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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錦集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13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錦集9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一)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及適用條件 1.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是指貨物託運人與公路運輸承運人,就用汽車運輸方式將託運的貨物運送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支付相應報酬,所達成的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2.公路貨運合同的適用條件 (1)我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2)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3)簽訂公路貨運合同的承運人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運的營業執照。 (4)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二)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 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 (1)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託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不得謊報。需要說明貨物規格、性質的,要在品名之後用括號加以註明。在公路貨運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運輸貨物的實際數量,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度量衡制度確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貨物數量的計量辦法,凡國家或有關主管部門有規定的,必須按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交貨數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減量等。貨物重量應以公斤為單位證明。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當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選擇包裝種類,如“木箱”、“麻袋”等。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專業標準)規定;無統一標準的,按當事人雙方協商的暫行標準加以規定。 (2)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託運人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貨物發運地和貨物運送地的名稱,其所屬的省、市、自治區名也應清晰明確,收發貨人的名稱,是指發貨單位、或收貨單位的完整名稱。收貨人或發貨人的地址,即收貨人或發貨人所在省、市自治區城鎮街道和門牌號碼。發貨人在傳送貨物時,應詳細填寫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3)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運輸的貨物,要根據其性質、運輸距離、氣候條件等選擇適合的包裝、以及符合標準的車輛,以保證運輸質量,減少運輸途中的損失。為了運輸安全,對於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是指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規定的貨物。 (4)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由發貨人組織裝車的貨物,應按有關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裝載,並在約定的時間裝載完畢。發貨人組織裝貨時,應認真檢查貨車的開體、車門、車窗蓋、閥等是否完整良好、有無機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車內是否清潔,是否有毒物汙染,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裝貨任務。收貨人組織卸貨時,應清查貨物在途中的損失量,並按有關技術規定卸貨,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安全卸貨。發貨人對貨物裝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收貨人對在貨物卸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5)貨物的交接手續 為保證收貨人及時領取所運貨物,發貨人應將領取貨物的憑證及有關單據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按運到日期,到貨物運達地點領取貨物。收貨人領取到貨物後,應通知發貨人。 (6)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間內,以文書、表式或電報等方式,向承運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運輸計劃,註明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度,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8)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通常公路貨運合同的運雜費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9)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對方當事人則應在協商規定的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作預設。由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提出答覆期的,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和考慮的時間。 (10)違約責任 (1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三)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4)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2.託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準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人正常通車條件。 (2)負責裝卸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 (3)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裝置,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

(4)託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人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費用(四)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託運人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由於託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託運人負賠償責任: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②錯報笨重貨物重量。③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 (3)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託運人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託運人負責賠償。 2.承運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2)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託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3)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人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4)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五)公路貨運合同中貨物的交接驗收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 託運人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並檢視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人確認無誤後,應在託運人發貨單上簽字;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註清楚。

(六)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公路貨運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是指經合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和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對公路貨運合同內容進行更改的法律行為。 公路貨運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貨運合同託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法律行為。 2.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運輸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准。 (3)因自然災害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應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覆。

(七)公路貨運合同的違約金及索賠時效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 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汙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造成車輛、裝置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八)公路貨運合同簽訂中當事人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運輸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條款的完備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公路貨運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這是各類合同的一個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合同條款的完備有助於當事人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合同的順利履行,也便於當事人對合同問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和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規定,合同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合同所規定的主要條款的合同無效。 2.按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規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路貨運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很多是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於當事人對自己的義務不明、或當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明確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義務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法律所規定的義務是當事人應履行的最低限度的義務,當事人還可協商確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3.明確違約責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訴訟要求 雖經當事人謹慎注意,合同糾紛仍不可避免時,當事人應以法為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4.注意有關免責事項及訴訟時效的特別規定。

(九)公路貨運合同的糾紛解決方式 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履行下列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從 港交給乙方承運到 碼頭,運價 元/ ,共計: 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 元,剩餘運費待承運煤炭卸剩 ,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

甲方裝船後 。乙方運到碼頭卸貨時,甲方進行驗收 ,驗收無誤後,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後,裝 天,卸 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 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 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

六、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

1、煤炭。要求入廠煤炭燃燒大卡保證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價格與運輸費用,隨市場行情變動及時調整。

2、鐵精粉。由選礦廠運送到指定地點,短途運輸費用,以市場價進行結算。

3、石灰石。由採石場運送到指定地點,短途運輸費用,以市場價進行結算。

4、廠內需要使用車輛運輸時,由運輸隊派遣車輛,並依據使用時間或車次進行結算。如需要長途運輸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運輸費用。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公司內部各種貨物運輸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承擔乙方運輸貨物的運輸費用。

2、甲方負責協調汪清縣境內交通和運管部門,保證車輛暢通運輸。

3、甲方有權利調動乙方車輛。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運輸車輛的購買、辦理相關車輛手續。

2、乙方在甲方領導下開展運輸保障工作,有權利參加甲方相關會議,並行使建議權。

3、乙方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和各種車輛稅費的繳納。

四、運輸費用結算:

五、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xx%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xx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甲方):

合同編號:

承運方(乙方):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20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公平、等價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議,維護雙方責任,特定此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性質、包裝標準、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運量:___________以實際發貨量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用車車型及數量: 車型不限,數量根據託運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價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費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貨物運輸的要求及運輸道路條件:貨物要加蓋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實 際執行過程中約定為準。超出約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如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運費不受影響。

第八條 運費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安全要求及責任:乙方負責運輸全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2、***

第十一條 經雙方協議,雙方應盡以下義務:

1、 甲方安排裝車應核實運輸車輛的派車單。(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車通知單為準)核實無誤後方可裝貨發車,否則發生貨物丟失與乙方無關。

2、 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如發生甲方貨物丟失,乙方全額賠償。

3、 乙方所派的車輛手續不齊,甲方可拒絕使用該車輛,如發生貨物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並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議形成的有關文字、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有效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暫定___________。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_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運輸貨物___________噸,金額總計為___________。

第三條 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月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並交納 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 10 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 15 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絡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 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並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並按損失貨物的含稅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並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合同編號:118385

託運方:服務電話:承運方(車主):車輛型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法定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四、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為裝車憑證,如有變更及時通知承運方;託運方按合同支付運費。

2、承運方保證車輛狀況良好,提供的相關手續、證件齊全有效,按法律相關規定辦理車輛和貨物保險,運輸途中必須保證貨物的數量、質量完好,途中必須按要求全程製冷,裝貨時箱內溫度3℃,卸貨時箱內溫度不得低於-2℃超過7℃,否則,一切責任自負。如貨物變質影響出口的,承運方應按照每公斤八元的價格進行賠償。

3、承運方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以便跟蹤,違反合同規定罰款500元次,如在途中發生交通堵塞、車輛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告知託運方,同時承運方應自行調車接濟或轉運。如接濟轉運後,第

2、4條仍然適用接濟車。

4、本車應在發車小時內到達,如超出本規定時間,一切後果自負。

5、在運輸過程中,承運方不得瞞報、謊報車輛運輸情況。

6、本合同書經雙方填寫並簽字後可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託運方執二份,承運方執一份。運輸合同

7、補充:

託運方(簽字蓋章)

承運方代理人(簽字):

車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9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