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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動合同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2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個人勞動合同15篇

個人勞動合同1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範圍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範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諮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字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資訊;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檔案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宣告、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_rm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_rmb元,由聘請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託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範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託,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1、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聘請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檔案:

聘請方身份證明覆印件;

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託書》,明確私人律師的許可權範圍和期限;

2、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專案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影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3、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並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檔案、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4、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後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字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後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受聘方的義務

1、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後,對聘請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資訊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洩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2、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____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_____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違約責任

1、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2、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3、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後將剩餘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簽訂方:

聘請方:(簽字) 受聘方: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個人勞動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第二條 因是乙方的原因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第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第七條 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第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XX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____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

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

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____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4

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會一次性給予勞動者經濟上的補助,這就是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那大家知道這個經濟補償金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下面馬上為您帶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對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做出瞭如下規定:

(l)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所得一次性 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為:以個人所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 12 年的按 12 年計算。

(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並於次月 7 日內繳入國庫。

(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 又再次任職、受僱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僱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由此可以看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因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法規,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勞動合同5

僱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6

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即時解除的情形和預告解除的情形。

一,即時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種種情形)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預告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為防止勞動者濫用這一權利而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應當遵守的保密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勞動合同7

陳某、呂某等三人合夥承包A企業法人下屬的經工商註冊登記的經營門市部,門市部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為所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姚某,主要負責人即為職工陳某,承包期五年,承包三年後,A為了置換職工身份的需要,經協商與陳某、呂某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個人承包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關係解除後,門市部負責人陳某以財務會計呂某已不是公司職工要求呂某走人。筆者以為,陳某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呂某在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後有權繼續以承包人身份堅守原崗位工作。

一、企業職工內部承包關係以勞動關係存在為基礎,職工同時是承包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一)包容在服務期內的承包期限屆滿,勞動合同依法不終止。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企業與內部職工之間簽訂的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而約定的權利、義務協議,是企業內部常見的生產經營方式之一。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企業內部承包關係以勞動關係的存在為基礎,二者之間存在牽連,但二者又有很大區別。司法實踐中統一的觀點認為,內部承包合同不同於勞動合同,內部承包合同的終止並不意味著勞動合同的解除。內部承包合同終止後,勞動者仍可依據勞動合同享受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勞動合同通過合同程式被一併解除。

(二)內部承包合同是職工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具體途徑和方式。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主體是作為用人單位的企業和與之具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二者之間具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屬於不平等主體。作為勞動者,勞動是謀生的手段,勞動者履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過程即是勞動者完成生產任務的過程;勞動者履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義務所獲得的報酬,是等量勞動領取的等量報酬,體現了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是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具體表現。企業內部承包合同與經濟合同有著本質的區別,理應受勞動法調整,這是由承包人同時具有職工身份,承包工作是同時是勞動合同約定義務所決定的。

二、解除時勞動及承包合同均未屆約定終止期的,所解除勞動合同的期滿時間不是同時存在的承包合同的期滿時間

承包合同的期限常常長於或短於事先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屆滿時間。比如:甲、乙兩職工於1998年5月分別與企業達成長達8年的勞動合同,甲於20xx年5月與企業簽訂5年期的承包經營銷售部的內部合同,乙於20xx年5月承包企業所屬的職工衛生院,承包期3年,合同範本《個人承包 勞動合同》。甲情形下,承包合同期包容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為內部承包合同是職工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具體途徑和方式,所以,雙方當事人不存在藉助承包合同縮短原勞動合同期限,即提前一年於20xx年4月終止勞動關係的真實意思,承包期間屆滿原勞動合同仍然在發生效力。乙情形下,承包合同成立並生效於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卻延伸至期外1年;如果依承包期視為雙方認可勞動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到20xx年4月,那麼,在原勞動合同截止日即20xx年4月前的20xx年12月31日乙與單位所解除的勞動合同,就不是原勞動合同,而是內部承包合同。如此推論:在同步存在包容此前期間的勞動合同時,解除承包合同即解除了此前存在的勞動關係;而這是被甲情形否定了的結論。即:乙所解除的是有效期屆至20xx年4月的勞動合同,而不是視為有效期延長至20xx年4月的勞動合同。

三、承包期限超出勞動合同的終期或此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承包合同終止也不導致勞動關係終止。

A企業(包括經營門市部)如果未與呂某簽訂過勞動合同,由於承包事項可以被看作企業在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安排呂某完成的一件工作任務,在承包合同五年期滿前或期滿時承包合同終止時,除非承包合同上有特別約定,事實勞動關係並不終止,是沒有法律爭議的。與該情形類同的一個情形,就是在呂某曾籤的一個勞動合同終止後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期間,A企業與呂某在上述勞動合同終止前簽訂的承包合同終止,遵循上理,顯然,比勞動合同期壽命長的承包合同的終止一樣不導致呂某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終止。

總之,對於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無論承包期終期遲或早於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終期或者在未曾簽過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承包合同的終止日均不成立其與所在企業達成的勞動合同關係的終止日。除非特別約定,解除承包合同不產生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解除的效果。

四、承包期內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絕不意味著職工預設自己的內部承包資格喪失。

在勞動合同期限未包含的承包期間,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是不容置疑的。如果雙方明確勞動關係終止,是否意味著承包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客觀條件或沒有實現合同目的的必要,所以,原職工不能主張繼續履行承包合同了呢?在內部承包實踐中存在這樣兩種情形:

一是以職工為主同時吸納本企業外的人員聯合承包的情況也很常見。在此情況下,如張某等4人原是職工,徐某為非職工身份,如果承包期未滿時,企業與4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既被視為該承包合同自動終止,張某等4人必須離開原工作崗位,則企業外部人員徐某與張某等聯合承包的合同目的將無法實現,顯然,承包合同因其他承包人的內部職工身份解除而導致無法繼續實施或終止,無法律依據,也與徐某最初與企業不存在勞動關係而能加入到承包關係中背道而馳。

二是在工程建築施工中,施工單位招用企業外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零星工程的內部承包人司空見慣。他們以企業聘用人員的身份以企業的名義對外經營,對外由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內由承包組織或承包人承擔。所以,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不存在承包人必須是企業內部職工的說法,可以是企業外部人員,外部人員合法地進入企業的經營組織或承包體的工作崗位工作,對外就是該企業的員工。相對於決定承包前的與企業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通常較為固定的'內部職工而言,承包人來自企業外部人員,不是本企業職工。

綜上所述,內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為職工身份的識別,是從企業外部而非企業內部;職工可以成為內部職工的承包人,與承包人解除勞動關係不影響未屆終期的承包合同的繼續履行,也不必然導致承包合同終止。

個人勞動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合同期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後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裝置、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甲方應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為7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鑑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鑑證人員:

訂立時間:鑑證時間:

簡單個人勞動合同格式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個人勞動合同格式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自己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同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周至工作,上午,下午。每週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調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乙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0

我自20xx年盤錦分行成立以來,擔任保衛幹事一職已經第三個年頭,在分行領導及同事們的幫助下,通過自己不斷地努力學習,較好地履行了一名保衛幹事的職責。在工作中思想進步,熱愛本職,忠於職守,積極專研,開拓創新,取得了些許的成績。三年來分行綜治安保工作零輿情、零事故,在總行和當地公安機關等檢查中均取得較好成績。

一、努力學習,強化自身能力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斷地學習綜治保衛保衛方面的書籍、行內的管理辦法、總行下發的檔案精神,在學習過程中遇到不理解的問題及時向領導請教,做到了有問題不留下死角。通過學習,逐漸地增強了自身的安全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並貫穿於日常安全保衛工作中。在崗位期間不斷的學習實踐操作,把理論應用到實際中來,從學習到實踐,從檢查到整改,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的同時,指導支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也保證了分行及轄內各支行的安全。

為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在分行未設立獨立消防控制中心的情況下,我積極強化自身,並在20xx年考取了“建(構)築物消防員資格證書”(附件1),為提高分行消防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強化培訓、提高素質,構建分行大綜治安防體系

在過去的三年工作中,我在領導班子的帶領下,根據總行及上級監管部門的工作部署,結合自己實際工作經驗,歸納防範要點納入納入分行大綜治風險檢查工作點中,並採取相應措施,進一步完善大綜治管理體系的建立。更新固有觀念,強調製度貫徹對輿情、案防、安保、防範操作風險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引力和制約力,終於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安保等工作的通知》、《盛京銀行盤錦分行綜合治理風險檢查提綱(試行)》(盛銀盤發20xx131號)等一系列具有盤錦分行特色,符合分行實際的操作檔案,輔以各條線規章制度為保障,完善分行“大綜治”體系建設。成功構建了“大綜治”安防體系。並通過宣傳、培訓、檢查等手段,成功推動了分行綜治保衛工作的穩步開展。

為確保培訓工作能夠落到實處,學以致用,我在完善各種規章制度的基礎上,著重於日常安全規範的實戰演練。通過制定防火、防搶、防斷電等各種演練計劃,指導各營業機構按季度進行演練,演練時親自到進行現場指導,結束後進行總結,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下次改進的意見和辦法,以此不斷提高實戰水平。為了使實戰演練更加規範化,我還專門邀請專業的消防培訓教室到分行進行現場授課,親自示範消防實戰中的細節和注意事項,使員工聽課立體化、形象化,為安保工作的預防與應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構築穩固的“三防”體系,確保安全平穩執行 一是順利完成全年的安全評估工作。20xx年與20xx年,

適逢公安部安全評估年,按照公安部及總行的工作部署,我在分行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以培訓為方法,以制度為依託,以檢查為手段,層層遞進,紮實開展,順利完成了全年的安全評估工作,得到了當地公安部門的一致認可。

二是穩步落實總行及監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分行通過強化責任機制,明確工作重點,積極響應總行“強基礎、重檢查、除隱患、保平安”建立活動、年底收官之戰、十二運期間的各項工作措施,出臺工作方案,通過廣泛的宣傳與教育工作,踏實落實各項工作舉措,取得了預期的工作成果,順利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其中,在十二運期間,盤錦分行被省公安廳授予集體二等功,主管行長榮立個人二等功,我身為分行保衛幹部也榮獲“先進個人”。

三年來,我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為分行的建設貢獻出了自己的綿薄之力。今後工作中,我將繼續堅持以培養合格保衛隊伍為主要工作任務,以人防、物防、技防為載體,以全員共同參與為前提“大綜治”的安全防範體系,有效地築牢安全防線,積極工作,為我行業務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有效保障。

姜xx

20xx年5月13日

個人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聯絡方式 (固話) (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在第(一)種和第(二)種形式下,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滿時,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適合遣返地港口時,本協議可延長到下一適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條 錄用條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關部門認可的,有效的船員適任證書,專業訓練合格證書,船員服務簿,海員證,船民證,健康證明,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沒有未了結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證明。

(二)船員任職條件按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檔案要求執行。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 公司及所屬公司的船舶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保證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或理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經協商可以調整乙方的(職務或調換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勞動報酬作相應調整。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甲方對乙方實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規等規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同意從上船工作之日起至離船之日的實際工作日計算支付工資,工資於每月 日前發放。

(二)乙方合同期內的標準工資為 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間伙食費標準:每天為 元。

(四)乙方工資實行一包裝工資制,乙方月工資為 元(稅前工資)。其中包括標準工資、崗位工資、加班費、年休假、社保補貼及通訊費等。

(五)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乙方待命期間、公休期間和工傷休養期間均按標準工資計發。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甲方根據有關法律,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如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四)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須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由於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並應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七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若乙方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書面宣告,甲方將單位承擔部分以貨幣形式發放給乙方,以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參加社會保險後,乙方不得拒絕甲方代為扣繳應由其個人繳納的費用。若乙方拒絕代為扣繳,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繼續投保,由此所發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雙方的約定執行。特別約定: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特別約定: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五)甲方為乙方在合同期內辦理船員人身意外險,保險金額為人民幣 元,由甲方支付,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一旦出險,甲方從保險人得到的賠付款項應足額支付給乙方,按規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補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不得對外洩露甲方經營計劃、業務資料和有關機要資訊。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工作崗位不適崗、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須提前 月(天)上報甲方,由甲方統一安排後通知船長,由船長通知公休船員;

2、乙方離船公休後必須在三天內攜帶本人所有證書來甲方報到,證書由甲方統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時間原則上定為二個月,公休期間每一個月向甲方報到一次(電話或本人)

4、公休期滿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上船。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作為曠工處理。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四)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或雙方約定的經濟補償金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第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會員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載委會員申請仲載。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塗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2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 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20_]9號檔案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13

轉眼間我已經來到XXXXXXXX公司整整一年了,從去年的10月底入職以來,在公司領導和全體同事的關懷、幫助、支援下,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崗位職能,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從領導、團結同事、認真學習、紮實工作”為準則,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初到公司業務部,所涉及到的工作也相對比較繁瑣,方方面面都要考慮到都要照顧好。我的的重點工作就是中介管理,業務內勤,還有相關的業務任務,隨著時間推移,已經慢慢熟悉手頭上的工作,能很好的完成中介管理與內勤報表的需求,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在業務上也實現了幾個零的突破,也有勇氣與客戶談業務了。還有一些外聯的事宜工作,在這些工作上雖都是一些平淡的小事,卻變成生活的一部分,慢慢的積累著收穫,這也是一種成就,一步一步踏踏實實的幹好才是最重要的。

面對自己的工作不斷的努力和學習,要求自己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到更好,提前計劃好接下來的工作,經常總結過去的事情,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又學習瞭解公司關於理賠承保以及出單的常識知識。發覺整個工作的過程不僅僅是一個人能完成的,需要的是一個團隊的決策,一個團隊的力量,我也相信只有團結才有力量,才能把辦公室的工作做的更好。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好每一件事,讓每一件事情都按時按量的完成,很多都不需要創新,照章辦事才是長久之道。

總之,一年來,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績,但距領導和同事們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主要是對談業務的交際能力還是不夠,學習系統性和深度不夠。對工作的超前認識度不夠,對將要做的工作計劃不足,這些問題給自己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動。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努力學習與公司共同發展,希望繼續在公司的大家庭裡努力奮鬥,以更新的面貌和更加積極的態度去迎接每一件工作,充分發揮自己的能效,取得更大的進步!為公司發展添磚加瓦貢獻力量。

個人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專業技術人員)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事專業技術人員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通過書面形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 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通過書面形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自行安排。

2、甲方可以根據當天的工作安排適當的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是一般不超過一小時;乙方當天加班超過一小時的,可要求甲方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根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和生產經營狀況,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2、經雙方協商,乙方實行 工資分配形式: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3、如甲方實行獎金(績效工資)制度的,則乙方的獎金(績效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予以確定。

六、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2、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各項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甲方應予協助。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4、乙方發生工傷後,甲方將會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支付相關待遇;在工傷待遇處理期間,乙方不得無理由的擾亂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和經營。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

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在試用期內的;

⑥、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合同期限屆滿;

②、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8、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甲方應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但乙方未能按照規定辦理工作移交的除外。

10、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辦理完畢乙方的檔案轉移和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及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利潤減少的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益;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影印件;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按本合同乙方所填內容發出的任何通知在乙方沒有書面告知變更情形前是有效的。

2、本合同末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性質: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型別為期限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