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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池承包協議書範本

合同協議 閱讀(2.15W)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魚池承包協議書範本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水資源,切實保護自然坑塘面積,根據《漁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民主程式充分論證及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魚池位置、面積及四至

該魚池坐落在賀樓西邊,面積35畝,北至 ,南至 ,西至 ,東至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上交承包費標準及時間

乙方每年上交承包費 元(每畝 元,共 畝),上交時間為每年 月 日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魚池。

2、依照合同約定按時收取承包費,如乙方不按時繳納承包費,視為乙方自願放棄承包權,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回並

另行發包。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進行的'漁業生產活動不得損壞魚池。

2、乙方自行對魚池進行改造、清淤、取土。

3、承包期屆滿,乙方應無償地交回承包的魚池。

4、承包期內,該魚池被依法徵用、佔用時,乙方有權得到相應補償。

5、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村裡的下水及排澇工作安排。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甲乙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發生爭執,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證明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魚池承包協議書範本 [篇2]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承包魚塘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承包專案

甲方將承包本村(查乾土莫村)的部分魚塘,轉包給乙方進行承包。魚塘範圍:東起 ,西至 ,南到 ,北臨 。(詳見圖紙)。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3年。從2012年3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交付期限

承包費用為3年5萬元整。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費用:第一年:2012年3月15日前交付2萬元整;第二年:2015年3月15日前交付1.5萬元;第三年:2015年3月15日前交付1.5萬元。

四、承包具體問題

1. 承包期內,甲方負責協調保證魚塘每年春季5月1日前供水至塘內平均深度0.5米以上;合理的供水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遇供水緊張情況,甲乙雙方可在魚塘附近打水井一口,打井費用由乙方承擔,水井抽水用電事宜由甲方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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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期內,魚塘四周土壩由乙方自行維修,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承包期內,魚塘內蘆葦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銷售收入歸乙方所有。

5.承包期滿後,甲方繼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的情況下乙方優先承包。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承包期間,如甲方法人更換,不得影響此協議的有效性、連續性;如發生土地使用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不享受政府給予甲方的一切經濟政策補助。

2.承包期內,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長期不能管理魚塘,乙方有權委託直系親屬管理,或按本合同條款轉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干預。

3.承包期間,如果國家或油田佔用魚塘(如油田打油井用地及油田地調放炮等)造成魚塘經濟損失,乙方應得承包期內的魚塘損失政策補助款,其他款項歸甲方所得。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訴訟程式辦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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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池承包協議書範本 [篇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為了不斷壯大合作社經濟促進經濟的不斷髮展,經研究,同意將坐落在的魚池承包給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標的:魚池土地 畝,乙方願意承包甲方 畝現狀魚池土地進行養殖,並在承包期間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承包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性質: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統一調整進行招標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三、違約金: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繳納魚池年承包金的30%作為違約押金,計 元。該押金在承包期的最後一年承包金中抵算。

四、承包金:魚池每年每畝 元,全年合計應交 元;甲方現有魚池固定資產,按現價評估給乙方,合計金額魚池用房按照甲方原房屋總值提取折舊,折舊費每年合計 元;承包金款項總計 元,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以現金交清。以後每年魚池租金及房屋折舊費必須在前一年十二月底前交清方可繼續承包。否則,作為自動放棄承包權處理,並承擔魚池年承包金30%的違約金。

五、魚池承包期內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技術輔導費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無權改變魚池現有的一切設施和結構現狀,承包結束時將魚池及設施完好無損地如數交與甲方。

七、乙方只有魚池使用權,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出售泥土等資源,中途不得擅自轉包轉讓,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可無條件收回。甲方如需開發乙方應無條件服從調整並無任何經濟賠償。

八、甲方如需以發包魚池向上申請專案資金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爭取到的所有資金與乙方無關。承包期滿後,乙方所有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魚池承包範圍內的所有道理設施乙方可無償使用,如需維修道路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不給任何賠償。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交清承包款,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立協議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