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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租賃合同集合9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3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租賃合同集合9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今由甲方向乙方免費出租咖啡機壹臺,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出租內容:

二、以上報價均不含稅,不含運費。

三、付款交貨方式:現款現貨。

四、合同協議期間,若咖啡機發生故障,甲方負責免費維修保養。如機器的故障或損壞是由乙方人為造成,應由乙方承擔維修零件費用。如乙方在租用期間將咖啡機遺失,乙方按咖啡機每臺3200元扣除累計折舊後(每月折舊按人民幣50元計算)賠償給甲方。

五、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裝置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在裝置外觀上張貼不屬甲方同意的廣告畫面,亦不得在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

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六、合同協議期間,裝置所需原料必須在甲方購買以保證裝置正常運作。乙方承諾甲方為咖啡機所用粉料的獨家進貨供應商。若經甲方發現乙方於合同協議期間購買其它廠商的粉料,為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須按原價人民幣3200元購買咖啡飲料機。

七、本合同從 20xx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八、爭議解決方法:

1、雙方協商解決2、按合同法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為正本。

甲 方:郴州市****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人: (簽章)

電 話:0735-****

傳 真:0735-****

地 址:郴州市****號

日 期:20xx年 8 月 21 日

乙 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章)

電 話:(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傳 真:

地 址:

日 期:20xx年 8 月 21 日

租賃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麵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的 ,作為 之用,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裝置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裝置(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裝置(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為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汙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 元/月(大寫: )。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為免租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訊、保安系統、排汙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裝置。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裝置,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裝置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裝置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裝置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裝置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裝置,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裝置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寫字間租賃合同(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4、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後用;第1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5、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路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6、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

7、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8、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1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1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1次超過7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05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1方應主動向另1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1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1方負責賠償。

9、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1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0、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7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9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101、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1方違反合同,另1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1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02、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寫字間租賃合同(三)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 國籍或註冊地:__________

註冊號碼: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位於北京________大廈________ 座________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______大廈________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 ________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 天。

三、租金

免租期:_________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________個月的免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___________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

電費: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 電話費:_________ 車位租費:________衛星天線費:________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________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訊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即(大寫)________ 幣 ________ 萬 ________仟________佰 ________ 拾________元 ________角________分;

2、租金按 ________預付,乙方須在每 ________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________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戶 名:_________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開具 ________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裝置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 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鬃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鬃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鬃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裝置,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使用者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裝置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裝置、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並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裝置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裝置、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採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

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後即視為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鬃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鬃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 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 商亭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定為年,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全年租金為。(自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

二、在租賃期間,商亭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將商亭作為抵押、變賣或轉租。如乙方私自將商亭抵押、變賣或轉租,甲方將視為無效。

三、乙方在使用商亭過程中,如有違法行為或造成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工商管理費、稅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五、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亭,剩下的.房租不退,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想繼續租用,必須提前一個

月跟甲方宣告,以便甲方掛牌招租;同時,乙方應結清全部費用(如工商管理費、稅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等),商亭內所有的裝修、裝飾物品無條件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裝修、裝飾物品,無條件退出商亭;如乙方續租,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主動與甲方協商下一年的租金,並簽訂合同。如乙方沒有續簽合同,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前半個月,重新在店面掛牌招租,合同到期之日乙方自動退出商亭。

七、在租賃期間乙方只能自己經營,不得轉租給別人,更不得高價轉租。如果有這種情況發生,甲方有權收回商亭的使用權,剩下的租金不退;如甲方要收回商亭,甲方必須提前兩個月(租賃期滿前兩個月)跟乙方宣告,以便乙方處理剩下的事物。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4

  要防範這些漏洞與欺詐,我們應該這樣做:

1.訂立租賃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資訊。

訂立租賃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履約能力、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於租賃合同中的條款,制訂應儘量詳盡明確。

在訂立租賃合同中當事人應注意如下事項:

a.合同條款應當儘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條款不能遺漏,否則易出現糾紛。

b.對合同字句應當認真斟酌,字句表述應清晰具體,避免模稜兩可,易產生多種解釋的語句出現。

c.在租賃合同中,對於租賃物的使用、租賃物的維修保養應當予以明確規定,以避免出現糾紛。

d.在租賃合同中制訂明確的違約條款及賠償數額。

e.為避免合同欺詐,當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條款,如,擔保條款、附期限條款、附條件條款等,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f.訂立租賃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於不定期租賃,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遇到問題時,我們可以採取下列補救的措施來減少或挽回損失

1、對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賃物致使承租人無法實現合同預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對技術要求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應交付有關使用說明、裝配圖紙、操作規程等,這些在制訂租賃合同時就應加以明確約定。

3、租賃物上存在權利瑕疵,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現狀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如徵得出租人同意並因此增加了租賃物的價值,返還租賃物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開支。

6、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對利用押金進行合同欺詐的防範辦法。

在租賃合同訂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而主要工作都應在合同訂立前進行。出租人一般希望承租人能提供押金或擔保並希望金額能與租賃物價值相當,以防止合同欺詐的發生。承租人則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對出租人來說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數額押金外,還應對承租人的身份情況、資信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以免損失。對承租人來講,則應對租賃物的價值有清楚瞭解,根據不同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多少。

租賃合同 篇5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裝置

1.名稱:

2.數量:

3.質量情況:全新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裝置用途

第四條保證金

1.金額:______

2.租賃支付方式:______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年3、6、9、12月,25日前支付下一季度租賃費用,不能按時支付租賃費用的,按日息萬分之五計收超期利息。

3.續租方式:如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承租,交付相應的租金即可續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條裝置安裝時間

甲方收到乙方全額保證今後10個工作日內,上門安裝。

第六條甲方的全力和義務

1.定期維護裝置,更換耗材。

2.出租房不承擔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承租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裝置的合法使用權並享受甲方免費提供的售後服務。

2.按協議規定繳納租金,合理使用裝置。

3.妥善保管裝置,配合甲方保養裝置的售後工作。

4.不得買賣、抵押、質押、損毀淨水裝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改動裝置的任務部位及部件。

5.租賃期間,承租方對淨水裝置具有保護監管責任,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致使裝置損壞的,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或零部件跟換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均不能解除合同,違約金約定如下:

1.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除支付利息外需向出租房償付違約期間20%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需向乙方支付租賃費2倍的違約金;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需向甲方支付裝置施工安裝及工程裝置款2倍的違約金。

3.如承擔方變賣了租賃裝置須向出租方償付所有被變賣裝置的2倍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注意事項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租賃費用標準

l、乙方因執法監察工作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一部(上海大眾朗逸,車牌照: ),租車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為一年。

2、甲方按每月 元,如果乙方違約將扣除保證金,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租金一月結算一次。甲方收乙方保證金貳萬元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效能狀況良好的車輛。

2、乙方負責按照公交公司要求的管理費用以及驗車費用。

3、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4、積極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照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的操作手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後駛離。

2、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轉借給沒有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如發現車主無條件收回車輛保證金不退,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

3、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權利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5、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壹仟元以下由乙方支付,支出超過壹仟元按保險走,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7、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做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8、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款,乙方須承擔保險額以外的所有費用。

9、國家發放的燃油補賠歸車主所有。

10、車輛按期保養、由乙方支付

11、全車丟失後置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2、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3、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其他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7

甲方(承租方):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使用乙方的發電機組達成以下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發電機組的數量及型號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

上述合同月租費已包含發電機組至使用地點的運輸費、負責發電機組往返吊裝就位費用、發電機組維護費用、工人的基本工資、加班費、五險一金、工資性津貼、流動施工津貼、房租補貼、餐飲費、職工福利、勞動保護費、稅費、利潤、乙方管理費、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費用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發電機組到達使用地點安裝完畢後第二天開始計算(以甲方書面確認日期為準),租期暫定為六個月。

三、發電機組的交接條件:

1、乙方負責發電機組至使用地點的運輸費、負責發電機組往返吊裝就位費用。

2、乙方負責提供執行中機組使用的一切維護費用。

四、使用地點:

蘇州市吳中區金楓路以西、竹園路以南(蘇州合景·領峰園專案會所專案工地)。 五、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 雙方協商一致,每滿一個月雙方結算一次。

2、租賃期滿一個月按照一個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但是未滿足月, 租金按日結算。

3、乙方應在收取甲方每一筆工程款同時,開具同等金額有效發票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款項,直至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為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派遣管理人員到甲方負責發電機組的正常發電,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住宿飲食由乙方自行負責。

2、 租賃期間,若發電機組發生故障時,乙方負責修理及其費用。發電機組一週內出現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機現象時,更換髮電機組。

3、 因發電機組本身原因故障停機,時間超過24小時時,乙方應在24小時之內調換一臺同型號機組給甲方使用,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負責發電機組所需的柴油、機油。

5、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機組租賃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七、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1、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2、 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合同解除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工程停建或乙方發生嚴重經營困難並導致破產、清算時致使合同沒必要履行。

(3)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現或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款成立的。

3、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八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3天內開始退場,並在開始退場之日起5日內完成退場,逾期退場的,甲方有權強行清場,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留在施工現場材料裝置及設施視為乙方已放棄所有權,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處置。

5、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8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 在租賃期間因佔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機械裝置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 臺 電動吊籃,用於乙方所承建 專案工程。

1、吊籃租金每臺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2、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繩租用,安全繩租金每條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3、電動吊籃的進出場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安裝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委派安拆師傅予以技術指導。

4、電動吊籃安裝除錯完畢,檢測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資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電動吊籃組織進場,安裝驗收完畢當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結算,算滿一個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月租金,逾期則每日加收1%的違約金。

6、租賃時間:裝機驗收完畢起,至報停為止。

7、在租用期間,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與甲方技術人員聯絡解決。如乙方在出現故障情況下繼續使用吊籃,發

8、在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第三方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負責收回機械裝置,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租賃損失,由乙方負責一次性按損失總金額的 倍賠償給甲方。同時如乙方擅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在報停電動吊籃時,須與甲方簽定書面報停通知,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檢查吊籃在使用中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該工程完畢後,乙方退還電動吊籃時,應將電動吊籃完好歸還到甲方指定地點,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補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給甲方,從違約之日起,乙方按應付租金和費用總金額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通過相關法律手段進行訴訟。

二、電動吊籃的操作、使用和維修及保養。

1、電動吊籃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有經驗並持有證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操作。

2、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戶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平臺,嚴禁酒後操作,超載執行。

3、電動吊籃的維修、保養為乙方正常維修、保養。出現大修,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雙方進行鑑定,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費用及其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三、其他相關事項:

1、電動吊籃安裝與使用要遵循各項安全法規、高空作業規程、安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電動吊籃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維修,不得帶病使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動吊籃的起租時間以電動吊籃驗收當日起計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調解。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