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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商場租賃合同範文合集7篇

合同協議 閱讀(2.8W)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場租賃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商場租賃合同範文合集7篇

商場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寫: );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絡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裝置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衛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並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需每頁加蓋騎縫印章)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 ”房產作為商業經營用途,甲方同意將該房產出租給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達成共識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房產基本狀況:

1、甲方同意將位於中國 省 市 路 房產出租給乙方做為商業用途使用。

該租賃房產系商業用房,所在地塊屬宗地號為 範圍。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商場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 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層約 平方米、地面一層約 平方米、地面二層約 平方米、地面三層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房產)房產之詳細建築位置、使用範圍以附件一《房產平面圖紅線圈定部分》為準(具體結構、資料以所附平面圖尺寸為準,面積以房產證的建築面積為準)。

2.租賃房產配套設施、裝置及完整的房產技術條件:

(1)租賃房產內、外牆廣告位(詳見附件二招牌、廣告位置圖),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權。

(2)租賃房產附屬設施和裝置包括:中央空調、供電系統、消防設施、通訊系統、平板電梯、貨梯、公共衛生間等,詳見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裝置、設施清單》和《公共裝置、設施清單》。

(3)甲方提供本樓宇地面的小車停車位(約 輛)和摩托車、自行車停車位約 平方米供乙方經營使用(見附件四停車位方位示意圖),同時甲方須將本樓地下停車場給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進駐甲方房產前,甲方必須交付已具備如附件五所述之房產技術條件的完整房產(詳見附件五要求)。

二、 租賃期限及房產交付:

1. 租賃期限

(1)除非甲乙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裝修租賃期,共 個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為乙方裝修租賃期。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提前進場施工,乙方無需承擔租賃期之前提前進場施工期間的租金,但在此期間乙方施工實耗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在裝修租賃期內的裝修施工由於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應負責解決,同時因裝修施工受阻的時間,應相應順延裝修租賃期和租期。

2.租賃房產交付:甲方最遲應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滿足如下條件房產:

(1)甲方的出租權相關證明合法有效;

(2)租賃房產通過消防驗收及綜合竣工驗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約定的裝置設施及相關配套齊全;

(5)已具備如附件五所述之房產技術條件的完整房產;

(6)租賃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爭議、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賃房產交付時應簽署《交接清單》及《接收確認單》,由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字確認。

未有交接清單及接收確認單,或交接、確認單上乙方授權代表未簽字或簽署保留意見的,均視為甲方未交付租賃房產。乙方任何行為包括進場裝修均不得被視為乙方認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了租賃房產。甲方交付的房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

三、 租賃房產的租金、水電、空調、物業管理費、稅費等

1.本合同所定義的租金包括但不限於:該租賃物範圍的房租、租賃稅金、租賃房產內外牆等廣告位使用費、附屬裝置設施使用費、維修保養費、年檢費、物業管理費(大樓、場地、裝置、安保、衛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車場使用費等費用。商場內部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

2、計租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攤面積)。

3.租金:甲乙雙方同意租賃房產在裝修租賃期間免收租金。裝修租賃期後的租金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整,裝修租賃期結束後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環比遞增5%;具體支付如下(以下金額單位均為幣種:人民幣):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 _____萬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總租金為 _____萬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估算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的租金以按該租賃物的房產證的建築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算據實調整為準。

本條所列租金已考慮到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提供給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產技術投資和其他所有應由甲方提供服務專案的費用,除政府有關部門要求乙方繳納的專項收費規定外,甲方將不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確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4.水、電費:甲方負責為乙方租賃房產申請並設立獨立水、電計量表,並在乙方開業前辦理完過戶手續。乙方水、電須獨立開戶,費用由乙方直接與供電局和自來水廠結算。

5.中央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的電費:甲方為乙方提供獨立全新的中央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設施、裝置,產權歸甲方所有,裝置除錯合格後在乙方租賃範圍內的部分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應提供以上裝置設施相應的資料,在乙方租賃範圍內的用電部分直接計入乙方的獨立電錶。

6.安全和維護費:乙方自行承擔租賃範圍內的保安、保潔、自購裝置設施的維護、消防安全、財產保險及顧客的第三者責任保險等工作。

7.物業管理費:租金中含有物業管理費,甲乙雙方應就物業服務內容簽定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費用。甲方指定或委託其他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甲方應就該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承擔連帶責任,同時由甲方向該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四、 付款、結算方式

1.履約保證金(定金):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先向甲方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幣 萬元;甲方按時合格交付租賃房產和附屬場地、附屬設施、裝置後,乙方再付 萬元人民幣定金。乙方入駐後,人民幣 萬的定金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前2個月開始作為當月租金進行抵扣,結餘部分在合同期滿雙方辦理完租賃房產移交手續後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2.租金每個月繳納一次,甲方應於每月12日前提供當月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未收到甲方租賃發票,乙方有權延遲支付),遇節假日則向後作相應順延。

3.乙方將租金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匯往甲方下列帳號後,即視為乙方已完成付款義務。

單位名稱:

開 戶 行:

帳 號:

4.甲方如變更付款帳號需提前5天書面通知乙方。因帳號變更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在合同履約過程中,若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變更關於房屋租賃發票的規定,則甲方應提供符合當時新規定的房屋租賃發票。因甲方提供的租賃發票未能達到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繳稅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實際損失,或由乙方選擇從當期及今後應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損失款項。

五、 租賃房屋的轉、分租約定

1、甲方同意乙方可將承租房產(不高於50%)分租或轉租予第三方以便乙方進行復合式經營,如餐飲、休閒娛樂或其它商業用途等,乙方在承租期內依法經營不受甲方干預。乙方應將超出比例的分租情況向甲方進行備案,在高於50%的轉、分租比列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拒絕,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備後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覆,則視為甲方已同意。若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需改變房產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管是乙方或乙方分租的客戶必須配合大樓的各項管理,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和乙方分租的任何客戶直接發生在乙方租賃範圍內任何租賃業務上的經濟往來關係。

2、乙方自該門店開業之日起算滿 年後,根據自行經營狀況,決定終止該租賃門店的經營;乙方也可聯絡第三方接收該租賃門店,在確保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條款情況下,甲方應給予認可。

六、 合同期滿續租約定

1.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要求續租的,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書面知會甲方,甲方在重新組織招標文字中,必須將以下條款做為招投標條件:

(1)、原租賃商家補償條款:①、裝修補償:按乙方裝修原值的40%計算;②、裝置補償按乙方投入裝置總造價的40%補償。

(2)、投標人註冊資金要求:投標人(即承租人)註冊資本必須是原租賃商家註冊資本的5倍以上註冊資本。例:原租賃商家註冊資本在叄仟萬元,新承租人註冊資本必須是1億5仟萬。原租賃商家無需增加註冊資本。

(3)、中標後補償款的支付:中標商家需要在其中標之日起7日內將本條第(1)款之補償款支付給原有商家或直接從投標保證金中抵扣。

若甲方未組織招投標或未有其他商家中標,則視為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雙方另行簽定租賃合同,租賃條件等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前提出書面申請的,視為放棄優先續租的權利。

以上條款甲方若未能執行,應視為違約行為,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成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如提前終止、解除或屆滿不再續簽合同之日起40天內,甲方應按當時房產的實際狀態收回,除乙方獲得本條第1款補償外,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自購的所有設施、裝置之一部分或全部。以上40天不計算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物品。乙方已書面通知甲方接收房產,甲方拒絕接收的,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房之日起,視為乙方已交還房屋。

七、 店招、寄包櫃和廣告

1.店招:商場正主立面掛乙方的招牌,位置由甲方提供。

2.寄包櫃: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大門兩側(或一層公共通道)位置用於擺放寄包櫃以方便顧客購物(具體位置詳見附件七附圖)。

3.場外鋪設廣告杆:甲方同意乙方在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場外可鋪設廣告杆,以做乙方店招或商品廣告之用。

4.甲方同意乙方在房產租賃範圍內的附屬通道、樓梯、設施和租賃房產內外牆設立廣告牌(不能影響建築外立面結構及外裝修,以免影響大廈整體效果,甲方不收乙方使用區域內費用,但設立廣告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營場地內須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裝飾佈置業務。乙方按規定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後可自行安排設計和租賃,甲方不得干涉。

5.以上相關費用已含在租金中。

八、甲方的保證及責任

1.甲方保證完全擁有租賃房產的合法產權及土地使用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並提供相應有效的法律證明檔案於本合同後(見附件八),保證乙方租賃期內,在使用權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對房產有絕對的使用權。保證租賃房產內、外牆廣告位、停車位、附屬設施和裝置等不存在與其他業主相鄰權及相關共有權方面的糾紛。

2.甲方交付時保證租賃房產抵押狀況為:

(1)無抵押;

(2)已設定抵押,提供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

3.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辦理並完成有關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因合同登記備案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對房產土建結構及其公共裝置、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房產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甲方投資的在乙方租賃區內的電梯、貨梯、空調、消防設施等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後交由乙方統一管理,甲方須提供相關裝置廠商的詳細資料及免費(或已付費)裝置維保合同。

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進場經營、設計、裝修(含二次裝修)或改擴建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衛生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並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檔案。

6.甲方應確保房產具備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乙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如附件五所述的水、電、電話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政府或行業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中斷,則甲方應在接到中斷通知的24小時內迅速將其恢復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如因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負責修復。

7.甲方須確保乙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並確保乙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合同約定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更洗室等公共設施。上述因營業時間不同而導致的任何問題應由甲方負責解決,並協調好相鄰關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乙方被追訴或造成損失,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排油、排煙、排水、排汙線路和空調機組、室外製冷機組擺放場地(以上場地的租賃費用已含在租金中)等應確保符合乙方正常使用要求,並經有關職能部門設計審批,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否則在營業過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相鄰各方投訴,(而乙方各項技術指標均符合有關職能部門標準),則甲方應負責平息有關糾紛,保證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9.乙方進行專案可行性研究期間及房產裝修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大樓供電、供水、排煙、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統的使用情況等相關資料。涉及與大樓水、電、空調或排水、排汙系統的接駁、更改或搬移時,甲方應及時派專職工程人員配合,以便乙方儘快完成施工。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

1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移交乙方使用的附屬設施、裝置經確認繼續使用將可能導致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或附屬設施、裝置自然損耗、損壞和折舊期滿的,甲方應及時予以出資更新。

12.由於甲方提供的租賃房產和附屬設施、裝置的缺陷或損壞;或由於甲方或甲方僱員行為失職或疏忽,而使乙方人員(包括乙方客戶等)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的責任並賠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1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租賃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讓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並同意繼續履行雙方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4.甲方保證不將乙方承租房產同幢的其他部分出租或出售給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類似的同業竟爭對手進行商業用途,同時保證不自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專案。

九、乙方的保證及責任

1.乙方保證其商業經營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因乙方經營所需向政府或稅務部門交納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如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其所租賃房產及公共的裝置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產及公共裝置、設施損壞,乙方必須負責修復。合同終止時乙方須保證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裝置、設施處於正常執行狀態,否則應負責修復。但因甲方原因或裝置本身質量及自然損耗、折舊原因除外。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發生事故影響到其他租戶的經營並造成經濟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6.租賃範圍內的場地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7.乙方如有需要利用租賃房產大樓的相鄰公共場所、場地、進行宣傳促銷活動應事先知會甲方,並以不影響周邊住戶的正常生活秩序為前提。

8.乙方可按其標準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裝修佈局,不得改變租賃房產結構,乙方的內部裝修、改造及廣告、店標設定應提前將方案交甲方進行備案,甲方在收到該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甲方不得無故拒絕該方案,除非能提供合理依據證明該方案將危及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水泵、供水、供電、防水、通訊系統的正常運作。如甲方收到該方案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覆,則視為甲方已同意此方案。若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需改變房產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基於承租本房產對於乙方經營的必要性及基於對甲方的信賴,甲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後租賃房產交付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房產租賃合同或以實際行動拒絕交付房產,如甲方有上述行為的,應向乙方支付以壹年租賃費用為標準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並不意味著乙方同意解除房產租賃合同,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2)若甲方未在 年 月 日前完整合格交付租賃房產,每遲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日的租金,同時相應順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若在 年 月 日仍未能完整交付租賃房產,則除按 萬租金減免外,每延遲一天相應增加乙方一天的免租期,同時相應順延免租期及合同期限,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並另行支付乙方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以上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或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乙方有權取回所有的裝置、設施及要求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支付12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金。以上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外,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保證及責任致使租賃房產及附屬場地、附屬設施、裝置等不能正常使用,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甲方應免除乙方在受影響期間的租金及補償乙方經濟損失(損失無法計算的則按日租賃費用的10倍計算),如連續超過20天,乙方可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並要求甲方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並支付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須賠償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5)本租賃房產妨礙第三方相鄰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有權暫停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賃費用直至甲方處理完畢相應事宜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為止。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租金,應根據實際所欠金額按國家規定的同期銀行罰息支付滯納金。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期限按時交付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乙方不承擔遲延繳納違約責任。經甲方正式出函催收後,乙方無故拖欠租金單次超過30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1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2)合同生效後,租賃房產交付前與後除本條(5)款及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約定外,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當於當年1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3)合同終止或被解除後,乙方應將租賃房產和附屬設施等交還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若乙方拒不修復的,甲方有權另請他人修復,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超出分租比例將租賃房產轉租、出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相當於12個月租賃費用的經濟損失。

(5)若乙方(租賃當店)經營滿一年後(從開業之日起算)出現連續3個月經營虧損,並且認為繼續經營下去仍不能扭虧的情況下,乙方有權選擇單方終止合同,取回保證金及自購的所有裝置及商品,結算租金。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相當於3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雙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3.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合同已對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合同未對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違約方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十一、通知及送達:

任何一方就合同相關事宜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等函件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若以人手傳送,則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受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

甲方:指定收件人: 確定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指定收件人: 確定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二、合同提前終止

1.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負責儘快修復或重建至交付狀態,在房產修復裝修期間,乙方免交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待房產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金和費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的且非甲方或乙方原因導致的政府強制行為發生,致使房產周圍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乙方在此營業的市場、環境基礎不復存在,合同不宜繼續履行,則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終止時,雙方應按實際租用天數,即時結清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當不可抗力發生時,遭受事故的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3.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收到過、也不知悉政府、上級行政機關或其它相關部門發出的收回房產、改變房屋用途、禁止進入、房屋或土地徵用或批租等的通知。在租賃期內,除非發生市政規劃、土地批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其它人為的、行政的決定為理由,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履行,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甲方不可預見的市政規劃、土地批租事件發生,則甲方應自收到通知後三天內,將該通知傳遞乙方,同時以儘量保全乙方在此經營為原則,協同乙方共同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磋商,爭取因動遷、批租、市政或徵用引起的任何對乙方經營裝修、設施裝置等方面的補償,以上所得補償歸乙方所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甲、乙雙方特此同意並承諾,如果因一方未履行義務,而導致或造成任何其它方產生經濟損失、損害或傷害,致使遭損方針對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賠、求償、要求支付費用或承擔法律責任,則責任方應對另一方予以全額補償。但另一方同時承諾,對遭損方針對其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另一方都將積極應對,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責任方有權對超出合理、合法賠償的部分予以拒絕。

2.共同承諾:甲、乙雙方確認並承諾,其向對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證照均合法有效。雙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別是租金條款)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資訊。

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附件、附圖、附表、交接清單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或簽字及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即為生效。

甲乙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宣告;對於甲乙雙方所籤屬的該合同的任一條款均充分的理解和認識,不存在誤解和歧義。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字)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

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戶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預設。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檢視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裝置,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裝置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於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裝置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1、甲方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商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從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原與_______簽訂的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第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標準上遞增______。每年租金分_____次預付。按照先付款後租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和以後每______個月期滿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租金。

3、屋內原有可移動的裝置另按有關協議處理。

4、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計息),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為,甲方應如數將定金退還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場地來確定經營專案。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裝修應符合_______等國家標準。

2、乙方不論經營什麼專案,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關經營的營業證照由乙方辦理。乙方證照必須具獨立法人資格,不得掛靠有關的費用。做到合法經營(國土稅、租賃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應按期、按數向甲方交納租金。合同期內,乙方將場地轉包轉租,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對外作抵押。

4、乙方承擔自己在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

5、合同終止,乙方對場內、外的裝飾,不得拆除。

6、乙方應加強消防、防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7、乙方應遵守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戶口人員應到甲方辦理《流動人口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證”。

8、合同期內,乙方負責聘用甲方職工_______人。甲方職工如違反乙方規定不適宜上崗的,乙方有權對其作多餘人員安排,但乙方應負擔不少於其本人基本工資的______%為職工生活費。

9、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對外協商關係時,經乙方請求,給予必要的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對房屋屋面的正常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及時維修對乙方造成損失時,甲主應負責賠償。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出現的經濟或其它民事糾紛責任。合同期內,遇天災、水患等對乙方經營造成影響和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

2、由於政策規定或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執行。其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處理。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或擅自轉租房屋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違約,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時,甲方除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元外,對乙方原收購的裝置、設施,甲方應按賣價,按實際經營時間折價付給乙方(按_______年折算),對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其他規定:

1、商場外東向場地從商場北牆起至南牆止,為甲、乙雙方共同場地。原則上由乙方作客庫停車使用,但雙方不得在此地段從事經營性停車業務,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擔場地經營。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 日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

商場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定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專案與方針

(1)乙方經營專案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稽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專案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

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裝置,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裝置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裝置,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裝置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

裝置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定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稽核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

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

商場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__________大廈,坐落在_________ 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許可權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_________年,既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_________%,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_________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為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為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檔案、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裝置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為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為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為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