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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屋合同集錦8篇

合同協議 閱讀(1.84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房屋合同集錦8篇

房屋合同 篇1

立協議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產租賃事項,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_區_路(街)_號的房產(房屋建築面積_平方米,使用面積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yifang)使用。該房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協議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元。

租賃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權僅作為_用房。

五、房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產,甲方將提前_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以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的房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擔上述房產,應提前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籤協議。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千分之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

2.

十二、本租房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租房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四、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重慶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重慶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經)字第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普通住宅。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_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方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__%(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資料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寫)__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資料;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重慶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資料。符合本條款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 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裝置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重慶市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大寫數字)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簽約須知

一、 本契約適用於存量房屋買賣立契。

二、 請用鋼筆、毛筆等不易退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三、 本契約的任何塗改,均由甲乙雙方在塗改處簽章確認。

四、 在□ 中打 表示選中,打 表示不選中。除違約責任可以複選中外,其他均為單選中。

五、 本契約條款空白處由買賣雙方商定填寫。

六、 請仔細斟酌第六條和第八條的具體涵義,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七、 請仔細閱讀面積誤差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以免引發糾紛。

八、 甲乙雙方通過中介公司成交的,務必如實籤填附記欄內容,以切實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以上須知,請仔細閱讀,以切實保證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XX市房地產買賣契約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附記人 中介機構: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法官物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權證號為 ,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或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 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 年 月 日前現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餘款 元 (¥ )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戶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定,雖然房屋所有權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 日內 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 自 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留置 貳份,乙方留執 貳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和四至範圍

 附件二 租賃、抵押、相鄰等關係及其處理辦法

1、房屋出賣前已出租給 ,甲方負責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賃關係,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出賣前已設定抵押權,擔保債務貳拾萬元。甲方負責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並登出相應的抵押登記,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該房屋自權利轉移之日起6月內被依法拆遷的(拆遷時間以乙方搬遷時間為準),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甲方須在乙方搬遷後10日內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附件三 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水 市政提供,戶外獨立水錶

2、電 KW,戶外磁卡電錶

3、燃氣 管道煤氣

4、有線電視 XX市有線電視網

5、通訊 XX電信固定電話一部,寬頻到戶

6、其他 單元可視對講門禁,緊急求救(小區物管)等

(二)裝修情況:

簡單描述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房屋合同 篇5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程式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絡電話:

買受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共有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專案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專案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檔案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專案,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執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專案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檔案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檔案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檔案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合同 篇6

協議書

甲方 (委託人):

乙方 (中介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就房屋出租中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恪守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傢俱商場 ;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第二條、委託期限

承租人與甲方實際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證明;等真實的身份資格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

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 。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

第八條轉委託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廣州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基本情況一覽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

產權證號(其他權屬證明):

建築面積:

該樓房總層數:

戶型:樓房為

月租金標準:

使用面積:

本套房屋層數:

朝向: 室——廳——衛,平房為一;大致租期

裝修情況: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

房屋合同 篇7

上海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同意簽訂本公寓房預訂合同,並訂立條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預訂上海遵義南路88號“協泰中心”大廈內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室公寓房_________套,建築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價共計__________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圖一份)。

2.雙方同意公寓房屋價格以美元為計算貨幣單位。乙方以付匯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匯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預計合同簽署後的十四天內預付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美元,在預計房屋交付之日,買賣契約簽署後的十四天內付清剩餘的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規定的付款日期內不能付訖應付房價款,甲方將向乙方按日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以應付房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計算。

5.“協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8-3c地塊上的大廈,該土地是經XX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50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連同相應的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期限到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冷暖氣管道和水、電及其他裝置應安裝就緒,房內生活設施配備一應俱齊。

7.乙方付訖全部房價後,攜帶甲方發給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與甲方簽訂公寓房買賣契約,即可辦理取得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8.公寓房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裝置標準,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裝置進行驗收,並由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後即作為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並負責有關本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10.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即應向XX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屋產權證,同時向土地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1.乙方對甲方制訂的《購房須知》表示瞭解和同意,並願意接受執行。

12.如因土建、安裝、市政設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單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預訂日期交付,經甲方通知乙方後,本合同繼續有效。如遲延日期超過三個月,自第四個月起至實際交房日止,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房價款,按照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當時活期存款利息率計息,作為遲延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補償。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將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應立即將已收房價款全部退還。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3.本預訂房屋合同有效期內,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者時,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4.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調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條款,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上海訂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考慮協商,雙方本著自願、協商、誠實守信,優勢互補的原則,就聯合修建房屋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自願將本人位於 作為投入與乙方共同聯合修建房屋。

二、 乙方投入全部建房資金,管理修建房屋。

三、 乙方房屋建成竣工後,分配給甲方毛坯住房肆套,選房位置從任意單元的一個方向直上選擇,剩餘門面、住房、庭院、壩子等歸乙方全部所有。

四、 在建房過程中,因土地糾紛扯皮,水、電、路不能暢通和受到干擾,甲方必須出面協調解決,如因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 乙方修建房屋時,發生違規,違法建築和不安全的行為與甲方無關,乙方自己承擔損失和責任。

六、 該房屋在建設過程中,或建設竣工完畢,甲方及其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建設和對該房屋的處置權利,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的全部建房投入資金及費用。

七、 甲方享有住房單元的樓梯間雙方共同使用,樓梯間的公攤面積按住房面積比例分配雙方各自所有。

八、 雙方各自享有的房屋歸雙方各自永遠經營管理、繼承、享有自己處置的權利。

九、 以甲方的名譽開具水、電、戶頭各一個,雙方共同使用,雙方裝修房屋時絕不能損壞房屋主體結構。

十、 在政策和法律許可的前提下,如今後房屋產權過戶,甲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相關手續和證件等資料,協助乙方辦理過戶,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費用。

十一、 該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因政策、法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建房,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