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轉讓合同 篇1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知識延伸:股權轉讓概述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轉讓合同 篇2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電話: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 畝土地(詳見附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XXX等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付款方式和時間
1.付款方式:每年每畝人民幣 陸佰伍拾圓整(¥650.00),付款週期為三年,考慮物價等因素,每三年在原流轉費的基礎上遞增百分之十。
2.付費時間:第一次付費乙方須在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第二次以後為每三年的同期時間付費。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變更、登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需要登記的,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價款,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後補償費的分配約定:土地補償費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9.其他約定: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價款,每延遲一天,按轉讓價款總額的50%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轉讓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讓價款總額的50%承擔違約金。
3.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書面通知後,30天內仍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
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經發包方同意,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經協商,決定需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對甲方的土地進行平整,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所建設的管理用房或魚塘可按照甲方的要求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滿前建設期間,在徵得甲方的同意前提下,對土地進行平整或在土地上實施相關農業設施建設造成土地原貌改變的,在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在甲方的監督下,按照甲方的要求,恢復土地原貌,恢復為耕地,可按照甲方的要求耕地恢復至畝產達到土地租用前為止。
5.在建設過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保持甲方耕地面積界限清晰,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保證甲方耕地面積不變,界限、田坎清晰。
6.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修建硬化公路,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通過挖掘撤除公路並將土地恢復為耕地。
7.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甲方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乙方,除非乙方自願放棄;。
8.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發包方(簽章): 鑑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鑑 證 人:(簽章) 年月日
附表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表
甲方(轉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轉讓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營部應有經營權業主為甲方,該經營部經營權雙方商定做價人民幣整轉讓給乙方。自年月日後該水店的經營活動由乙方負責管理,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應先付給甲方部分轉讓款 ,餘款 乙方於自簽訂合同之日起5天內付清給甲方。乙方接管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管理客戶10天。
三、經營部日前的飲水機、桶裝水等物品歸甲方所有,自本合同簽訂雙方協定議價後歸乙方所有。
四、年月日前的未結、未收的水款屬甲方債權。由甲方收取,與乙方無關。 年月日後由乙方經營期間生產的.水款屬乙方債權,由乙方負責收取,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接收經營後所產生的房租、加盟費、僱傭水店工人的工資薪酬、勞動福利、工傷、保險等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須遵守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仟元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有效。
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轉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轉讓車庫位置
甲方轉讓車庫為:
第二條 車庫的面積及轉讓價格
甲方所轉讓的車庫建築總面積為: 平方米。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轉讓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付款及轉讓方式
一:由於目前本車庫無產權證。因此,在甲、乙雙方協商後,乙方需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甲方需協助乙方在開發商處辦理車庫的合同變更等手續。(與開發商協商車庫變更手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
二:截止至 年 月 日前該車庫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部結清。(包含:物業費,水電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違約:無論任何情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
2、甲方違約責任:
(1)支付本協議車庫轉讓金額 的違約金。
(2)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違約時,本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含收回房屋時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及補償的費用)。
3、乙方違約責任:
(1)支付本協議車庫轉讓金額 的違約金。
(2)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違約時,本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
(3)恢復本房屋原貌,或支付由於恢復本房屋原貌所需要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本協議規定之條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而定,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內容充分了解,並且自願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轉讓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基本情況及期限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基諾鄉巴來村委會巴傘二隊村旁(曼嶺水庫引水溝穿山洞對面)48.9畝的橡膠林地(1250多株橡膠樹)的所有權(即: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此塊地屬二類荒區,荒山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四至界線;東:以曼嶺水庫引水穿山洞對面南板橋河上方150米處為界,並與南面的種植溝平行(即:東北角的面積部分協調歸還乙方,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南:以大青樹小路為界;西:以四鄉曼龍站村小組波端橡膠地為界;北:以國有林小溝為界。轉讓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上面積和附圖為準。使用期限3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流轉後,乙方亨有流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流轉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前期開墾、種植費及涉及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流轉讓林木有償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國有荒山使用出讓金、交易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林業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5、南板橋至膠地150米道路開通,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產生的費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負責。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該次轉讓承包總額壹倍的罰款給對方,並承擔法律責任。
7、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59萬元,簽訂該合同時乙方預付20萬元給甲方,剩餘39萬元,待所有手續辦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8、如合同出現糾紛,可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9、其它事項: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新的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權證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業局出讓金收據
4、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轉讓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公平、自願的原則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 甲方所屬舊機動車轉讓:
(1)甲方轉讓給乙方 車壹輛,號牌為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初次登記日期 成交價 大寫
(2)隨車手續:□登記證書 □行駛證 □附加費 □保險
(3)甲方負責提供車輛過戶(轉籍)所需:機動車登記證,企業程式碼(或戶口薄、身份證),機動車過戶申請書(加蓋企業公章),單位介紹信等車輛所需要的一切過戶手續。
(4)乙方需提供車輛過戶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5)車輛成交前,如發生交通事故及違章罰款,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成交後,如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店鋪轉讓合同的正確的簽訂方式是,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 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簽訂轉讓協議之前應與房屋產權人及轉讓方三方會面,並對房屋產權人進行核實(檢視房屋產權證、詢問物業方進一步確定房屋產權人真實性,以防轉讓方協同欺詐)
生意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半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