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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運輸代理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04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運輸代理合同

運輸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委託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對甲方送交貨物的空運業務,應及時訂艙、承辦收貨、制單、報檢、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存在的貨物數量、質量正負微差數值為: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的運輸宣告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有關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或航空保險的,由於承運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為滅損貨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幣20元。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否則,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乙方替發電報通知承運人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正式書面委託,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價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的,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四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暫扣運費的手段。

第十七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二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簡稱“甲方”)委託(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內容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貨物從港運至港,交於收貨人。

二、運輸方式

乙方在接到貨物後,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託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三、倉儲責任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後________日內,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後,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四、通知責任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天內給予答覆。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後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________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後,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變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在起航後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貨時間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接到甲方貨物後,到將貨物交於甲方指定收貨人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貨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壞、滅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委託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情況、資料,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確定

(一)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三)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四)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九、不履行合同會有什麼責任

(一)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二)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四)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3

委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受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x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資訊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檔案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x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運輸代理合同4

甲方:

聯絡方式:

乙方:

聯絡方式:

丙方:

聯絡方式: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運輸等工作,為明確貨物承運階段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希三方共同信守執行,並對本協議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甲方需書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完全知曉本協議項下所承運的貨物具體情況。甲方應保證對所運貨物擁有所有權。在協議期間,乙方對貨物做出的操作安排必須接受甲方的監控和指令。

二、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甲方貨物運輸,並向乙方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起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船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收貨人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船運包乾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運包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船離港後,乙方以約定結算價格,按甲、丙雙方要求給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丙雙方需向乙方出具書面開票資料),貨物在到達目的港前,丙方向乙方支付全額運輸費用。

2、如丙方不按時支付協議規定的.各種運輸費用,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對其控制下的甲、丙雙方貨物享有置留權,甲方承擔支付全部運費的義務。

3、乙方負責投保船運保險,在船運過程中產生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按照相關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索賠;貨物按照件交件收原則,若貨物出現運輸之外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丙方要按協議約定履行付款責任。

五、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儘快安排貨物離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貨物裝船離港後,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以傳真方式提供裝船明細、貨物配載圖、貨物交接清單等相關裝載資料。

六、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性,乙方在目的地交貨時,甲方如發現有貨損、貨差、規格混亂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於乙方及時處理。否則視為乙方如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如甲方在貨物交接入庫後告知乙方貨損、貨差、規格混亂等,乙方概不負責。

七、甲方指定運輸目的港應確保乙方船到後兩日內將貨物解除安裝完畢,如未在期限內解除安裝完貨物,出現的一切責任和費用都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額外費用。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變更和解除須經三方書面確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三方有一方發生違約時,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三方三個工作日內簽署確認有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5

鑑於甲方和乙方(yifang)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yifang)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xx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xxx行支行

賬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運輸代理合同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貨物

甲方委託乙方進口海運運輸以下貨物,相關細節如下:

(1)品名、規格: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總金額:__________。

(4)體積、重量:__________。

(5)起運港:__________。

(6)目的港:__________。

第二條裝卸貨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裝卸貨地址如下:

(1)裝貨地址:__________。

(2)卸貨地址: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貨物託運單(附件,略),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在出貨日前_____日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否則乙方不保證按甲方規定時間安排運輸。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以_____裝貨通知為準)將該貨櫃運抵_____工廠並由甲方的供應商自行安排裝貨。

2.由_____工廠經_____港海運至_____港,以及_____港到_____工廠的卡車運輸由乙方負責(包括提取貨物、貨物碼頭裝卸、_____出口報關),但不包括進口清關和_____工廠的卸貨。

第五條核查與簽收

乙方到_____工廠裝櫃提貨時,需認真檢查貨櫃是否完好,並在發貨人裝完貨物後檢查貨櫃的鉛封是否封上,並核查貨物包裝和件數做簽收。如有外包裝破損,需將破損情況備註在簽收單和提單上,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第六條保證

乙方必須按正常的國際貨物運輸要求從裝貨開始至卸貨完畢為止進行全程監督,保證貨物以合適的方式裝卸、在陸運和海運過程中注意貨物的安全,防止貨物疊放以及人為浸溼、碰撞等事故,並承擔除不可抗力外的貨物在途風險。

第七條時間限制

1.乙方必須保證到_____工廠裝貨後_____天內裝船,確保裝船後_____天貨到_____,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中途轉船、轉運。

2.乙方必須在船開後_____天內提交給甲方多式聯運提單以及相關的提貨憑證原件。

第八條到貨通知

乙方必須在貨到目的港前_____天向甲方發出到貨通知,甲方接到通知後,準備好所有報關資料,並及時辦理進口手續。

第九條費用支付

1.運輸價格詳見附件(略),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原件,經甲方核實確認後和乙方提交的_____工廠完整收貨憑證原件後_____天內支付相應費用。甲方承擔的運輸費用包括_____工廠運至_____出口報關至_____到_____工廠三地的陸運費用和海運費用,該等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同意。

2.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支付任何種類或性質的任何特殊、連帶、間接或懲罰性的損失賠償金,無論此類損失是否可合理預見或一方是否已被實際告知此類損失發生的可能性。

第十條違約責任

若乙方能證明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除此之外,若發生貨物交付延誤,乙方應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本合同貨物總價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超過_____日不能交貨,造成實際購買方退貨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雙方往來函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址或傳真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變更的,應在變更後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通知地點無變化,因此產生的'後果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

任何運輸業務,無論是國際或國內的,均適用全球標準交易條款和條件及/或全球的海運提單、空運單、或相應價目表中的標準條款和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變更與補充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於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導致的延遲履行或不履行不負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航空器機械故障,勞工騷亂,或極端惡劣的天氣。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壹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費率表、貨運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8

____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於____天內集中於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運費為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運輸代理合同9

簽約地點: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鑑於: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製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裝置、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傢俱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並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委託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託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託。

第二條服務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資訊;

2.甲方選定船期後,向乙方發出《貨物運輸委託書》,《貨物運輸委託書》將載明該單業務的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託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託書》後,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並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資訊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4.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資訊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5.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並負責在中國內陸期間的運輸;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並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7.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稅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後,甲方將貨代佣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採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於:

1.廣播電視訊號接收裝置、其附屬裝置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裝置;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委託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託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佣金三部分組成。

2.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櫃、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後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及時付款。

3.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4.貨代佣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檔案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佣金是《貨物運輸委託書》確認金額為準,佣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佣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貨代佣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1.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萬元履約保證金,用於抵扣在承運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2.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後,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託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裝卸、倉儲和保管

1.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後,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2.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並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託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後,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單證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2.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辦理;

3.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託書》後、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託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資訊及檔案的義務;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2.3甲方有核對相關資訊和單證的義務;

2.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佣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託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資訊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資訊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檔案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資訊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於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貨物運輸委託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託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運輸代理合同10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籤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並經徵得_________銀行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籤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並經徵得_________銀行同意,決定採用同城託收方式辦理外匯運費結算。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運費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在_________銀行或其所屬支行開立外幣帳戶或人民幣帳戶。

第二條 甲方同意_________銀行憑乙方提供的已蓋章的外匯委託銀行收款(專用)憑證的運費帳單主動借記甲方帳戶,同時貸記乙方帳戶。

第三條 甲方如發現乙方託收有誤,可據證向乙方申請退還所誤收的運費,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第四條 甲方如因資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接受本協議,並立即實行付款籤放提單的辦法,直至終止接受訂艙託運業務。

第五條 為保證貨代單證安全到達託運人手中,防止遺失,甲方需有專門印鑑用於領取場站收據提單等重要檔案。該印鑑在乙方存檔備查,甲方在相關帳單上蓋此印鑑後領取檔案。

第六條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協議生效日起,原甲、乙雙方簽署的外匯運費結算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雙方發生額的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運費託收結算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11.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1.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6.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_________銀行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2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3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人):合同編號: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檔案。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資訊、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運輸代理合同14

託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依法維護承、託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協議如下:

二、運費計算的標準:每噸 ¥:_________ 元。

三、裝卸時間

按先後順序排檔裝卸貨,裝貨時間天,卸貨時間天、颱風、大雪、下雨天、節假日及機械故障不能裝、卸的時間除外。

四、貨物的安全責任:

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封倉、防雨、防盜等)。貨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場價賠償;因貨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變化,與承運人無關。前後倉無水、幹眩:左_________ 公分,右_________公分。

五、違約責任:

1、裝卸貨超過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時間的應由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每噸每天

2、託運人在船隊(艙機)開航前預付運費

3、合同籤編印後,承運人不能提供船隊承運貨物的.,或託支人不能提供貨物供船隊承運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約定運費10%作為違約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貨物交付完畢、運費、延擱費、轉港費、違約金支付完畢之日起終止。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應參照《合同法及水運規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5

購貨單位:xx(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xx(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xx

第三條驗收方法xxxx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xx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xx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xx

4、運輸費:xx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的罰金。

第七條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