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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幼兒園租賃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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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租賃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幼兒園租賃合同三篇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原廣沅賓館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和用途

1、甲方將位於 的面積為㎡ 賓館一樓和二樓出租給乙方經營幼兒園;原賓館內的相關裝置設施一併租賃給乙方(明細作為合同附件)。

2、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賃用途。

二、租賃期限

承租期限年,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賃金額

每年租金 萬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同時加付壹萬元作為押金。以後每年租金均須在當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一次性全額付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年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滯納金。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於雙方辦好交接手續之日無息返還給乙方。若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未結清相關債務或撤離時發現甲方資產毀損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租賃給乙方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2、甲方確保房屋裝置設施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移交前如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甲方在經營期間未了結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概由甲方負責。

3、租賃期間,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通訊、裝置維修及日常消耗品的更新更換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承

擔延期支付上述費用而產生的滯納金及相關費用。

4、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對甲方提供的房屋享有使用權,但必須保持裝置設施完好,如因乙方管理不當,導致甲方裝置設施毀損無法繼續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但乙方不承擔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不得擅自改變或破壞房屋結構;乙方擅自拆改、裝修房屋及相關設施,或者改變租賃用途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應將租賃房屋(包括裝修部分)無償交付給甲方。

7、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若因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

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的押金。

8、 下面是禁止活動區域,為保證安全,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幼兒園師生進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9、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押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約或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有損失,違約方還應另行按實際損失金額予以賠償。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簽字捺印)

法人代表(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丁玉華(田豔傑、田豔偉)。

乙方(承租人):耿士鵬(田豔霞、張傑)。

一、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人)

丁玉華的宅基地東西長約30米,南北長約29米,合計約1.3畝。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樹和成材樹若杆棵,裡生外熟瓦房3間(危房)、平房2間、原加工房2間。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鵬在甲方的宅基地上蓋一所新建築面積為600多平方米的.幼兒園(西邊為上下兩層樓房18間,北邊為平房5間),房屋總投資為33萬元。院內硬化、美化7萬元,室內、院內教學裝置等(教室空調、電視機、電腦、桌凳床、消毒櫃、圖書、大小玩具、餐具、廚具、車棚、大門等)16萬元。接送車輛若干萬元。

二、雙方協議

經雙方協商,甲方(出租人)願將整塊宅基地租給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

甲方(出租人)將不成材小樹自行砍掉或移栽它處、成材樹自己賣掉、危房3間自行拆除;2間平房和2間紅瓦房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由乙方裝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蓋待以後看是否有利於教學,經雙方協商後再定。

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給甲方租金20xx元,租金10年一調整,以略高於當地當時可耕地的承包價。甲方拿出3萬5千元北屋平房3間歸甲方所有,由乙方當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價)。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因故而擾亂乙方正常的教學秩序。

三、今後與未來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權再續合同。30年內因國家整體規劃需搬遷拆除,20間房屋的賠償金原價扣除乙方固定資產(房屋

29.5萬元和院內硬化7萬元),半價扣除室內、院內教學器材費(按當時估價),餘下的賠償金由耿士鵬、田豔傑、田豔偉三人平分。合同後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出租人):

丁玉華簽字蓋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豔傑簽字蓋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豔偉簽字蓋章: 20xx 年12 月 20 日

乙方(承租人):

簽字蓋章:

耿士鵬簽字蓋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豔霞簽字蓋章: 20xx年12 月 20 日

張 傑簽字蓋章: 20xx年12 月20 日

五、見證人簽字蓋章

田豔玲簽字蓋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豔紅簽字蓋章: 20xx 年12 月20日

韓石磙簽字蓋章: 20xx 年 12月20日

本協議一式6份,甲方、乙方、見證方各2份,三方都簽字蓋章後合同生效。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開發區管委會旁(金橋大道59-68#)坐北向南,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三層樓房(鋁合金門窗、防盜網),建築面積約690平方米;臨時建築物為70m,活動場地(院子)XX80平方米(大樟樹4棵、水杉XX棵),西臨管委會,北臨葉家咀河邊,東南相臨金獅猴木業。其它財產見清單。

二、房屋用途:該房屋及場地用途為開辦幼兒園及留守兒童服務。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及場地的用途,不得轉讓他人。乙方租賃期間涉及辦園投資者、資質、師生人身安全責任、經濟責任、社會糾紛、法律糾紛、經營管理、計劃生育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三、租賃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該房屋年租金為伍萬元,五年共計貳拾伍萬元,籤此協議時一次付清五年租金。以甲方提供的收條為準。

五、保證金: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及相關設施保證金人民幣陸萬元(¥:6萬元),以甲方收據為準,租賃期滿後,若無房屋及相關設施損壞和維修等問題,甲方應全額退還,退還時甲方收回此收據。

六、維修養護責任:租賃期間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四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當地政府部門監督檢查。嚴禁師生上樓頂。如院子以外前7m、後8m、左5m、右5m發生人為破壞或自然損壞,乙方應及時修復。

七、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租賃期間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結構和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投資由乙方自理。

八、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在租賃期間,須按時交納水、電、電話費、電視費,如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如屬國家政策社會捐贈固定財產補助歸甲方所有。

九、租賃期滿:乙方租賃期滿後,本協議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同時交清第八條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要求續租,須提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協議。

十、因乙方責任終止協議的約定:如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擅自調換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改變房屋用途、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故意損壞房屋等,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房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租金的 15 %作為違約金。

十二、其它:

1、乙方租賃期間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由此引起的社會問題、師生人身安全問題、盈虧問題、安全責任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如因設施有不利幼兒安全的,乙方應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基礎上及時改造修換,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期間,乙方新添臵的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投資的不動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2、甲方再次重申,甲方根據乙方及其家人的申請,甲方本著房主的義務只以房屋和場地出租的方式租給乙方及其家人開辦幼兒園及留守兒童服務,由乙方實行自主招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己管理,租賃期間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社會問題由乙方及其家人負責。

3、金橋幼兒園屬於甲方(李潤波、唐晉平、李少龍)家人獨資,不對外接收股金,房屋所有權屬甲方所有。乙方租賃期間,不得以金橋幼兒園的名義貸款、抵押或從事幼兒園及留守兒童服務中心以外的經營活動。

4、如需徵收房屋出租稅由乙方負責。

5、二樓西邊一間房,甲方作為收拾房和住房不出租,其餘由乙方在租房期間自由使用。

6、金橋幼兒園辦學許可證隨房屋場地租賃協議法人代表變更為夏衛星經營五年,五年後法人代表恢復為唐晉平,乙方須於公曆20xx年7月15日以前到教育部門辦理辦學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變更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協助。如乙方續租,則另辦法人變更手續。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發生違約,違約方按租金的15%以上賠償給對方。如果國家政策不允許開辦民辦學校,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餘租金如實退還。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及財產損失,甲、乙雙方均不負責(租賃期間,如因排水不暢,對房屋造成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呈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存檔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