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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合同範文彙總8篇

合同協議 閱讀(5.62K)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房屋合同範文彙總8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xxxxxx

租客(以下簡稱乙方):xxxxxx

一、甲方同意出租,乙方願意租入甲方位於xx市xx鎮xx作為合法xx用途。

二、租賃期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三、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整。(¥xx),乙方須付xx個月的租金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xx元整(¥xx)。合同期滿該履約保證金全部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必須在每月的xx日之前交納當月租金予甲方(先付租後使用,甲方收到租金後開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如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如數補交外,還需按月租金的百分之xx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xx天作根本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五、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執行,則已付之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而甲方有權將該物業租出與任何人,唯甲方不可再為此而向乙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六、如甲方不依本合約條款將該樓宇租與乙方,則甲方除須退還所有乙方已付之履約保證金外,並須付同等數目之金額賠償乙方以彌補乙方之損失,乙方不可進一步要求賠償,逼使甲方履行此合約。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房屋和配套設施的損毀,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分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歸還房屋並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九、租賃期間,水電費,衛生費及房屋內的設施的使用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因乙方在承租期限內所欠繳的'水電費、管理費及房屋內的設施的使用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甲方有優先行使追償權(即在上述欠繳的費用沒有經甲方代支付前,甲方可根據欠繳費用的具體金額向乙方追討)。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省房屋出租管理辦法》之規定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約取代任何過往之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以及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十三、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xx

乙方(簽章):x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資訊描述

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該房屋用途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並確定後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託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託丙方為其提供**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並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於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於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交付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 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後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後,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 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裝置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並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後,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 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於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坐落於,土地使用權證號: ,面積,(下稱“該房產”)的房產出租給乙方。乙方對房產充分了解願意承租。甲方該房產的附屬設施和裝潢情況如下(詳見物品清單):

第二條:租金等費用情況: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產月租金為元整(大寫)元整。

2、乙方應每日支付。

3、保證金(押金)為

4、租賃期間,使用該房產所產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日起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產有出租之權利並能依約交屋,如有任何權屬糾紛或許可權不實由甲方承擔責任。如因此損害到乙方利益,甲方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物品清單中的裝置完好的交付乙方使用。

3、租賃期間若因房產質量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房產的.規定用途使用,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產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承租房產進行非法活動。

2、乙方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也無權將此房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此房,並沒收保證金和剩餘房產租金。

3、乙方因使用不當或管理不善導致該房產物品清單中的裝置損壞、丟失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原價賠償。導致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傷,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應按月租金的5%支付乙方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所收租金和保證金,並賠付一個月租金給乙方。

2、甲方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產,甲方應退還剩餘天數的租金和保證金,並賠付一個月租金給乙方。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的應由乙方支付的任何一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5%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和剩餘房產租金。

4、乙方租賃期間如提前退租,需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甲方沒收保證金和剩餘天數租金。

第七條:續約事宜:

1、合同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需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需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期滿日辦理退租。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物品清單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各方應誠實履行。如有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崑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因合同糾紛訴至人民法院,違約方應承擔約方其他合理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誤工費、申請財產保全費、執行費等等)。

第十一條:約定衝突:本協議空白處填寫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填寫文字與鉛印文字相沖突,以填寫文字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出租方: 求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縣**小區二號樓五單元101室,包括101號地下室。

房屋擁有設施:上

水管、下水道、瓷臉盆、座便器、洗臉盆、防盜網、暖氣片、防盜門。

第二條 房屋租期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後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 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 在租用期間,乙方由於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行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合同的執行(本條第三款情況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裝置、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住址: 原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房屋合同 篇7

法律法規:《民法通則》、《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建設部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現實中房產和地產分開轉讓的情形,房產不得轉讓/地產不得轉讓)

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頒佈實施)的第三條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房屋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分離”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法理分析:這是因為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固定附著物,二者之間具有不可分離性,否則,極易引起損失或導致糾紛。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合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則該類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侵犯優先購買權的。

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條也有相應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轉讓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有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這就是說,所轉讓的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或已對外出租的,必須徵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賣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應為無效。

(三)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

法律規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援。

(四)商品房預售違法的。

法律規定:

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如不符上述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 (五)在商品房轉讓過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轉讓違法的。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合同應為無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沒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沒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而沒有報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五)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禁止轉讓的。

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對這些特殊情形,應具體分析而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一)房屋買賣未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房到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採用書面形式,也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使用和佔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係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籤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並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於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於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並無特別要求。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的規定也可以推匯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儘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法律規定

《關於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覆函》(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後,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關於範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覆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答覆:“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後,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房屋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住宅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西城紫都

第三期樣本號門市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金額:158000.00元,大寫:壹拾伍萬捌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60天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乙方在施工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費5000元,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裝修合同範XX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湟裡鎮湟庭花苑7-1號。

2.居室規格:房型雙拼別墅,總計施工面積700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施工圖。

4.委託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工程。

5.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個月。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詳見本合同附件(二)《材料預算表》。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付合同總價的,工期過半支付,竣工驗收後付(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乙方未按工期安排完工,甲方有權不按比例支付約定款項。

第六條:工程工期

1.按工期八個月完工。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單後兩天內進行驗收。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為兩年。

第八條:其他事項

1.乙方責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嚴防火災、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XX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簽約日期:

乙方:簽約日期:

房屋裝修合同範XX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房屋進行整體裝修,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____市郵電新村海聯樓3單元406室(70平方米)

二、形式結構:2室1廳1廚1衛1陽臺。

三、工程專案:

1、2臥室、壹客廳地面鋪設優質實木地板,包括同質地腳板,;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牆面2540鋪優質瓷磚到頂,留下吊頂空間,邊角打磨,地面鋪8080優質地磚,要求平整;兩個陽臺地面鋪設8080優質防滑瓷磚,要求平整。

2、其它部位的裝修按施工圖紙施工。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和規格採購主要材料。

五、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不同一施工型別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六、工程造價:甲方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及趕工費35000元整,材料費10元整,合計:155000元。

七、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項。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聯絡電話:年____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聯絡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