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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街商鋪租賃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83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原推光漆門面房(現隆興源)一套(1-3層)租於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從二零零九年 月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萬元,三年共計萬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簽訂協議後乙方交付甲方萬元,第二次付款的時間為 ,金額為 萬元,第三次付款的時間為,金額為 萬元。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執掌。

四、租賃期間,水費、電費、暖氣費、管理費及工商、稅務等乙方經營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但甲方負責水、電、暖接通到租賃門面房內,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保證租賃期間對租賃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因租賃房屋產權出現問題,由甲方配合乙方積極處理。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擔的房屋,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包括卷閘、玻璃門等)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要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定,即增減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施,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對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設施損壞的甲方應及時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負擔費用。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八、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任何一方不願續租的,均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九、租賃期滿後,如甲方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要將門面完好交付於甲方。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位於 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於 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 m2。該商鋪不得用於飯店等對室內環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證明作本協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 元()/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同乙方續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後2日內交付。以後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前須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收回商鋪房屋,且不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8、甲方應於 年 月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並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手續等交割完畢後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後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牆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衝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並交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築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聯絡電話: 乙方(簽章):聯絡電話:

日期:年月日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房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房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路,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承租方不再負責繳納。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五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租賃物業及用途

1.1甲方將 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專案。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交付

3.1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附件3)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租金及相關費用

4.1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

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4.2.1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單價為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

4.3租金按 份(指公曆)計算,乙方須於每 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4.4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簽字。

4.5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保證金及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6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築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合計為(大寫) 元整;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於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7額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路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租賃保證金

5.1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壹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物業管理

6.1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裝置(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裝置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裝修和改建

7.1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裝置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轉租、分租或出借

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牌匾標識及廣告

9.1乙方安裝於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並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臵。

9.2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臵廣告牌或宣傳標誌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雙方權利義務

10.1甲方權利義務

10.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0.1.2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0.1.3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

10.1.4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0.1.5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援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0.2乙方權利義務

10.2.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記憶體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0.2.2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10.2.3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0.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與續期

11.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1.2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

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1.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1.4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2.2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2.3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2.4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送達

13.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東莞日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送達檔案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3.2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絡方式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絡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為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檔案地址。

第十四條其它

14.1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4.2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甲方(出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日期:

乙方(承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日期: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位於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於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m2。該商鋪不得用於飯店等對室內環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證明作本協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元()/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同乙方續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後2日內交付。以後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前須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收回商鋪房屋,且不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8、甲方應於年月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並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手續等交割完畢後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後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牆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衝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並交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築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商鋪租賃合同7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酒店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業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樓,二間共三層,第一層,第二層,第三層,建築面積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經營範圍

1.租賃期限為五年,自月起至年月日止。從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遞增8%,直至合同結束。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酒店,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專案。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第二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應於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於年日向甲方全額交納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並交納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履約保證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月賃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乙方需交納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大寫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違約,此保證金將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如乙方履約,待合同期滿後甲方足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業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4嚴重違反青雲花園物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為乙方經營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0%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因甲方延誤維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裝置,發現房屋及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免責條約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資料實計算租金)。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可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專案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它條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