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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用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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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徵用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徵用合同5篇

土地徵用合同 篇1

徵用地單位:福鼎市點頭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詹照育 職務:鎮長

被徵用地單位:點頭鎮龍田村委會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李國瑜 職務:村主任

被徵用戶:

根據點頭鎮總體建設規劃,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鎮建設力度,加快集鎮建設步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託,擬徵用乙方部分農地。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甲方徵用座落在點頭鎮龍田村柘頭洋的水田、農地摺合 畝,作為點頭鎮工業建設及公共建設用地。該地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徵地平面圖)。

二、按國家徵地有關規定,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水田按每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計肆萬伍千元,青苗補償費:每畝叄千元,其他農作物另定。

三、房屋及墳墓的搬遷賠償標準參照福鼎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水田徵十留一作為徵地戶安置留用地。

五、違約責任:

1、該地的補償費、安置費及青苗補償費,甲方負責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

2、該地被徵用後,乙方應理順與各生產隊所徵用的的徵地關係,按期將被徵用的土地交付甲方。

3、被徵用土地及其地面上的房屋等附屬物存在的權屬爭議,由乙方負責處理,與甲方無涉。

4、為體現徵地的公平、公正的原則,鎮政府鄭重承諾,如徵地付款時或今後出現價格不平等,由鎮政府負責補平差價。

六、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被徵用戶各執一份。

甲方:點頭鎮人民政府 乙方:點頭鎮龍田村村委會

代表人: 代表人:

被徵用戶:

**年 月 日

土地徵用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公益事業建設,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依據(號)《關於市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在設見:

一、徵用時間:年月日,時間為畝;年年;,徵用土地用於建,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意願

二、被徵用農戶面積為####

三、付款方式為一次性補償。按照甘肅省定西市(號)檔案精神執行;注:徵用土地為元每畝。

四、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後,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不得無理取鬧,如甲方組止、破壞,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方一份,甲乙雙方同意後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徵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徵用甲方土地畝為乙方建設所用。現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地塊的位置和麵積

1、徵用(收)甲方地塊(以下簡稱該地塊)位於,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具體位置和四至詳見附件。

上述地塊總面積為畝。

2、該地塊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現屬於甲方,擬用於乙方開發建設專案所用。

第二條土地補償費

1、補償費標準:每畝元人民幣。

2、補償費總額:按土地面積畝,每畝元計算,補償費總額為萬元。

第三條土地補償費的'支付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土地徵用補償標準,已經一次性給付原承包人補償費,並簽訂了使用權永久轉讓協議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徵用方案,沒有異議。

2、合同生效後,該地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該宗土地按照其申請的並經國家審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徵用後,甲方不得無故阻止、破壞、干擾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違反合同,除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費用外,另賠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補償款。

6、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同意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土地徵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公益事業建設,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依據(宿政發[XX]29號)《關於宿遷市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在**鎮**居委會四組部分農戶,徵用土地擴建**變電所及城建建設,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意見:

一、徵用時間:年月日,時間為年;

二、被徵用農戶面積為畝;

三、付款方式為一次性補償。按照江蘇省宿遷市(XX年29號)檔案精神執行;

注:徵用土地為22800元每畝。

四、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後,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不得無理取鬧,如甲方組止、破壞,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方一份,甲乙雙方同意後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方簽章

年月日

土地徵用合同 篇5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鄉(鎮)村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就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鄉(鎮)村徵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徵用土地面積及安置人數

甲方徵用乙方集體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四至(見附圖),常住戶口人(其中應安置人),由甲方依據確認。

二、手續的辦理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日內辦理手續,並將原所有、使用的所列專案完整地交給甲方,甲方應派員驗收。驗收中如發現與所列專案不符時,對意外情況,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情況;對因乙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三、徵地費用及其標準

徵地費用包括費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條第2款規定為基本標準(標準的數額應具體化)。

四、補償、安置費的結算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辦理。 五、違約責任

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