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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租賃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合同協議 閱讀(3.14W)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土地租賃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堆龍德慶縣乃瓊鎮 土地及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定以下合同條款,以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面積為 畝,租賃期限為 年,租地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土地租金為年租金為 元,於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但 年後土地價格按市場價格增長。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應負責保護好租地周圍的自然景物、植物,做好環境保護,對環境造成的汙染,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土地租賃期間,如國家重點建築專案徵地時,甲、乙雙方必須服從大局,建築物拆遷工程補貼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由乙方獲得。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公共設施,如發現違章行為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承租地的兩間庫房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隨意佔用,甲方可在該庫房存放物品,但不能有人員入住。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協議所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八、協議解除:土地租期到後,協議自行解除;如乙方需繼續租用,應在到期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優先保證乙方有權繼續租地使用。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農民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便群眾,加快新農村建設。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座落在隆盛鎮平坡村清塘組旱衝、迷龜衝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開辦紅磚廠。本著雙方有利原則出發,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及範圍:

甲方出租給乙方開辦紅磚廠的土地位於平坡村清塘組的旱衝(含旱沖水田和全部山嶺)以及與旱衝嶺連同在一起的迷龜衝西面的部分山嶺;四至界址為:東至清塘組迷龜衝西面集體頂端行的荔枝樹根上3米橫線直至黃廣全荔枝樹邊黨屋過旱衝的山路為界;南至嶺頂分水界以及到黃廣全迷龜衝責任山與潘世權責任山分界線直至本生產組集體荔枝樹根上3米橫線為界;西至北寶二級公路邊為界;北至黃廣源責任山、嶺頂黨以林荔枝果園山為界。各農戶出租土地的具體面積詳見附表。

二、租賃土地期限: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時間為壹拾貳年,從xxxx起至xxxx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辦法: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土地租金為:水田每年每畝為壹仟斤谷,山地每年每畝為陸佰斤谷。租金的支付辦法,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按年度支付,一年一次;第一年的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清給甲方,從第二年起至第十二年止,各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每年的一月底前一次性用現金折算交清給甲方各戶(谷價按上年本地七月十四圩前後三圩和冬至前後三圩日的平均價格計)。逾期不交清者,按乙方違約處理。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①在租賃期間,允許乙方在租用土地上挖坭土用於生產紅磚、出售。但如土地界址出現糾紛,甲方要自行解決,如出現土地以外的其他糾紛及社會的治安問題,要協助乙方及地方政府處理好。

②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乙方,不得干撓、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生活,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無故終止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停產或其他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③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或無故終止合同,也不能無理阻抗或破壞乙方進行生產建設和生產經營,否則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土地租金中扣減,不足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但個別違約的則按上述條款追究違約者責任。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①乙方在租賃期間,要依法生產,自負盈虧,如果出現債權債務責任問題以及其他一切問題,一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確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洪水(黃泥水)對下游農作物被沖壞沖毀造成損失的,或確因煙霧汙染造成果樹損失的要進行賠償,先由乙方與被損害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經有關部門調解賠償、或依法辦理,與甲方無關。如乙方拒絕賠償或作出賠償決定後十五天內,乙方不進行賠償的,受損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賠償;損害後果發生後,如受損方拒不與乙方協商或在有關部門作出賠償決定後,受損害方十五天內拒不領取賠償款的,視為受損方放棄乙方對其的損害賠償權利。

③乙方在租賃期間,不能用甲方的土地抵押借款。

④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扣押乙方作為清理費用的壹拾萬元押金作為違約賠償。

⑤乙方在租賃甲方土地上挖坭生產紅磚時,要以最近的北寶二級公路路面為標準,不得挖低於二級路面。

⑥合同期滿,乙方必須把租賃的土地歸還給甲方。乙方提供一份地形現狀圖,以便於甲方解決土地界址問題。⑦乙方辦廠期間,紅磚廠及租賃山嶺的山面水不得從迷龜衝出,迷龜衝山面應比二級路路面高一米。

六、在租賃期間,乙方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招收甲方(含家庭成員)入廠工作,否則,甲方有權提出抗議,但甲方人員入廠後要遵守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乙方可依廠規開除甲方人員出廠。

七、在租賃期間,乙方的財產權及土地租賃使用權,可以允許乙方的配偶、子女承接或繼承,也允許乙方轉包、轉讓,但本合同的內容不能變更。如乙方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能生效,否則按乙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

八、(一)在租賃期間,本隊村民建房,向乙方購買紅磚的,乙方應按當時本廠的紅磚銷售價格優惠2分/塊給甲方使用(以實際使用為限)。

(二)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賃的.土地,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廠房、機械裝置、磚窯等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九、在租賃期間,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與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有改變;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屬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租賃期滿後,甲方如再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承租,在承租土地上的房屋、雜物、建築物要在三個月內搬遷處理清楚:

①煙囪要清到混凝土底部,並填回泥土。

②其他的清到從窯軌面下30公分,液壓頂車機座清到混凝土底面,並填回土。為保證租賃期滿,乙方不再承租後的場地清理工作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乙方存放伍萬元以甲乙雙方共同設立的帳戶存到信用合作社作為場地清理押金。XX年元月一日再存伍萬元到上述相對應信用合作社帳戶,作為清理費用押金,共壹拾萬元。如果乙方不續存5萬元,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所存的伍萬元歸甲方所有。合同期滿,乙方如按要求完成場地清理工作,押金及利息甲方在十五天內退還給乙方。

十二、違約責任: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不遵守,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要賠償乙方的全部投資款和因違約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終止合同;如乙方違約,要補交足未到合同期限實際年份租金給甲方,乙方必須以現金補足。否則甲方有權扣押不足部分租金的相應金額機械,並終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生產組一份,乙方三份,送隆盛鎮企業站、平坡村委會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交付押金後生效。

甲方: 出租方生產小組組長(簽字):

出租方承包經營戶戶主(簽字):

出租方村民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1.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年。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該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範圍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准用途等內容詳見土地使用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本合同租賃範圍。

3.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分兩段,即第一段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算,至第二段為自年月日起算,至xx。

第三條 租金

1.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內)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貳萬元人民幣。

2.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叄萬元人民幣。

3.在租賃期間,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車(一輛)乙方免費清洗,如需美容,則美容費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內,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應於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由於政府規劃、拆遷等自然災害引起無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如乙方不提出終止合同,甲方不得將土地轉租他人使用。

第四條 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車場及汽車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自行裝設。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隨時歸還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內,水電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最後一期水電等應由乙方負擔之費用,乙方應於遷離前向甲方結清。

第六條 本合同租賃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租約時,應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並支付給甲方以未滿年限每年1000元作為損害賠償。

第七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權終止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1.違反第三條之規定者。

2.積欠租金額達二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者。

第八條 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間,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時,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蓋的房物改造等設施,由乙方自行帶走,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本合同書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二0xx年一月一日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會____鎮會興街道槐樹窪村九華XX門東部部分土地承租給乙方經營,面積畝,土地方位,東至 西至

二、土地承租形式及經營期限

1、個人承租經營。

2、該地承租經營期限: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止(土地租用年限按公曆計算)。

三、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承租金為每畝每年 人民幣,全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協議生效年的租金。

3、其餘租金每乙方向甲方交清租金,不再產生其它費用。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保證道路暢通,正常供電供水,電價按正常價格收取,水費每噸按3元收取。

4、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民以及政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5、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有合法的出租權利,保證該土地上不存在與第三方有權屬或其他權利糾紛,保證除乙方自身原因外,能夠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乙方有權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權和按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影響合同的執行,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遇國家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應互相協作,不論任何一方出面,均應力爭補償款項,補償款的計算專案中,各自建築的設施補償款歸各方所有。

3、本合同期滿,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每________年5%遞增,依此類推。

4、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對外出租,乙方添置的動產由乙方帶走,不動產由雙方協商或委託鑑定機構,評估作價後留給甲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價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若逾期付款,承擔逾期付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方違約,不能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應承擔該期間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該土地的,按乙方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並退還已收取的全部租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村委見證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養殖場壹份。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一)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一併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且在租賃合同履行完畢時返還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或附著物使用權的書面協議。需要強調指出的是,租賃土地使用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租賃合同,併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並且不得違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訂立中應注意的問題

1.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方式

(1)協議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人與承租人面對面地協商,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以協議方式訂立合同,與另外兩種方式(招標、拍賣)相比較其特點是排斥第三人蔘與,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因此,依這種方式訂立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較大的靈活性,尤其表現在土地使用費(租金)的確定上有較大的靈活性。

(2)招標出租。招標是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其特點是招標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數人(承租人)提出邀請,希望眾多人向其投標(要約),而招標人選擇條件適宜者決標(承諾)而訂立合同。招標方式,是一種融市場競爭優勢於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賣出租。依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權人以公開競爭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出租,並從眾多報價人中選擇出價最高者訂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合同。以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特點是不考慮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費額者即可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這種方式能充分實現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值,對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在出租人繼續保持與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訂立的出讓合同關係基礎上將土地使用權租給承租人的行為,因而其較之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程式要簡單一些。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2.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程式一般地說,出租的程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聚:

(1)公告。即將要出租土地的意圖告之大公眾,使願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決定是否承租,採用何種方式承租,並做好承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協商簽約對於有意承租者來說,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協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自願協商,對訂約提議表示完全接受,則視為承諾,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並由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代理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而在招標出租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當招標人選中中標人後,便依照雙方約定,與中標者依照法律規定簽訂出租合同。

(3)依法辦理登記。即由出租人分別與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出租登記手續。不經過登記的出租行為,違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關於“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規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當事人的資格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要有合法資格。合法資格指的是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及其經辦人,必須具有法定的訂立租賃合同的權利。

(1)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資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權出租人首先必須享有土地使用權,然後才可以出租。《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法人可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但作為法人內部的職能機構和生產科室、車間等由於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無權以法人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2)法人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體,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證明的承辦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人的行為能力應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實踐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參加所有經濟合同的訂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規定授權所屬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或業務人員作為承辦人,以法人名義去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的代理人或業務承辦人,應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範圍內從事活動。

(3)委託代理人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要有合法手續,即受委託人必須取得委託單位的授權委託書,且委託書中應當載明委託許可權、委託範圍、委託期限、委託事項等,並加蓋委託單位的公章。受委託人須以委託人的名義同對方當事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有關的文書、電報、圖表和其它資料。除此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1)出租土地的面積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圍的環境,基本建設情況,地上建築和其它附著物狀況,市政設施情況等標的條款。

(2)租賃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這是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中最關鍵的一個問題。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基礎上,因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最長租期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其最長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後受讓人已經使用的年限的餘額。地上建築物和其它附著物的出租期限與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標準及給付方式。

(4)土地使用規則,即出租合同的建設條件必須要符合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劃,不得任意改變。如確實需要改變,只能依照法定程式,由出讓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出租合同無權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則。在使用土地時應注意環境保護、園林綠化、消防衛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擔保方式。

(6)違約責任的條款。

(7)糾紛的解決方式。

(8)雙方認為應加以特別約定的條款。

(9)合同訂立的地點、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按照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規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從合同效力方面觀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須發生的法律效果,並構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內容。履行中應注意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並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1.出租人的主要義務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根據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主體同一的原則,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也同時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時,所佔土地使用權也隨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證”作為自己的權利證明;土地使用權出租並不影響土地使用權享有人原來應該承擔的各項義務,尤其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出租人在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應及時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與新的出租人及時修改租賃合同。另外出租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於他人接受轉讓(出售)的權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負擔,由出租人承擔,如國家徵收的土地使用稅,應向國家交納的土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仍由出租人負擔。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應負保證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奪的義務。出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承租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後果嚴重的,還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的權利

①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賃權排斥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再次出租給第三人的行為。

②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可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原土地使用權租賃關係,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人主張租賃權。

③租賃權一般還包括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承租人的主要義務有:依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約定的租金標準、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無權擅自改變,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絕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響其使用時,可以請求出租人適當減免租金。承租人非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權轉讓或者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承租人必須按照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護土地,不得擅自改變,並不得對土地進行掠奪性使用。如果要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則必須通過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租賃關係終止時,按規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則是交回原物。交還的土地不能包括隱蔽的危險(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險時,承租人應以自己的費用予以排除,並依《土地復墾條例》予以恢復。承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時,出租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後果嚴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義務,即是出租人的權利。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面積畝。四址:東西

南北共有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該地塊只能種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種植其他作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賃方必須服從且甲方不賠償乙方一切損失。合同終止。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家庭成員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將權屬自己的位於大沙田水塘江橋南頭西側(即銀沙大道西面與廣 西農業幹部學校之間)的甲方商店所屬土地,填高至銀沙大道路面標高後出租給乙方,以作為其建設商業經營性質的樓房用地。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 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範圍、面積該出租地位於大沙田水塘江橋南頭西側(即銀沙大道西面) ,其四至範圍南、西、北三面各為廣西農業幹部學校用地,東面為銀沙大道用地(詳 見附件紅線圖) 。該土地面積約為 畝(見紅線圖) 。

二、土地租用期限 租期定為貳拾貳年整(22 年整),從本地塊撥地放樣日起計算租期,計 足 22 年,其中建設期貳年,建設期不計收租金(即只計收 xx年租金) 。

三、土地租賃用途及建設規模所租土地限於正當商業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該土地期間,在該土地上 建設鋼筋混凝土商用樓房(具體層數最終以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層數為準), 並保證該建築物有合法手續。

四、租金 該土地 22 年租期(只計收 xx年租金)的總租金共計人民幣陸萬伍仟 元整(¥65000 元)。

五、 乙方在本合同書生效取得該土地租賃使用權後,應及時以“南寧市五象嶺園藝場”的名義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樓房建設所需各項報批報建手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辦證資料及有關證明文書等 材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報建手續。報建手續辦妥並在該樓房起建完成後 將其相關資料交付給甲方。

六、辦理報批報建手續費用全部由乙方全額承擔。

七、水電拉接由乙方自行解決並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方面繳交費用。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八、乙方在租期所進行的合法經營活動甲方不得干涉,經營活動所需資金甲方不參與投資,經營所得收益甲方不參與分配,經營期間所需的一 切稅費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並起建樓房進行合法商業經營,期間如稅務部門需甲方交繳該場地及樓房的相關稅費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 22 年租期屆滿時必須完好地按原狀將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 建築物全部無償移交給甲方使用和處置。甲方在接收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 建築物時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22 年租期屆滿後,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續租該土地和租用該樓房 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允許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期及租金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十二、本租期內若遇國家徵用該地塊的,其土地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如下辦法處理:前 12 年期(含貳年建設期)的補償 費 100%歸乙方,後 10 年期則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各分享 50%;停業補償費 100%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 50%分享。

十三、在 22 年租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合作,努力將該土地辦好國有 土地使用證,辦證的合法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四、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若乙方違約,側甲方有權處置該地上的所有附著物,所收的陸萬伍仟元租金不予退還。若甲 方違約,則甲方必須雙倍返還租金,並雙倍賠償乙方在該土地上所有投資 費用,包括建築費用及辦證和其它全部合法費用。

十五、來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一併執行。若協 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書的簽訂地點在南寧市五象嶺園藝場。

十八、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該土地的 xx年租金共計陸萬伍仟元(¥65000 元)人民幣後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