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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範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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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範文五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售房者)

身份證號:

乙方(購房者)

身份證號: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出售有關檔案,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該房買賣交易合同書,以資共同信守,並嚴格執行。

一、該房屋位於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樹林召鎮東源龍灣小區三號樓3單元502室,建築面積150.83平方米。總售價大寫叄拾壹萬伍仟元整,小寫:¥3 15 0 0 0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預交購房定首付款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 2 0 0 0 0元整,如果乙方違約,預付購房定金概不退還;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將賠償乙方購房首付款的貳倍。剩餘房款大寫:壹拾玖萬伍仟元整,小寫¥195000元整,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完公積金貸款,貸款發放次日乙方負責將款打入甲方指定賬戶中。

四、乙方付清最後房款24小時之內,甲方給乙方交付房屋及鑰匙,乙方當場驗收房屋合格後,以後房屋任何問題均和甲方無關。

五、在過戶之前和期間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

六、過戶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領鑰匙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交定金或首付款後,雙方均不得違約,甲方違約,賠付所收款項的雙倍,並在違約後7個工作日內交清賠款或以房抵頂,以房抵頂時房價不高於本合同。乙方違約,所交款項甲方均不退還,並且乙方負責所有中介費。甲方配合乙方過戶,剩餘房款必須在過完戶60個工作日之內打入甲方指定賬戶中。如到過戶後6 0個工作日後,不按時交剩餘房款,最後延遲7個工作日,甲方交清剩餘房款,最後延遲7個工作日後,乙方仍然未交清剩餘房款,甲方有權收回此房屋,乙方將無條件重新過戶給甲方,過戶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並且承擔金額中介費。如出現上述糾紛,此房居住權和所有權屬於甲方,有一點除外,如果甲方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辦理公積金貸款,違約方不屬於乙方,屬甲方違約,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

九、本中介積極協助甲乙雙方過戶。如有糾紛,只起證明作用,不負法律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從繳款時起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違約,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裝置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裝置、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檔案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檔案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裝置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稅、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稅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1)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2)改變使用功能;

(3)設定工場;

(4)儲存任何違禁品;

(5)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稅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改變為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3)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賣出或交還政府;

(4)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檔案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負責該商品房應支付的管理費用)。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為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稅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稅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戶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政策法規之規定,出賣方通過______________,自願將以下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賣給買受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存量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室號:____________ .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產權登記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產權登記附記:閣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

⒈該房屋其它所(共)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共)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權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登出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⒊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登出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於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託管賬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准以後,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託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交付。

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__天。

出賣方應當於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並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

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出賣方承擔。

(2)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餘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

(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餘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本合同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處理。(僅選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______(或(協商)或(評估))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原有戶籍遷移的.承諾。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______((有)(無))落戶於該房屋的相關戶口。(僅選一種)

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內,將原先落戶於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戶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戶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戶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⒈屬於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屬於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型別為______((出讓)(劃撥)())(僅選一種)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型別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出賣方承擔。

第十四條:關於買賣稅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均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2)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後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

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准以後,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後,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裝置,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決。(僅選一款)

(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新增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字存入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列印文字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或(貸款銀行))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登出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後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登出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______((雙方簽章)(網上備案)(公證))之日起生效。(僅選一種)

附件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黏貼無效)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______種。(僅選一種)

(1)裝修房:

(2)毛坯房:

二、設施裝置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廚房裝置:

(5)衛生裝置:

(6)通訊裝置:

(7)電器裝置:

(8)防盜裝置:

(9)停車位:

(10)傢俱:

(11)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附屬閣樓:

(2)附屬汽車庫:

(3)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黏貼無效)

合 同 各 方 當 事 人 籤 章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列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狀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設地點: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應及時帶給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帶泥工、木工、鋼筋工、內外粉刷、蓋瓦等建築活動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三、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人工造價為人民幣 壹拾萬五千元整(¥105000.00) 。

2、付款方式: 基礎施工先付壹萬,主體過半再付貳萬,屋面蓋瓦再付貳萬,拆腳線再付貳萬,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交房三個月後無質量問題全部付清 。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務必具備必須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貼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務必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務必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個性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職責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狀況出現,職責與甲方無關。

五、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帶給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到達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戶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貼合相關標準。牆面、屋頂、窗沿口等不得出現開裂、滲水等現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到達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職責。

六、違約職責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務必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_xxxx____

地址:_xxx市xxx區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xxxxx____

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xxx___

地址:_xxx市xxx區xxxxxx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以房屋折抵欠款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房屋用地於合同簽訂時,為出讓性質。

1.甲方以銀行按揭購買方式取得位於xxxxxxx編號為xxxxxxxxx_的房屋所有權。

2.(土地使用權出讓批准檔案號)為_xxxxxx第xxxx_,土地使用權合同批准檔案號為_xxxxxxxxx。

3.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xxxxxxx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xxxx平方米_。地塊規劃用途為_xxx,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xxx年_xx月_xx日至xxx年_xx月_xx日止。

4.甲方在上述地塊上購買的按揭房屋(現定名)_西堤紅山苑,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辦公用房___,屬__框架結構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x___層。

5.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xxx規xxx字xx號_。

6.房屋預售許可證號為:xxxxx號【詳見:編號為xxx號xxx商品房預售合同,出賣人:xxxxxxx公司】。

第二條 房屋面積。

1.甲方向乙方用於折抵借款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xxx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xx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xx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xxx號合同附件二。

2.該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中的:第xxx(幢)(座)_x層__xxx_號房,上述面積為甲方購買時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同意為其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以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3.該房屋為甲方銀行按揭購買,因拖欠乙方借款不能如期歸還,甲方同意以該房屋折抵欠乙方借款。甲方購買該房屋總價款(大寫):x佰x拾x萬x仟x佰x拾x元整,(小寫):xxxxxxxxxxxx元。

4.甲方用該房屋折抵向乙方借款(大寫):x佰x拾x萬元整,小寫:xxxxxx元。其中:包括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大寫):x拾x萬元整,(小寫):xxxxx元,室內家用電器價款(大寫):x萬x仟x佰x拾x元整,(小寫):xxxxx元。

5.甲方購買該房屋首付款為:x佰x拾x萬x仟x佰x拾x元整,(小寫):xxxxxx元。向銀行按揭貸款(大寫):x佰x拾x萬x仟x佰x拾x元整,(小寫):xxxxxxx元。按揭貸款期限:xx年,按揭貸款還款時間:xxx年x月x日起。

6.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房屋所有權移交乙方,銀行按揭貸款由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時間按時歸還,逾期歸還銀行按揭貸款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如果因逾期歸還按揭貸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時可以繼續向甲方索要全部借款,或者由乙方代甲方歸還銀行按揭貸款後,向甲方追要墊付款項及利息。

第三條 價格與費用。

1.該房屋(屬於)銀行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按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xxxxxx_元,購買總金額為(人民幣)x佰x拾__x_萬_x__仟_x_佰_x拾_x__元整。頂抵借款金額為:(人民幣):x佰x拾x萬元整,小寫:xxxx元。其中:包括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大寫):x拾x萬元整,(小寫):xxxxx元,室內家用電器價款(大寫):x萬x仟x佰x拾x元整,(小寫):xxxxxx元在內。

2.該房屋銀行按揭貸款還清以後,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無條件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並承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的特殊約定。

該房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繳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房屋屬於甲方銀行按揭購買的房屋,現在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待甲方還清銀行貸款以後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在辦理登記過程中所需要交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交付。

2.甲方待乙方全部交付應當由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收取的全部費用後,需要甲方提供辦理房屋登記變更所需要的全部手續時,甲方無條件的,在不收取任何費用、報酬的前提下積極予以配合,並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拖延。

3.甲方在銀行按揭貸款歸還過程中,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還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不能歸還的理由,便於乙方決定代繳貸款或另行向甲方索要欠款及其利息,如果認為損失過大或無法彌補損失時,乙方可根據情況發生時的房屋市場價決定。

4.甲方歸還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逾特殊情況發生導致不能按時歸還時,應當將歸還銀行按揭貸款的借記卡交乙方,便於乙方決定代甲方繼續歸還或決定另行轉讓或決定繼續向甲方追繳欠款及利息。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_xxxx_年_x__月_x__日決定並同意甲方交付房屋後,向甲方折抵拖欠借款,甲方必須將全部購買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款的發票、以及購買該房屋時所交付的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產權代辦費、分戶費、房產登記費的憑證、票據原件等全部交付乙方,房屋配套的各種證照、票據、憑證等亦同時交付,雙方可辦理書面交接登記手續確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將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款的發票、以及購買該房屋時所交付的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產權代辦費、分戶費、房產登記費的憑證、票據原件等全部交付乙方,以及與房屋有關的稅費憑證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可以拒絕用該房屋折抵所欠借款。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將全部手續交付給乙方後,乙方應按照約定接收房屋。如果乙方逾期接收,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接收之日止,按房屋購買總借款的10%計算。

3.甲方於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時,應當無償幫助乙方完成房屋變更登記事項,所交付的房屋登記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房屋合同原件、票據原件及其他房屋證照原件交付給乙方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張支付房屋價款完畢後的任何費用,所交付房屋甲方必須出具書面的交接憑證。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接收之日止,按房屋購買總借款的10%計算。

4.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後,必須保證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以外的任何人主張該房屋的權利。如果發生甲方所不能控制的情況導致房屋被家庭成員、以及以外的第三人主張房屋權利,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或者無法居住使用時,除給付拖欠乙方全部借款外,還應當按照請求乙方退還房屋時的市場評估價進行全部賠償。

5.甲方將房屋交付後,即視為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房屋合同、票據等原件因銀行按揭貸款原因不能變更的現實情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與房屋有關的相關居住事宜,待可以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房屋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

6.甲方在乙方接收該房屋時,實際支付房屋價款為:首付+支付銀行貸款的月供,銀行按揭貸款未清償部分仍視為拖欠乙方借款,直至甲方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後,視為甲方全部歸還拖欠乙方借款。甲方逾期或故意拖欠銀行按揭貸款,導致乙方不能使用該房屋時,乙方有權決定另行轉讓或繼續代甲方歸還貸款或向甲方追要借款及利息和實際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xxxx__年_xx__月_x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須於xxxx年x月x日前,接收該房屋。交付之日起本合同開始履行,至房屋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完畢時。所有權登記後該合同效力仍及於該房屋。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包括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或者按印後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

20xx年5月5日20xx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