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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範文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23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買賣合同範文5篇

買賣合同 篇1

1.房屋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2.房屋買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3.房屋買賣標的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市“_________中心”大廈內第_________樓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套(包括室內裝修、裝置、傢俱等等)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圖,室內用品清單各一份)。

(2)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____”大廈地址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該地塊是經_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範圍的房產權和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為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

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____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裝置標準及室內傢俱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裝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

6.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

(1)“_________中心”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並向各使用者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

(2)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衛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衛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裝置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範圍如下: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裝置、給排水裝置、供電供水裝置、空調裝置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築和裝飾的修復。

(4)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戶、使用者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代辦手續費

(5)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

(6)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衛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絡,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7)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後____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滯納金。

7.房屋維修

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後,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後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裝置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裝置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裝置,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8.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1)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範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頒佈的《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築物所佔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2)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並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9.《_________中心使用者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戶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並同意遵守。

10.過戶手續辦理

(1)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後,須經有關部門公證。

(2)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檔案向_________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戶手續,繳納過戶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未經過戶的房產買賣無效。

11.爭議解決條款

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2.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北京華威環宇傢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安居舒家居裝飾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 傢俱清單

二、 付款方式:訂貨時,乙方需首付貨款總額的1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三、 送貨方式: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收簽收,乙方應在交貨時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四、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 質量問題: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給予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六、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需方單位(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希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住房壹套,結構,樓層 ,面積㎡,戶型,賣給乙方,並由乙方享受其一切權益,成交價格人民幣 (小寫:元X)。

二、房屋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等證件齊全。

三、付款方式:甲方將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 (元X),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以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X)。

2、甲方中途悔約,並賠付違約金(小寫:元X)。

3、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42688

買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報: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報: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

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 NA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力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點:_______

買賣合同 篇5

1.本合同簽訂之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充分協商,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可在合同中對其進行明確約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因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等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可以遵循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為體現合同各方當事人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的內容。

3.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各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4.在簽訂合同前,有關當事人應當出示必須由其本人提供的有關證書和證明檔案。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買賣交易”是指已辦理產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書的房屋權屬人再行轉讓房屋。

6.本合同用於存量房買賣交易,一經簽訂,當事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應當及時持書面存量房買賣合同及有關資料到房地

產交易登記機構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7.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從業人員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資金。如有違反的,請向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反映(電話:)。

8.賣方當事人應當慎重選擇付款方式交割房款,為保護存量房交易和資金安全,儘可能選擇銀行託管的方式交割房款,以減輕風險,避免引起糾紛。

9.根據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前述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標準,是指向房屋買賣雙方合計收取的費用標準。如發現中介機構超標收費的,可向物價部門反映(電話:)。

10.買方當事人如需委託按揭機構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應當選擇具備代辦按揭資格的按揭機構,有關情況可登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

11.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買賣雙方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如實申報交易價格,不得以低報、瞞報、漏報等方式偷稅漏稅,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2.本合同條款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沒有約定的,可另行協商約定。

13.本合同說明部分,各方當事人確認已經閱讀,並簽章如下:

甲方(賣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乙方(買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丙方(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蓋章):

經紀人(簽章):

日期

篇二: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乙方(買方):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其他: 】

號碼: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1.房地產地址(下稱“該房地產”):

2.房地產權證號碼:。或其他證件號碼:

3.【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質:【住宅】【商鋪】【辦公】【其他:。

5.建築結構:【鋼筋混凝土】【磚木】】,建築時間: 。

6.房屋共有情況:【無】【有】。

7.該房地產【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項權利情況。

8.該房地產以現狀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認真查勘和了解該房地產的情況。該房地產:

(1)【不帶傢俬家電】【帶傢俬家電】;

(2)【不帶租賃合同】【帶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乙方同意連同現有租賃合同一起購入該房地產,甲方須協助乙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其他: 】;

(3)【無戶口】【戶口未遷出,甲方應在 遷出】【其他: 】。

9.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甲方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有關該房地產的權屬情況真實,保證對上述房地產享有完整產權,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情況,且沒有侵犯第三人權益。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計價和價款

1.該房地產按整套出售並計價,總金額¥元整億佰拾 萬 仟 佰 拾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選擇【自行交割】【銀行託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 甲乙雙方選擇自行交割房款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作為購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時自動轉為房款的一部分),並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