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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承包經營合同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6W)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經營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5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多年一直為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高階管理人員,對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 關於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民委員會

負責人 ,主任。

為支援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 筆,借款本金 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 元,借款本息合計 元(借款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 米(摺合 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並繪製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

四、宗地位於該村 方向,東西長 米,南北長 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見本協議書附件二)。

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

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並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

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併,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50%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50%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五、甲方採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稅費。

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

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徵用抵債土地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

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戶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說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

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XX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說明:本協議文字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並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說明

2、抵債土地示意圖

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村民委員會(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代表: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代表:

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所屬的 餐飲經營專案,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雙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經營的場所及承包的專案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經營的場所是位於 主樓區的餐飲部,具體承包專案是後廚、餐廳(含宴會包房),建築面積 M2,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2. 甲方發包應提供的條件

2.1 保證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路三通;

2.2 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氣(冷、暖氣)、用電、用水,乙方按市場價格付水、電、氣費用;

2.3 保證承包經營場所及裝置設施等財產不被第三個人主張任何權利;

2.4 負責為乙方辦理工商、稅務、消防、特種行業、環保、衛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經營有關的行政許可手續和證件手續及承擔所有行政性收費專案費用的交納。承包經營專案所發生的稅收由乙方支付;

2.5 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專案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係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2.6 乙方經甲方授權以發包方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但乙方所釋出的所有廣告均需報經甲方簽字同意。

3. 乙方承包應具備的條件

3.1負責承包經營專案按國家旅遊局三星級飯店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及購置裝置、設施。乙方的裝修方案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裝修中應考慮消防安全,所有裝置、設施符合國家消防規範,並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

3.2 聘請職業經理人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3.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安全、消防、衛生等相關管理制度及行業管理規則;

3.4 乙方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得低於 萬元,流動資金不得低於 萬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額的確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以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費的平均額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為支付日。

6. 承包經營場所及有關裝置設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7. 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承包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裝置設施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證裝置設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在承包期滿時或合同解除時,收回承包經營場所及裝置設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並有義務保護乙方的承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8.3 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應負責周邊的治安環境的防範工作,遇有甲方所屬人員及其他人干涉、阻撓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應協調解決。

9.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獨立的自主經營權;

9.2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否則,後果自負;

9.3 乙方有權收取承包經營收益;

9.4 如因國家建設徵用所承包的場所或國家政策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行規申請補償;

9.5 在不變更本合同承包條件及承包內容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法轉包、轉讓,但轉讓、轉包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9.6 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承包需要可對承包場所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設的他物歸甲方所有;

9.7 乙方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經營的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給予賠償。乙方經營過程中裝置、設施維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應加強安全防範,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況之一而解除

10.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費一個季度並不能及時補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間,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無力交付承包金,甲方應根據損失大小給予承包金適當減免。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資的裝置、設施按國家規定進行折舊,甲方視折舊餘值及完好情況適當給予補償;

11.2 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11.3 在承包期內,因不屬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若連續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電、停氣,甲方可免除乙方相應天數的承包費;

11.4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氣費應按實際用量,以表計算按市場價格繳納,在每月的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若拖欠2個月,甲方有權拒供,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11.5 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6 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淮河飯店現有區域自營或允許他人經營與乙方承包經營的同類項目,淮河飯店新增區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與甲方有牴觸的經營專案。

12. 違約責任

12.1 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款外,甲乙雙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方應承擔總承包金的 的違約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3. 對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釋:

不可抗力僅指自然災害、國家建設徵用或國家政策改變。

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予以約定。

15.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裝修費用及購置裝置、設施預決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關書面通知;

甲 方(蓋章):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時 間: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大酒店,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市路______號,面積 平方米。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

1。 該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半年為試執行期,不交承包金。

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3。鑑於本酒店為新建酒店,其中裝置設施在甲方交給乙方後,應有一個裝置試運營除錯期。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給乙方半年試運營除錯期,在乙方試運營除錯期期間,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試運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水、電、氣以及人工工資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試運營除錯期過後,假如裝置設施仍然不能達到正常運轉狀態,試運營期順延,直到裝置設施能夠正常執行為止,方可正式計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為 元。

第二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六年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開始當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第一年度第一個季度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此抵押金可衝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額為 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在保修期內,甲方負責酒店的設施裝置維修,非人為原因造成酒店裝修或設施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

2、保修期過後,乙方在正常經營活動當中設施裝置的損壞,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維修恢復到位。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應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後,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_________,魚塘面積:_________畝_________分_________釐。

第二條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_______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稅、水產稅、特產稅均由_________方負責,與_________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天內按魚塘承包款總額_____%作為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_____萬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繳交承包款,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總額每日_____%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三條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_________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合同鑑證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其它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