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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銷售代理協議

合同協議 閱讀(1.45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際銷售代理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發揮各自優勢、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研發生產的環保花盆等產品在國際市場的銷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代理商品:甲方研發的環保花盆及系列產品。

2、目標市場:雙方商定乙方前期主要代理亞洲(主要是日、韓)市場。根據上述市場的開拓與銷售情況,再逐步考慮其它市場的代理事宜。

本協議簽定後,甲方不再在上述目標市場推廣和銷售上述產品,也不再委託其它代理商代理上述產品,也不向上述目標市場客戶提供報價及相關的商業資料,上述目標市場若有客戶向甲方詢價時,須將詢價客戶推薦給乙方;同時,乙方也不在上述目標市場推銷國內其它廠家生產的同類產品。

3、產品定價:雙方商定,通過乙方銷往國際市場的上述產品,市場開拓及產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銷售價格也由乙方根據國際市場上本產品及同類產品的市場行情自行確定。同時,甲方給予乙方同一產品在國內市場銷售價格10%的優惠。

4、銷售數量:根據乙方的市場開拓情況,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數量。

5、甲方(委託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用於出口貨物的中英文技術資料,產品說明書等相關檔案。及時向乙方通報上述產品價格調整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按出口銷售合同約定需要提供的相關檔案、單據等。

(2)、若需辦理出口商檢、原產地證等相關檔案,需要甲方辦理時,甲方應及時辦理並及早提供給乙方。

(3)、確保上述產品出口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交貨,保證上述產品的質量符合對外合同規定的標準,並依照乙方的要求運輸上述貨物到乙方指定倉庫或堆場。

(4)、承擔因交貨誤期及貨物質量問題而引起退貨、換貨等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5)、承擔對外合同規定的對外技術服務。

(6)、甲方保證委託出口的上述產品及相關的技術服務未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智慧財產權。

6、乙方(代理方)責任:

(1)、負責上述產品在上述目標國際市場的開拓與推廣工作,並承擔相關的宣傳與推廣費用。

(2)、負責上述產品出口時的對外聯絡、報價,以及支付條款等的協商與洽談工作,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並完成出口合同的跟單操作。

(3)、與甲方配合,全程負責上述產品出口的所有商務操作,包括倉儲、運輸、通關,以及委託國際貨運等。提供出口核銷單、轉發運單,商檢單,原產地證,保險單;做出口發票、箱單、接收貨款、議付、結算、核銷等手續。

(4)、負責上述產品在出口過程中所有國際法律事宜。

(5)、通知國外買方準時到碼頭換單、接貨,及按時付款。

(6)、承擔出口操作中如港口、通關、代理費、銀行費用等所有費用。

7、其它

(1)、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本協議的任何更改,均須雙方授權代表協商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更改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由有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的有效證明後,可視情況免除責任。

(4)、與本協議有關或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的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三年,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郵箱:

乙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郵箱:

年 月 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2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使用者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保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六條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九條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六條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七條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九條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條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一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二條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專案和目的

1.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乙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路的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規範,經甲方初步稽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備條件,雙方同意簽署本代理協議。

1.2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代理體系,保證乙方銷售或提供的甲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本協議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為自己全權代理人的許可權。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成乙方獲得了甲方的全權代理權,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義面對任何層面的客戶。乙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甲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資訊解釋甲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但不得對外宣稱自己是甲方的全權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網路產品代理商資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銷售甲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積極宣傳推廣相關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甲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1.2乙方辦理業務時由乙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乙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約,甲方有權不提供。

2.1.3依照甲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乙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要求中止協議的,帳上餘款可以退還。

2.1.4依照甲方規定,乙方享受甲方產品的代理價格。乙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公開報價。

2.1.5向甲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甲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1.7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網路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甲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路”與乙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路”等引人誤解其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地區代理的字樣。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全權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1.8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1.9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乙方與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本協議所稱“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甲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乙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路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2.1.13乙方應遵守並促使其使用者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線上申請/註冊條款,乙方的使用者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乙方的行為,甲方將直接向乙方追究責任。

2.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乙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甲方不與乙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2.2.2乙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乙方遞交,甲方便視為乙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甲方將在乙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乙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甲方接到乙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乙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2.2.3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後服務只對乙方,不面向客戶。

2.2.4及時將與乙方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乙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向乙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對因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2.7對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管理規範;乙方保證接受甲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相關管理條款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甲方會提前_________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甲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戶要約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3.1甲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主動提出與乙方客戶(以下稱“客戶”)建立直接的經濟關係。

2.3.2應客戶的書面要約,甲方可以與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建立服務關係,尤其在下述情況下:

(一)客戶提交了自己作為域名、網站、伺服器的所有權人的證明;

(二)客戶有證據證明乙方提供的服務不能達到乙方與客戶所簽訂的合同要求。沒有合同要求時,不能達到本行業一般人士認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戶提交了已經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的通知書。

2.3.3甲方不對客戶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終止承擔任何責任,由合同簽訂一方直接向對方承擔責任。

2.3.4甲方與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向該客戶提供服務的所有約定自行終止。

2.3.5甲方與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後,對乙方就該客戶的服務向甲方交納的費用作如下處理: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約定,乙方未繳納的部分不再繳納;

(二)乙方已經繳納給甲方的費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佔合同約定的總服務時間的比例計算的相應費用後,作如下處理:

a.客戶書面提出請求,要求將該部分費用轉為與甲方簽訂合同中規定的應交服務費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將此費用自動轉為該服務費;

b.客戶向甲方出具書面同意書,同意將此費用退還乙方的,甲方將此費用退回乙方。

第三條對代理商的獎懲

3.1依據美滿網路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產品價格優惠。

3.2乙方成為甲方代理後,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5.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乙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認可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認可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甲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稱、商標、域名的用途僅限於對其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的描述,不得進行使人聯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商為甲方的任何行為。

5.2乙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甲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甲方網際網路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乙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5.3乙方承諾,若與甲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甲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絡,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權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6.4在6.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6.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6.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訴。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電信原因等。

第九條附則

9.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9.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9.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9.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協議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4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使用者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 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 仲 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5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 (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_______ 國 市(區)。

第一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使用者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二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 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XX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三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四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4.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4.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五條 使用者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六條 提供資訊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 ____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七條 正當競爭

7.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7.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八條 保 密

8.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8.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一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二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三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______

1. 美元按 ________%收傭。

2. 美元按 ________%收傭。

第十四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五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七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使用者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使用者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使用者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十九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二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 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三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四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五條 賠 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 變 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七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八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二十九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 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 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 國 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XX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國際銷售代理協議6

甲方:中國海西機械汽配國際交易會(組委會)

乙方:xxx

20xx年3月21—23日“中國海西機械汽配國際交易會”代理組織工作,經協商做出如下約定,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

1. 甲方為本屆展會的主辦單位,擁有展會全部的`支配及使用權。

2. 甲方按展覽總體規劃,根據乙方申請的展位數量、安排給相應的展位。

3. 根據整體招展情況,保留展位後續調整權利。

二、 乙方的權力、責任

1. 乙方及時按照同甲方商定的展區進行展位招展,(不得擅自改變展位形式),招展期間要及時與甲方通報、確認招展情況。

2. 乙方協助甲方對參展商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展位數量及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乙方代理本展位的招商標準展位x個,特裝展位x個,具體展位號以甲方出具書面通知為準。所招展位的款項請於21012年x月x日前足額匯入甲方指定帳號。

1. 代理費為10個以下標準展位,按展位總收入35%提取代理費;10個以上標準展位,按展位總收入45%(實際所招數量以標展計算上同)。

2. 乙方招入的廣告以總金額提取代理費45%。

3. 甲方還將綜合乙方的服務質量等各方面因素進行評比、獎勵。

4. 會議期間甲方提供一間免費房間供帶團使用。(時間:3月21日-3月23日)

四、代理費結算辦法

展會結束後三天內,乙方按甲方通知,出具相應手續領取代理費。

五、合同解釋

1.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授予乙方“中國海西機械汽配國際交易會代理商證書”,證書連本合同一道構成有效法律檔案。

2. “中國海西機械汽配國際交易會代理商手冊(附件)同本合同一起構成有效法律檔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生效。本屆展會結束,雙方財務結算完畢隨之失效。下屆展會重新簽訂合同。

六、合同糾紛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