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 畝。土地位於: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附圖)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每年 元,共計 元,一次性付清。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
七、特別約定
1、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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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土地改革、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時,乙方使用不滿 年,甲方應以 每年 元做為補償支付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見證人:(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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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的特別約定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畝。土地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每畝每年元,共計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
七、特別約定
1、如乙方辦理該土地徵用出讓手續,本合同所稱租賃費即作為甲方應得的土地出讓金及各種補償費,無論合同履行時間長短,辦理土地出讓徵用時,乙方不再給付甲方出讓金及其它費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徵用該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應上交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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