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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介服務合同三篇

合同協議 閱讀(2.89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介服務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中介服務合同三篇

中介服務合同 篇1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目前建築市場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擬施工承包專案工程委託乙方進行居間服務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委託事項: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專案。

2、具體要求:為甲方爭取較好的合同環境

第二條:居間服務期限

從工程專案跟蹤至合同簽訂。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該項工程的承包合同後乙方中介服務完成,甲方應付給乙方簽約合同中金額的2.5%(稅後)報酬。

2、支付方式:建設單位第二次撥款至工程總造價35%時,甲方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在居間服務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人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如有其它工程專案合作另籤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中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明確的酬金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簽訂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動失效。

委託人:南通啟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甲方)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居間人: (乙方)

電話:

日期:

中介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貨物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包裝:

託運人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郵編:

中介服務方(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的規定,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貨物運輸居間合同(又稱中介服務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貨物尋找合適車輛運輸。

二、甲方貨物發往的地址:

三、甲方對運輸車輛的時間要求:

四、甲方對運輸車輛的要求:

五、乙方為甲方尋找到合適車輛後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六、甲方和第三方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開始實際履行貨物運輸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元。

七、乙方未促成貨物運輸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甲方應支付乙方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通訊費、交通費等必要費用。

八、乙方僅為甲方提供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中介服務,有關貨物運輸的條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談,貨物運輸的權利義務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擔,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居間活動必要實際費用 元。

十、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承運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簡稱乙方):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一)僅提供專案的相關資訊資料及法律檔案,並根據專案進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況資料;

(二)除提供專案的相關資訊資料和法律檔案外,提進行項供該專案談判過程中,甲方與專案所有方目談判過程中的溝通、協調等其它中介服務。至甲方和專案所有方訂立任何形式合作協議書後,乙方中介事項視為完成。

第二條 中介服務期限:

(一)中介服務期限至甲方與專案所有方訂立正式合作協議之日止;

(二)若最終未達成合作協議的,合作談判中止之日即為中介服務期限截止日。

第三條 中介報酬及支付期限:

(一)僅提供專案相關資訊資料及法律檔案的,在中介服務期滿後,且甲方與專案所有方達成合作協議後額為萬元人民幣;‰。甲方日內支付專案中介報酬。

(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交額的應在與專案所有方訂立合同後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中介費用的負擔: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如甲方未成功執行上述與專案所有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報酬或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 件:

(一)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三)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五)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甲方除可拒絕支付中介服務報酬外,還保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向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二)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甲方的經濟成果,不得隱瞞合作方的真實情況,否則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費。

(三)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中介方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二)中介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義從事未經委託方書面許可的活動;

(三)中介方在委託有效期間的費用開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擔;其他費用另行商議。

(四)中介方在中介服務期間所遭受的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與委託方無關。

第九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專案中介服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本合同相關條 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