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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運輸合同範文彙編9篇

合同協議 閱讀(1.83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運輸合同範文彙編9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中國水電局分局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協作的精神,經過友好的協商;根據《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日立450挖掘機的運輸達成如下事宜。

二、裝置簡介

裝置名稱:日立450挖掘機(壹臺)。

運 輸 量:日立450挖掘機整機壹臺。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日立450挖掘機(壹臺)進行裝車。

2)甲方負責日立450挖掘機(壹臺)裝車過程中的安全。

3)日立450挖掘機(壹臺)到達專案部後由甲方負責卸車。

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組織效能良好的運輸車輛,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保證車輛能按時到達指定地方進行裝車。

2)乙方負責日立450挖掘機(壹臺)裝車後的捆綁,並且在確定所有構件捆綁好了以後,才能夠移動運輸日立450挖掘機(壹臺)的車輛。(捆綁工具及裝車時所需要的木料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日立450挖掘機(壹臺)必須全部安全按時的運到中國水電局專案部,並由該專案部派專人對日立450挖掘機(壹臺)進行驗收並簽字認可以後,乙方憑裝車清單和中國水電局專案部進行運輸款的結算。

4)乙方負責對運輸超高的日立450挖掘機(壹臺)車輛辦理超限、超寬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負責組織的運輸車輛必須購買貨物保險和車輛保險,如在運輸途中出現一

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出現對甲方貨物有損失和損害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的一切費用,含過路費、油費、食宿費、交警部門罰款等都由乙方負責。

四、運輸款及支付方式:

1、運輸款:

2、付款方式: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後,甲方支付運輸款()。

五、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各負其責。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待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中國水電局分局專案部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日期:____日期

運輸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開封大慶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開封巨集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開封浙商城市廣場

工程地點:開封新區五大街、六大街之間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廣場的基坑土方開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結合本工程實際現狀,特訂立本合同。

1 1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1.1 1.1 承包範圍

浙商城市廣場基礎開挖及回填,具體尺寸及標高控制詳見施工圖

1.2 1.2 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完成承包範圍內所有基坑土石方的開挖、外運、回填、開挖期間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還必須負責辦理環衛、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關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

2 2合同價款、承包方式及結算原則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包乾形式,綜合單價包乾為人工、材料、機械裝置、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價格波動、城管、環衛、交管收費、管理費、棄土場地費、措施費、規費、利潤、稅金、燃油漲價、場地內外關係協調(保證不參與施工單位材料購銷等事宜,確保場外人員不來工地吵鬧、攔路等現象發生)。

2.2 本工程開挖及外運綜合單價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綜合單價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費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稅金等承包範圍內所列的各項費用)

2.3 在合同範圍外發生的臨時性用工及機械臺班現場確認按實簽證。價格:剷車50型260元/小時,220挖機280元/小時,30小挖機180元/小時

3 計價方式及結算原則

乙方已綜合考慮本工程特點,現場條件、情況、雨季影響、承包範圍及方式、合同條款,以確保施工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為前提,由雙方根據圖紙並經現場核實原始標高及平面尺寸,進行工程量計算,再按合同進行最終結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價格調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礎挖土後十天內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後十五天付30%,餘款在年底前一次結清。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稅務發票以及與本合同相對應的銀行賬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5 工期、質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據具體施工時間,以施工任務單形式向乙方發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違約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諾給乙方任何形式獎勵。質量要求:在驗收時必須達到場地乾淨、平整、實際測量標高及平整度應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回填土必須分層壓實。工程質量未達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應配備具有上崗資質安全員,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更換。

6.2 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受到媒體或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使甲方名譽受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其他: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開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聯絡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願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託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絡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託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於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範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運價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後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後,在一至兩週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僱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並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月(簽字日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瀝青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數量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

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噸(以實際運輸量為準)。

二、合同期限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內貨物未運輸完的,雙方可協商延長相應期限。

三、託運時間、地點和到貨時間

甲方以________的方式通知乙方發貨,乙方在收到發貨通知後________分鐘內把承運車輛的車牌號報給甲方排程。

乙方在收到發貨通知後,運距大於________公里的,乙方應在________小時之內將貨物運達卸貨工地;運距小於________公里的,乙方應在________小時之內將貨物運達卸貨工地。

四、運輸起止地點、運雜費

運輸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為運輸起點,運輸至甲方規定的拌合站)。

運雜費為______元/噸。

五、付款辦法:

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噸結算一次運費,最後一批次運費待本合同履行完畢,對賬結束後_________日結算。

運費支付方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積極履行相關付款義務。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

3、甲方應及時安排驗貨、貨物卸車、相關單證的交接等工作,並保證乙方車輛等待時間不能超過_______小時(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配備罐裝車承運,且車輛必要的手續齊全,駕駛員持正式有效執照,身體健康,能勝任運輸工作。若運輸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通知將貨物運按時送至指定的交貨地點。

3、乙方將貨物按時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滯超過_______小時以上,甲方應向乙方司機支付每天每車延誤費_______元。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時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在瀝青裝車後由瀝青庫鉛封,並在髮油單上註明鉛封號。貨物重量以發貨地瀝青電子汽車衡計量為準,在運輸過程中若出現貨物滅失、掉包、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5、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情況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

6、乙方與甲方進行結算完畢_______日內,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運輸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該次運輸費用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和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除本合同第七條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外,若出現任何一方違反其他條款,除賠償守約方相應損失外,違約方仍需承擔相應違約金。

2、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記錄、虛假計量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拾倍計算違約方應予承擔的違約金。

3、如發生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預見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當事人一方無須因此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向對方主張權利。

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審查承運人主體的運輸資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運輸資質、運輸工具的安全、緊急突發處理方案、信譽等,瞭解這些有利於實現貨運合同的目的,同時保障託運人的貨物財產安全。

二、合同訂立的形式和內容規範

1、貨物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國家有統一的貨物運輸合同文字的,應使用統一的合同文字簽訂,避免出現被欺詐。

2、雙方當事人商定合同的條款內容須具體、全面。才能避免因約定不明或無約定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三、貨物包裝要求

託運人對託運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當根據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按貨物的性質和承載交通工具等條件包裝。凡不符合上述包裝要求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編號__,船舶有__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立方米,重量__噸。

(或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港__號碼頭。由乙方聯絡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元由__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元,全船運費為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小區環境管理工作,規範生活垃圾的清運,給居民營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託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為:北京市大興區鹿海園五里。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 次。

3、清運時間:每天第一次在 前完成;

每天第二次在 前完成。

每天第三次在 前完成。

每天第四次在 前完成。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 元/月(大寫: 元整/月)。

2、結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北京市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並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後不得有“滿桶和漏桶”現象,清運完畢後需將垃圾容器歸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乾淨。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要手續,隨貨清單等。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

2.甲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意見而未能及時卸貨,乙方應立即與甲方負責人聯絡,雙方及時溝通。甲方應在三小時內及時給予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全的將貨物運輸到甲方規定的倉庫。以甲方指定的負責人簽收為準。

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等。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運輸途中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結算方式

本批貨物從 市到 .運費合計_________元,甲方收到貨物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運輸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 _日內付款。

第四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運輸合同 篇8

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

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1.1 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資訊:

1.1.1 每月28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1.1.2 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1.2甲方委託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於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檔案,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1.3 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係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1.4 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說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並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1.5 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2.1 受甲方委託在乙方港區範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2.2 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並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作業。

2.3.1 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2.3.2 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後,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2.4 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免費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託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3.1 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乾方式計收,包乾費內容為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免費堆存、裝駁船(汽車)。

3.1.1 散進散出裝卸包乾費¥**.**元/噸(含稅)。

3.2 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免費堆存***天,超過免費堆存期後,每天按¥**.**元/噸計收堆存費。

3.3 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1.03元/噸過磅費。

3.4 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4.1 貨物裝卸包乾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為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為結算依據。

4.2 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為結算依據。

4.3 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為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為計費依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5.1 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乾費用。

5.2 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乾費用,待開具發票後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25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5.3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5.4 甲方應通過銀行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採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6.1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6.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20xx年釋出,20xx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6.3 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範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資訊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9.1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9.2 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於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託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運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我方承接的渣場復耕土收集工程按時保質,安全順利的完成,甲方將租用乙方挖機及運輸車進行4支洞渣場復耕土開挖、收集、運輸的施工。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任務:

1. 4支洞渣場復耕土開挖、收集、運輸。

二、挖機租用方式及運輸車運輸單價計算方式、運距

1. 挖機及運輸車輛由乙方提供。

2:挖機以小時計算,挖機正常工作時間為計價的有效時間。每天挖機正常工作時間由雙方簽字確認。租用單價為每小時人民幣:XXX壹拾元整(油料由甲方提供)。

3:運輸車按每車實際方量計算,運輸單價為每立方人民幣: 叄元整 (包括車輛所需所有費用)。運距在渣場500米以內由甲方指定地點卸碴。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從進場即日起乙方必須保證出碴車輛及挖機的正常使用,不能因車輛不足、車輛以及挖機故障影響工程進度。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車輛、挖機及人員在施工中必須遵守甲方一切正常規定不得違規,否則後果自負。

3:乙方不得因故中途提出毀約,否則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4:完成甲方交給的其它工作。未定事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