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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勞動合同彙總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81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必備】勞動合同彙總5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

2、無固定期限:從年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月 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

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點: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雙方簽字按變更合同辦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執行法定的及用工單位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工資80%計算)。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包括: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以及甲方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等保險金。甲方依法承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應依法應由個人繳納的各項稅費任務,並在乙方當月個人工資中扣還。

(三)乙方工作地點、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時,甲方按企業的“人事薪資制度”隨時調整乙方的薪資、津貼和獎勵額度。

(四)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乙方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執業證件,執行特種作業符合相關規定。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甲乙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__)。續簽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並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

2、

3、

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甲方人事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勞動合同 篇3

這是一起關於社保費追訴時效的勞動爭議:張某是北京某公司成都辦事處的員工,19xx年入職,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於我國社保政策各地不統一的原因,張某公司無法為其繳納1996年—20xx年的社會保險費。20xx年之後,該公司委託成都一家機構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xx年3月張某離職。20xx年4月,張某要求該公司為其補繳20xx年之前的社保費用。在公司不同意補繳的情形下,該員工訴諸勞動爭議仲裁。而公司提出員工已經離職兩年以上,超過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所規定的一年的仲裁時效,因此要求仲裁委駁回員工的申訴請求。

隨著勞動立法的加強,員工的維權熱點也由以前追討工資轉化為現在的補繳社保費。這幾年社保爭議的劇增,也證明了這一點。而社保的追訴,涉及到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逐步建立的過程,儘管 《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是,應當繳納什麼險種的.保險費,應當如何繳納,只有各地地方政策中有相關規定。直至1999年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出臺,才統一規定了養老、醫療、失業三險的繳費方式,而各地落實三險的時間也不同,導致很多地方在20xx年之前各用人單位社保的參保大多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

那麼,面對這樣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到底是怎樣的呢?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角度理解:社保費追繳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另一種是勞動爭議訴訟,不同的追繳途徑有不同的時效要求。

首先,就勞動保障監察的途徑來說,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行為的追訴期為兩年;兩年之外的違法行為,除非該行為處於持續狀態,否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權利管理。

本案中沒有繳納社保費的事實發生在20xx年之前,其特殊性在於該公司在20xx年之後其社保繳費都是合法的,而20xx年之前的沒有繳費的違法行為是否可以理解為連續或者繼續?從漢語詞典來看,連續指的是 “一個接一個”;繼續指的是 “連下去;延長下去;不間斷”。因此,該公司社保繳費的方式第一不是連續的違法,第二也不是繼續的違法,因此,如果僅從《條例》的角度出發,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沒有權利要求該公司補繳社保費的。更何況,該員工離職兩年後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應當超過了勞動保障監察追訴的時效。

其次,從勞動爭議訴訟的途徑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公司在20xx年之前沒有為辦事處員工繳納社保費,員工是知曉的,那麼其在20xx年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也屬於超過仲裁時效。

因此,如果嚴格按照現行的法律來談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就應當按照上述的理解來進行。但是,筆者認為社保繳費具有公法的性質,公法的法律關係在於公民或法人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係。公法關係的權利義務,屬於強制性的權利義務,當事人沒有權利放棄。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是雙方的義務,而勞動行政部門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追繳社保費用屬於法定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社保繳費的追繳應當沒有時效限制。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商務部)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底薪1500元加上乙方業績%8的提成。發放期為每月25-30號。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應達到的要求:

1、年滿18週歲,持真實有效身份證及學歷證明。

2、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心臟病、乙肝、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及如耳朵聾、夕塵肺等各種職業病。無染髮,紋身。

3、無較大的煙癮,及其他不良嗜好,踏實忠誠。

4、暑假工作期間乙方在甲方企業以外的區域引發的糾紛、衝突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此協議約定的工作週期完成工作期間的工作。若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辭職,必須提前3天向甲方提出申請,說明事由,經甲方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五)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遲到15次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 : 住 址: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型別為: 。期限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

第四條 乙方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各項必要教育培訓。

第十條 本合同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工資調整按照甲方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四)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

(二)當事人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約定終止本合同;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約定解除本合同,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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