內由甲方解決。

五、結算:

1、 土方每月按實際出土方量數為準,並在每月30日至下月5日之前把本月結算款全部結清。

2、 在施工中甲方沒有按合同付款,給乙方造成停工,甲方應賠償機械費,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附則:

1、 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日期: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日期: 月月日

篇三:土方外運承包合同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規定,甲方把 場地內土方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標紅線範圍內多餘的土方,根據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將土方外運。

二、甲方職責:負責場地內外運土方的裝車。負責工程量的結算。

三、乙方職責:負責外運土方的一切費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區等相關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單價、付款方式:

外運土方按每立方 元,在外運土方量達到外運總量的50%時,按實際外運數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餘額待所需外運土方全部外運完工時,辦理結帳手續, 60 天內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時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50%結算, 10 天內一次性付清,其餘做罰款處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