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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服務合同模板

合同協議 閱讀(1.97W)

篇一:教育服務合同

教育服務合同模板

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職務聯絡電話 :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電話 :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允許範圍內,在乙方提供的場地內為乙方提供國學培訓講座,在乙方的協助下,按時完成規劃課程,使學員在國學方面有進一步的提高。

2.甲方採用分期開課的形式開展國學培訓活動.其中每期大概人。共計 期。如果在完成上述課程後,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提供國學培訓講座,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費用.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服務時間

甲方所提供的每期國學培訓講座課程時間點至 點,期間分為 課程,中間休息 分鐘。

第四條 雙方義務

1. 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書面形式的國學學習材料.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專業的國學講師、老師、輔導員以順利完成活動任務.

(3).甲方在服務過程中不得提及任何不允許在課堂談到的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有關政治,宗教,或 其他任何違法問題.

(4).甲方自行提供所提供國學講師、老師、輔導員的交通工具.

(5).甲方自行負責所提供國學講師、老師、輔導員的安全問題.包括往返及停留在乙方場地和餐飲中的安全問題.

2. 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協助甲方共事人員,如提供必要的多媒體裝置等,

以保工作順利進行.

(2).甲乙雙方相互協商後,乙方須根據合同簽定的總服務時,預先將時間安排表及工作指示提供給甲方.

(3).當 任務完成時,乙方須在 ,根據甲方的具體服務時數量,及時將其服務費支付給甲方, 以確保工作正常進行.

(4).如有額外費用,如:餐飲費,車旅費,安全保險費等,乙方須將當月的額外費用連同當月的總服務費用在每月月 底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額外費用

1.標準費

每期國學培訓講座的服務費為元(小寫: )。

2.額外費用

乙方每次支付甲方所有人員的額外費用: 車旅費人民幣_____元, 餐飲費 人民幣_____元, 安全保險費人民幣_____元, 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3.結算方式

(1).按月計算,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直接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的.方式支付當月全部費用.如果採用匯款的方 式,

乙方應將匯款回執單于三個工作日內傳至甲方並及時告知甲方.

(2).無甲方執行董事簽字蓋章的書面公函,乙方不得將費用匯入其他帳戶,甲方收款人全稱,帳號及開戶銀行具體 情況如下:

收款人(全稱):

賬號:開戶銀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任何自然災害或事故,意外事件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2).如甲乙雙方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活動時間有所變化或某工作時不能完成時,任何一方須提前24小時事先通知 對方,並通過協商補齊所有耽誤的工作時。如果任何一方因有意疏忽未履行前述提前通知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 失,有過錯的一方應當向無過錯的一方支付額外費用的違約金()元(小寫 元)。

(3).如甲乙雙方中任意一方在合同服務期限滿之前因故中止合同,即稱毀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元(給被違約方以做補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 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規定

甲乙雙方不會因簽訂本協議而產生合作伙伴、合資、代理中介、勞資關係或其他相類似的關係.甲方非乙方的僱員, 不得干預或參與乙方的任何其他計劃、安排或分配,不享有乙方員工同等的退休、股權、獎金和其他福利制度.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篇二:教育服務合同書

現因____(家長)(以下簡稱乙方)需要,經金程教育中心研究決定,由金程教育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承擔乙方孩子的教學生活工作。甲乙雙方在合法公正、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的孩子進行九年級(理化、數學、英語)(科目)課程輔導,經雙方協商決定,

教學費5000元人民幣;乙方支付甲方勞務酬金共計5000元,學習地點為金程教育輔導中心。

二、具體輔導時間:按甲方具體安排的輔導時間進行輔導,若有變動,雙方另行協商。

三、具體輔導課科目:九年級(理化、數學、英語)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若不滿意甲方教學方法,可向甲方或甲方教員提出並可指出其不合理的地方,有要求其調整教學方法,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2. 乙方對調整後教學方法仍不滿意,乙方可申請中心更換教員。

3. 乙方有權利根據自己的需要與甲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協議第六條新增合理的條款。

4.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教學工作,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有關學生的資訊,按時付給甲方相應報酬,乙方不得以不正當理由拒付甲方酬金。

5.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教師從事教學服務以外的活動,不得誘導甲方教師參與違法犯罪等相關活動,若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其民事刑事責任。

6. 乙方在甲方中心接受輔導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財務損壞,承擔直接損失,若由該行為引起其他學員或教員對中心提出索賠要求時,乙方還應承擔相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服務前預付其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若因乙方緣故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獲得與其等價勞動補償的相關權利,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提供乙方教育服務的權利。

2. 甲方教員必須遵守乙方約定的輔導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曠課,如確實遇到特殊情況而無法及時輔導,應提前通知乙方並協調調整輔導時間或更換教員,但不得缺少課時。

3. 甲方必須認真教學並且應做好相應教學準備工作,在輔導期間應盡職盡責,為孩子解答疑難問題,努力幫助其提高學習成績。

4. 甲方教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向乙方索要禮品和額外報酬。

六、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商議的其他(附加)合理條款:

1. 甲方教學期間,乙方的孩子必須完成教學要求。當教學任務完成,未達成預期目標者:若在教學期間完成教員教學要求,甲方願退還教學費,若未能完成教員教學要求,甲方不予退還教學費。

2. 甲方必須負責教學區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必須提供最基本的教學環境

七、若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經雙方協商可變更本協議的內容,若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目標,本協議將自動解除,另籤一份協議,本中心鄭重申明:此協議至甲方或乙方教育服務結束將自動無條件完全解除。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金程教育中心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聯絡電話:___18794095182____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201x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