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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擔保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4.93K)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擔保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擔保合同

房屋擔保合同1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擔保合同2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

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擔保合同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電話: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 電話:

根據《合同法》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單元房屋簽訂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白莊居委會趙魚池村,其中三樓東側一單元有門窗,房屋為單元房(三室一廳一廚一衛),建築面積108 平方米。

第二條 出售價格: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總售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三條 關於房屋拆遷的約定:

本合同簽訂後,若該房屋遇到政府拆遷,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的拆遷手續,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條 關於房屋再次買賣的約定:

1.合同簽訂後,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其他人,所售金額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擁有的權益,新的買房人同樣擁有,甲方需要積極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

乙方 (簽字) :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簽訂

房屋擔保合同4

導讀:民間借貸糾紛中,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用來擔保借款的情形越來越多。出借人為保證債權的實現,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合同的同時,另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出借人要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以獲得房屋的產權,有的甚至在訂立借款合同的同時即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將房屋過戶給出借人。

這種名義上是房屋買賣,實際卻是為借款提供擔保的合同,當出借人未獲得清償時,其因此取得的房屋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下面筆者就通過一則相關的實務案例進行分析解讀。

案情摘要

20xx年12月12日,姜某虹向崔某麗借款15萬,同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姜某虹以15萬元的價格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崔某麗,並辦理了產權登記過戶手續。20xx年1月24日崔某麗與熊某偉(系姜某虹之夫)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熊某偉在租此房期間有權隨時贖回此房屋,金額為貳拾萬元整。

此後,姜某虹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且房屋亦一直由熊某偉、姜某虹佔有,崔某麗將該房屋轉讓給王某宇,現在王某宇訴請熊某偉、姜某虹騰房並交還房屋,本案成訴。

裁判觀點

法院審理認為:通過庭審查明,姜某虹與崔某麗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係,姜某虹與崔某麗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方式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並將涉案房屋登記過戶到崔某麗名下,該行為構成讓與擔保,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真實的意思表示,應為無效合同。

崔某麗將案涉房屋出售給王某宇構成無權處分,王某宇在庭審中陳述,其購買案涉房屋時並未進房屋看房,只是在外面看了一下,購買涉案房屋只是覺得17萬元價格便宜。王某宇的陳述不符合現實中真實買賣房屋的常理。

王某宇在支付房款前才知道崔某麗將房屋租賃給了熊某偉,當時看了租賃合同,因房屋租賃已到期,才購買的案涉房屋。但經法院審理查明,20xx年1月24日崔某麗與熊某偉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熊某偉在租此房期間有權隨時贖回此房屋,金額為貳拾萬元整。王某宇認可已看過房屋租賃合同,應當知道涉案房屋權屬有爭議。

綜合以上事實,不能認定王某宇在購買涉案房屋時構成善意,王某宇雖交付房屋價款並辦理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但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的善意取得要件。王某宇訴請熊某偉、姜某虹騰房並交還房屋請示不予支援。

判決結果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王某宇的訴訟請求。

案例評析

該案中,法院認定崔某麗將涉案房屋出售給王某宇構成無權處分,這也從根本上否定了崔某麗與姜某虹為擔保借款所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法律行為生效的要件之一,該案中崔某麗與姜某虹雖然名義上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辦理了過戶手續,實際是為借款提供擔保。雙方沒有房屋買賣的真實合意,雙方真實的合意是訂立借款合同,以房屋買賣的名義辦理過戶登記,為借款提供擔保,學理上把這種行為稱之為讓與擔保。物權法第58條第六項(民法典第146條)明確規定,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如果在擔保合同中提前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未清償的,擔保財產直接歸債權人所有的,這種行為是擔保合同中的流押或流質條款,物權法第186條、211條(民法典401條、411條)對進行了明確規定,屬於無效行為。同理讓與擔保中,簽訂主合同時即轉移擔保物的所有權,這種行為更應當認定為無效。

在司法實踐中,也有人認為以房屋買賣的名義,作為借款合同的擔保,是一種普遍的做法,應當認定讓與擔保的法律效力。但是,這種說法明視訊記憶體在法律障礙,物權法定原則是物權法的重要原則之一,創設何種物權由法律明確規定。用房屋為借款合同作抵押擔保,可以用抵押權實現,創設這種讓與擔保物權,違反物權法定原則,並且這種擔保無法進行公示,易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在本案中,催某麗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姜某虹清償借款,而王某宇和催某麗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已被法院認定催某麗對該房屋無處分權,王某宇不構成善意取得,王某宇可以主張退還購房款及承擔違約金、賠償損失等等訴訟請求。

文章中引用的案例是為了更好的解讀法律知識,作者已對案例內容進行了相應的整理、彙編和刪減,案例中的法律觀點僅供學習交流所用。

房屋擔保合同5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身份證號: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為確保與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位於瀋陽市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共作價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百,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整。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保管。

第五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違約金和費用的: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屋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請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屋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應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報抵押存檔二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擔保人名稱: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為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為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為止。否則將視為詐騙犯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_________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為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犯罪行為,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為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為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擔保合同7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於_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乙方在合同期內每月先償還甲方貸款_______元,兩月共償還甲方貸款______元。剩餘_____ __元於合同期滿時全部還清。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及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據交給乙方。

四、權利義務

1、借款方自願用位於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保證擁有抵押物無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及對抵押物的獨立產權。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本息。

五、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20xx年___月___日,從_20xx年___月___日止,如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乙方自願將抵押物過戶給甲方,並承擔一切過戶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3、如到期後乙方想延長借款時間,甲、乙雙方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如到期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延長借款時間,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甲方將按第2條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房屋擔保合同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保證人及第三方(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省________市 (區/縣) 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商鋪。

2、甲方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上述房屋用於經營________ 加盟店,非經甲、丙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用途。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用途的情況下,以承包、轉租等形式變更實際承租人,但不影響甲、乙之間的租賃合同關係。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或丙方不得將房屋擅自對外轉租。若乙方擅自對外轉租的,丙方有權接替乙方作為該房屋的承租人。若丙方仍然對外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則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支付(若有)的保證金雙倍(無息)退還給乙方,並將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雙倍一併退還乙方。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四、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計算租金:

該房屋租金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 元;在 年後年租金遞增 %,為人民幣 元。

2、租金每 (月/季度/年)計收一次,乙方於每檔租期開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在收到甲方開具的發票後向甲方支付房租。第一期租金乙方在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3、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收到相關職能部門的賬單後支付。

4、甲方提供以下銀行資訊供乙方按時繳納房租:

銀行賬號:

開戶人:

開戶行:

五、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甲方收取前述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終止,乙方交還甲方正常使用狀態的房屋後二天內,甲方將保證金無息返還乙方。

3、因乙方原因導致第三方對乙方的投訴、索賠或任何形式的權利主張,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裝修免租期

1、乙方可享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裝修免租期。

2、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應繳納該期間使用房屋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房屋的可租用及安全狀態(除自然損耗外)。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3、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儘快進行維修。如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進行修復的,則乙方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甲方提供該房屋內水、電滿足乙方的經營需要,確保正常規範的排汙系統,提供三相電電容不低於 KW;預留 個空調位置。

八、裝修

1、若乙方在該房屋交付後需對該房屋進行裝修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實施。乙方同意自行處理施工過程中非因甲方原因所導致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事故。

2、在租賃期內,政府主管部門對乙方在該房屋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等,提出任何書面整改要求,乙方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整改。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租賃期屆滿合同終止,乙方將正常使用後的房屋返還甲方,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應對租賃物內的裝修予以評估作價後,對乙方的裝修損失進行補償。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主張裝修損失。

2、乙方如在搬離過程中造成租賃物主體結構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十、特別約定條款

1、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租賃關係終結時,甲方與依據本合同確定的合同相對人各自依法履行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後合同義務。

十一、解除、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變更、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該房屋因社會公益被徵用的;

③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納入城市拆遷範圍的;

④該房屋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或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合同任一方欲提前解除租賃關係的,應當提前1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雙方應當在擬終止租賃關係之日前辦理房屋的交接,因一方原因導致無法或逾期辦理交接的,該方應當對擴大損失部分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相對方支付相當於同期月租金的 倍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①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②甲方未及時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導致乙方在租賃物內無法正常經營的;

③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物內正常經營的;

④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租金,連續拖欠超過 個月,且經書面通知丙方壹個月後仍未收到拖欠房租的;

⑤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物主體結構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丙方亦不願意接受的`。

2、若乙方違反第二條之規定,或發生如下情況之一的,丙方有權取代乙方成為該房屋的唯一合法實際承租人,丙方行使該權利的,自丙方書面通知甲方送達之日起即告生效:

①乙方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②乙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的;

③乙方發生重大財務問題,可能影響乙、丙雙方之間的加盟關係的;

④乙方在經營加盟店期間有違法經營情況,被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的;

⑤乙方經營之加盟店嚴重虧損,丙方認為有必要收回加盟權自行經營的; ⑥乙方違反加盟合同約定或丙方公司規章制度,與丙方發生法律訴訟的;

⑦乙方單方欲終止租賃關係的;

⑧其他丙方認為有必要收回加盟權的情況。

十三、稅費、規費承擔

1、甲方、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各自按時繳納稅收和有關費用。

2、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負擔一半。

十四、郵寄

1、依據本合同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檔案而發出的所有通知、單據均採用書面形式,並用快遞或掛號發至對方。

2、使用快遞傳送的,在發出後視為收訖;使用掛號信發出的國內郵件,在掛號信寄出五日後視為收訖;國外郵件,在掛號信寄出三十日後視為收訖。

3、雙方的聯絡地址為本合同上所列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於通知而導致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方負責向房屋所在地區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附件。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電話: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擔保合同9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臵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

期數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

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

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

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

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檔案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

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敬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

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

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臵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

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 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________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登出。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

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臵。

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 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檔案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擔保合同10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後,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年**字第**號)的履行,甲方自願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後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設定抵押物狀況:

房屋座落:

專案名稱:

用地證號:

規劃證號:

預售許可證:

備註: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土地佔用或分攤面積共**平方米,抵押房屋共作價(大寫)**元。

第四條:本次房屋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房屋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式處分上述房屋並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間竣工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檔案,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地產的,須經抵押權人同意,並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轉讓的價款超過債券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門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並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企業、事業單位法人分立、合異、更名,由變更的法人承擔或享有本合同其權利和義務。甲方依法宣告破產的,其破產前設定抵押的房地產乙方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簽章)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抵押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房屋擔保合同11

借款方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元,擔保________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年,即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______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________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_______月或________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________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_______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________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________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_______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____________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簽名: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擔保合同12

抵押權人:

抵押人:

鑑於甲方與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產為甲方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財產:

抵押人在此同意將其位於【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權人,用以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為人民幣的貸款及其他欠款。

二、擔保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三、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並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或者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履行;

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其他情況。

四、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1、當出現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1)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參照抵押權設立時的約定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五、抵押權的消滅

1、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抵押權因所擔保的主債權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且無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權消滅;

3)抵押權實現;

4)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沒有行使抵押權。

2、抵押雙方當事人應在抵押權消滅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登出登記。

六、抵押的範圍:

1.主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2.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七、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於的房產作為擔保,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時還款,按照第四條抵押實現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八、特別約定事項

1.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第九條的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經營機制發生變化;

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或承擔債務;

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九、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以及訴訟文書,均應以親自送達、快遞、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至對方載明的地址和傳真號碼。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該方應及時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權人發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發往該地址的訴訟文書被退回,則抵押權人或法院可以將有關通知或訴訟文書向地產的地址送達。

3.抵押權人以親自送達或快遞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投郵後七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時視為送達。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通知於抵押權人實際收到時視為送達。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還應按照借款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事項,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房屋擔保合同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共有人: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擔保人(以下簡稱丁方):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供銷新村小產權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小產權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房屋為獨幢別墅,空置、無門窗及任何裝修,建築面積 420 平方米(詳見原房屋買賣合同),土地面積 243.1 平方米(土地證號為 )。

第二條 出售價格: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及土地總售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120萬元整,餘款 萬元在20xx年 10 月 31 日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交付:

1、甲方保證對上述房屋及土地具有所有權,並沒有任何出租,也沒有其他的共有權人,對於該房屋及土地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及土地沒有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2、乙方給付首付款時,甲方需將房屋土地證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付清全部餘款之日,即該房屋及土地的正式交付之日,甲方需將該房屋、土地、原購房合同及原購房發票交付乙方。交付之後該房屋及土地之上的一切權利都有乙方享有。

第五條 關於房屋及土地過戶的約定:

本合同簽定時,該房屋為小產權房,不具備過戶條件,今後國家政策允許過戶時,甲方應無償協助乙方辦理房屋及土地的過戶手續,過戶時發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關於房屋的約定:

本合同簽訂後,若該房屋遇到政府,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及土地的手續,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無償配合。

第七條 關於房屋再次買賣的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其他人,所售金額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擁有的權益,新的買受人同樣擁有,甲方需要積極配合。

第八條 關於房屋收回的約定:

由於該房屋屬於小產權房,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房屋,但在收回房屋之前需向乙方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按要求收回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的叄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隱瞞事實或者無權處置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除了退還全部已收房款外,還需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付清全部價款後,甲方不同時交付房屋及資料,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甲方除了退還全部已收房款外,還需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協助和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按照已付總房價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繼續按照約定辦理過戶手續。

4、甲方不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手續或者不同意無償配合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時房屋評估價格的50%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擔保人責任:

丙方和丁方充分了解甲方及所售房屋的基本情況,同時也充分了解上述合同,並自願為甲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且本擔保不可撤銷。

丙方和丁方的擔保範圍是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合同約定產生的全部債務,包括退款、違約金、補償金、利息、綜合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的附件共印件、結婚證、交易時房屋現狀的照片。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及共有人(簽章) :

乙方(簽章) :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房屋擔保合同14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 (身份證號: )

一、房屋概況:

租賃房屋位於 (門市)。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續租的,須與甲方協商再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不續租,乙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於合同期限屆滿(解除)後三日內無條件搬出租賃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約定租金: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 仟元整(小寫: )。租金交付方式為上打租。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抵押金合計人民幣 萬 仟 元整(小寫: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無欠費,甲方應返還抵押金。該抵押金不計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約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5.2 承租期間,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金,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5.3 房屋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第八項約定的違約事由出現導致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3日內交還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逾期未交還,甲方有權強行收回。

5.4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5.6 甲方有正常維護、修繕承租房屋(不包含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的義務,承擔房屋的採暖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有在無違約的情況下,在合同約定許可權內,獨立使用該租賃房屋中所(約定)承租部分的權力。

6.2 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6.3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電等除採暖費外的所有費用。

6.4 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現有經營專案出兌,但新的承租人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該承租房屋從事約定以外的經營或進行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活動,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6 乙方有義務安全使用水、電、煤氣、暖氣等裝置、設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給鄰居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6.7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不得破壞房屋的現有結構,事先將裝修方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在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後,附屬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裝修進行毀損。

七、丙方的義務:

7.1丙方自願作為承租人(乙方)之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對該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確、清楚,對該合同的全部內容理解完全一致,自願以個人所有的全部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如乙方出現本合同中之任一違約情況時,丙方對乙方造成的違約後果完全承擔保證責任,其地位等同於乙方,對此丙方無任何疑異。

7.2丙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本合同中約定的承租期限屆滿,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代為履行,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也可以要求丙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承擔代為清償責任。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者丙方代為償還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者免除。

7.3丙方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本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八、違約責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違反合同約定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無過錯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8.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出現下列違約事由時,甲方有權終止該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金,並要求乙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且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8.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所租房間全部或部分轉租、出兌或變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險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費、電費、衛生費等除採暖費外的所有相關費用的。

8.2.5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單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結構的。

8.2.6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8.2.7 堆放雜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屬於自己承租範圍內,影響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違約金

8.3.1 乙方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總額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延遲支付租金超過約定期限十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房屋。房屋及配套設施非自然折舊因素所致的毀損滅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亦適用以上約定。

8.3.2 在租賃期內,乙方出現違約事由時或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亦適用以上約定。

8.4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同時向甲方追回預交租金,預交租金金額自解除租賃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計算,並要求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九、房屋出現需修繕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後在合理期限內未修復或未完全修復,乙方可自行修復或完善,所需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可做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字、蓋章(按手印)時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擔保合同15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年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____區(鎮)__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