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 1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發展生產需要,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確定,甲方全戶同意將本村位於__的土地租讓給乙方使用。為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甲方將位於__總面積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作農業生產使用。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共__年,從___起,至___止。租期滿後乙方立即將承包土地交回甲方,如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租期要與甲方協商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四個月,延長租期按合同規定租金折算交附甲方。
三、租金和繳款方式
1、承包租金為每畝每年__元。
2、雙方簽下合同後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__元,該保證金暫由村長保管,待乙方五年租期完畢退還給乙方。乙方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及滯納金。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租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功能屬性,若因乙方處置失當而造成該土地的農業用地屬性被改變,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土地功能恢復或是進行賠償。
五、甲方享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除青苗補償費歸乙方享有外,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甲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使用。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並要求乙方進行倍償:
⑴乙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甲方和其他村民的經濟利益的;
⑵承租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的;
(四)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五)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享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農作產品。
(二)乙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甲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三)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將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
(四)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承租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土地另租給第三方;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甲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乙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⑶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⑷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八、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江城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江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由甲方村民代表(代表由全村全戶三分之二以上戶主代表)和甲方法人簽名,簽訂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村委會)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甲方每戶村民各執一份影印件並加蓋甲乙雙方公章。
甲方(甲方村民代表):乙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 2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 3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
地址:
電話: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按照村小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地,共塊,面積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使用。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准並制止實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2)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4、國家徵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5、集體建設佔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4、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1、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1、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2、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4、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5、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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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農戶代表):
發包方負責人(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