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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貨物運輸合同3篇

合同協議 閱讀(1.61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運輸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貨物運輸合同3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暫定___________。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_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運輸貨物___________噸,金額總計為___________。

第三條 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月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按照運輸工具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管道貨物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貨物運輸合同。

一、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通過鐵路運輸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鐵路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是鐵路運輸企業。鐵路運輸企業主要是指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和地方鐵路運輸企業。國家鐵路運輸企業是指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鐵路站段不是鐵路運輸企業,而是鐵路運輸企業的基層組織,它只能以鐵路局或者鐵路分局的名義進行運輸生產活動。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託運人就是把貨物交付鐵路運輸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收貨人是指在到站領取託運貨物’的人。收貨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收貨人雖然不參加訂立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但他們與所訂立的合同密切相關,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經濟權利,也要承擔由合同帶來的某些經濟義務。

根據貨物運輸組織方式的不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整車貨物運輸合同、零擔貨物運輸合同和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三種。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物運輸合同的特點外,還具有計劃性很強的特點,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受國家計劃的制約,大宗貨物運輸受年度、季度和月度運輸計劃的制約,其他貨物運輸受運力和其他條件的限制,也要有計劃地進行安排。

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所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明確公路貨物運輸的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承運人應將承運的貨物經公路從一地運至另一地,託運人應按規定支付相應的運費。

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貨物的一方為承運人,是指從事公路貨物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它可以是公路運輸企業,也可以是從事公路貨物運輸的其他單位和運輸個體戶。承運人有時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所謂締約承運人是指參與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締約承運人委託從事運輸的人。託運人是指託運貨物的一方或指與承運人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它可以是承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除了承、託運雙方外,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還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託運人指定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貨物的人。因此在一個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運人、託運人和收貨人三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在不少情況下,託運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人。

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站、點)運至另一港(站、點)的合同。水路運輸的承運人必須是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業務,並持有營

業執照的我國遠洋運輸企業、沿海水運企業、內河水運企業和個體水運專業戶,託運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計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貨物的重量由託運人確定,承運人也可以進行抽查。散裝貨物重量,承運人可以通過船舶水尺計算。貨物按體積計量收取運費的,託運人應提出重量和體積。

(2)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條件(氣候、水情等)的影響。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運港發運時間、每一換裝港時間和運輸時間。由於自然條件因素所造成的誤時,不計算在運期之內。

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是指航空承運人使用航空器,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收貨人,託運人支付貨物運輸費用的合同。航空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實施貨物運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旅客、行李、郵件或貨物的企業法人。託運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具備託運條件的貨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公民個人;收貨人是指貨物通過民用航空器被運送到指定地點後,提取貨物的人。收貨人可以是託運人,也可以是託運人以外的第三人。

五、管道貨物運輸合同

管道貨物運輸合同是指從事管道運輸業務的'承運人和託運人簽訂的明確運送貨物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在管道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人具有單一性,並且管道運輸合同的貨物種類也比較少,主要限於氣體和液體類貨物,如石油、天然氣等。

六、貨物多式聯運合同

貨物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的承運人以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負責將貨物從接管地運至目的地交付收貨人,並收取全程運費的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具有的特點是:

1、承運方由兩個以上採用不同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共同構成,合同對這些承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

2、支付運費的總括性。託運人將全程不同運輸階段的費用一次性支付;

3、對於多式聯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承運人負擔連帶責任。當沒有過失的承運人履行賠償義務之後,有權向造成損害的承運人進行追償。如果數個承運人之間無法分清過失,則按各自所得的總運費的比例分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水路運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水路運輸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戶)船民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以及水路運輸企業與個體經營戶、個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水路與鐵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貫徹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和急需物資,適當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或購銷計劃和船舶運輸、港口通過能力簽訂。

對指令性計劃產品的運輸,在簽訂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物資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雙方當事人可以即時清結者外,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大宗物資運輸,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託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五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如承、託運雙方當事人無需商定特約事項的,可以用月度託運計劃表代替運輸合同,經雙方在計劃表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在實際辦理貨物承託運手續時,託運人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經承、託運雙方商定貨物的集中時間、地點,由雙方認真驗收、交接,並經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承運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貨物運單的格式,江海乾線和跨省運輸的由交通部統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運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六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三、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四、貨物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五、違約責任;

六、特約條款。

第七條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三、包裝;

四、運輸標誌;

五、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六、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七、運費、港口費和有關的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八、承運日期;

九、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貨物價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分頁閱讀第1頁:第一章總則第2頁:第三章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第3頁:第四章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第4頁:第五章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根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法律檔案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具體甲方要求,為甲方承擔——公路運輸業務。

二、運輸業務程式: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認可發車。

3、乙方裝車。

4、雙方驗收簽收。

5、發往目的地並簽收回單。

6、下月費用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與職責:

1、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規定時間、地點、數量把貨物安全、及時甲方出庫單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種類主要為甲方生產是塗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險物品進行裝卸及做運輸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違規等行為而造成的運輸過程中、風險轉移前的貨物的損壞、滅失,要求乙方先予賠償;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運輸問題通知單》三天內沒有得到回覆,有權作“預設賠償”處理。

(4)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向乙方訂運車輛,乙方需要在半小時內給予答覆,並確保車輛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提貨點,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承運單位。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的貨物,按甲方企業 包裝標準的規定進行包裝。

(2)甲方須出示明確的送貨詳細地址、聯絡人、電話及發貨時間和數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庫單四聯(三聯做回單,一聯交客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職責:

1、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18:00點以前通知乙方,並告知運輸數量、發運目的地地址、所需車類;告知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乙方義務: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提貨地點後須在門衛處登記並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提貨人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乙方介紹信及有關聯絡單。經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擔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及出門手續。

(2)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公司區域或庫房區域時,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車輛進入甲方上述區域時,應減速慢行,並加裝車輛排氣管防火裝置;人員進入上述區域必須申領並掛胸掛臨時出入證,嚴禁在上述區域吸菸,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車間及辦公室等。

(3)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以甲方填寫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的運輸任務單為準,運輸任務單一式兩份,乙方保留一份作為結賬憑證。

(4)乙方負責裝車,對甲方的貨物,應妥善保管,禁止野蠻裝卸,禁止用與有菱角、有腐蝕性的貨物拼裝、混裝及其他不合理的裝運方式裝運,在每一層鐵通包裝貨物的上面,鋪一層甲板再裝第二層或其他貨物以保證貨物的完好無損。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損失外,運輸過程中導致甲方的貨物包裝變形、插花、桶身受汙染而桶內漆油未溢位的、按貨物價格的50%賠償損失;桶內油漆溢位的。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客戶後,乙方負責卸貨,協同收貨人做好貨物的清點工作,並要求收貨方在甲方的出庫單上簽收並加蓋章與出庫單上所有列收貨人名稱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貨單據丟失,客戶收貨後沒有簽字蓋章或所蓋公章與收貨人名稱不一致,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完後,乙方將有甲方客戶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有關單據回執及時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車輛不能及時返回,則必須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在規定的日期將回執寄回甲方;單據的回執從客戶簽收後返回甲方的時間: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時間》。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單據回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往來。

(7)乙方承接運輸後,必須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進行保險。因為投保導致甲方的損失無法彌補的,有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貨物受損。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遭雨淋損壞、被凍壞等情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造成貨物短缺、送貨逾期等情況的,也給甲方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的客戶損失也須由乙方承擔。但對上述的賠償,乙方承擔的方式為先予賠償並按實際損失賠償。

(8)乙方應按運輸任務單及協議附件約定的運輸時間安排運輸到貨時間,如果發生送貨逾期的情況,每逾期6小時甲方將扣除該筆運費的5%,加急運輸的,每逾期6小時,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運費外,同時還扣除該筆運費的10%以做補償。延長時間到貨以此類推,單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洪澇災害、颱風、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交通中斷,大霧等突發惡劣天氣造成的拖延等情況造成的逾期到貨除外。

(9)沒有甲方的運輸任務單等單據認可,乙方不得擅自從甲方客戶處帶回貨物至甲方倉庫;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物送到甲方客戶處,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地址有異、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將貨物拉回甲方倉庫。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驗貨,並對客戶拒收理由由做書面具體說明(出庫單回執中應做具體說明並請客戶簽字蓋章)。如果客戶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過失造成的,由此產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運費的結算為月結,每月5日開始結算上月運費,結算前乙方必須履行完成以下義務:

(A)提交正式發票,發票內容填寫規範、完整。

(B)提交運輸業務發生明細(具體列明:承運日期、運輸任務單號碼、出庫單號碼、客戶名稱、出門證號、噸位、運費金額等)

(C)經客戶簽字蓋章的單據回執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的單據)

(D)凡運輸貨物單上付款方式一欄註明“貨到付款的”為甲方替甲方客戶代辦運輸,其運輸按甲乙雙方協議價格執行並由甲方客戶直接與乙方結算,乙方同時向甲方客戶提供正式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