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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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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協議:

1.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2.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一、委託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託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託人有義務提交有關審批、檢驗等手續。

三、委託人託運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進行包標、並作出標誌、標籤,並向承運人提交名稱、性質及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

四、承運人對委託人委託託運的貨物,承擔毀損、滅失的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限於商品。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

託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就在國內貨物運輸方面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前四小時將貨運計劃通知乙方,告知乙方貨物的名稱、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

2、發貨時甲方在貨運單上填寫準確的收貨單位資料。(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寄付/到付、單價、重量等)

3、託運的貨物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重量、數量、性質由甲乙雙方當面確認無誤為準。

4、託運貨物時,甲方應宣告貨物的實際價值,並按照實際的價值保價,保價率為千分之三。

5、不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屬於國家限運物品,甲方必須提供國家行政單位的準運手續。

6、變更收貨人姓名與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有效的變更通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一小時內無償完成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延期付款。

7、甲方及時按期支付乙方運輸費及其他各種費用,不能借故拖延付款,如確實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告知乙方,與乙方協商好具體的付款時間。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設施良好的運輸車隊和優質的售前、售後服務。

2、根據甲方的運輸計劃優先安排優先落實,確保貨物在規定的時間內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不可抗力,特殊情況除外)。《註解》

3、認真做好交貨手續,運輸業務成立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貨物運單作為本次運輸合同的附件,附件上的運輸價格嚴格按合同簽訂的價格表執行,並有甲方倉儲人員的簽字確認來作為付款的憑證。

4、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後,乙方有義務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指定的收貨人。

5、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延遲貨物到達期限,乙方需如實向甲方報知詳情,不得欺騙、隱瞞。

6、若甲方需要乙方向收貨人收取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或代收貨款的,收貨人拒不付費的,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的當天通知甲方與第三方溝通協調解決。如因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引起的貨物滯留或丟失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全額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收貨人因原因不明拒收貨物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回覆處理意見,如超三個工作日甲方不做處理,乙方可加收倉儲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費用支付:

1、計算方式:以雙方核定的《發貨價格表》為標準來計算運費。

2、付款方式:月結(票到 天內)

3、每月的5號前由乙方將上月的運費清單,以傳真或E-mail形式給到甲方財務進行核對,甲方財務在五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開票金額,經雙方確認無誤簽字加蓋財務章後開具運輸發票。

4、月結支付運費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方式結算,甲方出具支票或轉賬時,必須在支票或支付憑證上署名乙方指定的開戶行名稱、指定的銀行賬號。月結運費杜絕甲方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任何人。

5、指定收款人、開戶行、賬號:

乙方指定收款單位名稱: 。

乙方指定開戶行名稱: 。

乙方指定銀行賬號: 。

三、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需按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費,如因甲方故意延誤或拒付運費,須交付滯納金(每延誤一天交付運費金額的3‰)

2、甲方如匿報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和性質的從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自己的損失自行承擔。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貨車輛空返,甲方應貼補乙方空返費200元/次。

4、在履行合同中甲方若有違約或錯誤行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乙方責任:

1、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貨物的毀損、滅失的,乙方根據甲方的保價額承擔賠償責任。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報價額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實際貨物佔整批貨物的金額比的比率報價額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保價額的,按保價額賠償;貨物能修復的,按修理費加維修取送費及誤工費賠償,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2、承運的貨物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收貨處,應提前告知收貨人,尋求諒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延期,給甲方帶來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後,一個工作日內未及時發車而滯留在乙方儲備點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情況,溝通協調。否則乙方應承擔延誤賠償金額(每延誤一天按此票貨物金額的5‰賠償),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4、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在甲方提供了正確、完整的送貨資訊情況下,乙方未及時通

知收貨人而引起貨物滯留使甲方造成經濟和信譽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損失金額直接從運費中直接扣除。

5、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現違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事項:

1、乙方承諾對甲方貨物實行“門對門”服務,乙方免費市內提送貨服務;送貨服務收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2.如甲方的貨物需要乙方將收貨人的簽單返回的,乙方應免費返回,在返回途中丟失的,即需乙方找收貨單位補籤回交甲方,如因此造成甲方無法收到貨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在15天內提前通知對方;

2、協議解除後如尚有待結算的運費或賠償金,一方須在1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結算通知》並附有效單據,其中一方按照協議有關結算約定核對後付款。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有異議,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為防止丟失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註解:不可抗力

①自然災害如地震、雪崩、斷路、洪水、意外火災等;

②戰爭或軍事行動;

③核試驗或核爆炸;

特殊情況:

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誤,如塞車、封路;

②由於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和聯絡電話有錯誤。

甲方財務: 乙方財務: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xxxxxxxxxxxxxxxxxx(東西)賣給乙方,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伍拾萬元整)。

2、乙方在籤合同後需支付總價的30%作為定金,在搬運裝置當天必須付清餘款方可裝車。

3、拆卸、運費、工人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必需配合乙方拆卸。

4、乙方在拆卸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把裝置拖出甲方大門外如有任何問題都與甲方無關。

6、乙方在裝置出機房大門合理情況下需拆甲方門和拆牆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順利拖出甲方大門手續齊全。

7、甲、乙雙方互相遵守本合同,如有一方不遵守本合同,需賠賞另一方的損失,損失為合同總價的30%或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所在當地法院處理解決爭議。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一)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及適用條件 1.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是指貨物託運人與公路運輸承運人,就用汽車運輸方式將託運的貨物運送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支付相應報酬,所達成的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2.公路貨運合同的適用條件 (1)我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2)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3)簽訂公路貨運合同的承運人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運的營業執照。 (4)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二)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 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 (1)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託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不得謊報。需要說明貨物規格、性質的,要在品名之後用括號加以註明。在公路貨運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運輸貨物的實際數量,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度量衡制度確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貨物數量的計量辦法,凡國家或有關主管部門有規定的,必須按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交貨數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減量等。貨物重量應以公斤為單位證明。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當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選擇包裝種類,如“木箱”、“麻袋”等。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專業標準)規定;無統一標準的,按當事人雙方協商的暫行標準加以規定。 (2)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託運人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貨物發運地和貨物運送地的名稱,其所屬的省、市、自治區名也應清晰明確,收發貨人的名稱,是指發貨單位、或收貨單位的完整名稱。收貨人或發貨人的地址,即收貨人或發貨人所在省、市自治區城鎮街道和門牌號碼。發貨人在傳送貨物時,應詳細填寫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3)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運輸的貨物,要根據其性質、運輸距離、氣候條件等選擇適合的包裝、以及符合標準的車輛,以保證運輸質量,減少運輸途中的損失。為了運輸安全,對於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是指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規定的貨物。 (4)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由發貨人組織裝車的貨物,應按有關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裝載,並在約定的時間裝載完畢。發貨人組織裝貨時,應認真檢查貨車的開體、車門、車窗蓋、閥等是否完整良好、有無機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車內是否清潔,是否有毒物汙染,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裝貨任務。收貨人組織卸貨時,應清查貨物在途中的損失量,並按有關技術規定卸貨,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安全卸貨。發貨人對貨物裝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收貨人對在貨物卸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5)貨物的交接手續 為保證收貨人及時領取所運貨物,發貨人應將領取貨物的憑證及有關單據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按運到日期,到貨物運達地點領取貨物。收貨人領取到貨物後,應通知發貨人。 (6)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間內,以文書、表式或電報等方式,向承運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運輸計劃,註明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度,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8)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通常公路貨運合同的運雜費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9)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對方當事人則應在協商規定的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作預設。由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提出答覆期的,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和考慮的時間。 (10)違約責任 (1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三)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4)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2.託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準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人正常通車條件。 (2)負責裝卸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 (3)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裝置,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

(4)託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人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費用(四)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託運人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由於託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託運人負賠償責任: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②錯報笨重貨物重量。③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 (3)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託運人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託運人負責賠償。 2.承運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2)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託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3)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人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4)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五)公路貨運合同中貨物的交接驗收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 託運人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並檢視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人確認無誤後,應在託運人發貨單上簽字;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註清楚。

(六)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公路貨運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是指經合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和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對公路貨運合同內容進行更改的法律行為。 公路貨運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貨運合同託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法律行為。 2.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運輸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准。 (3)因自然災害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應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覆。

(七)公路貨運合同的違約金及索賠時效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 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汙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造成車輛、裝置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八)公路貨運合同簽訂中當事人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運輸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條款的完備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公路貨運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這是各類合同的一個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合同條款的完備有助於當事人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合同的順利履行,也便於當事人對合同問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和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規定,合同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合同所規定的主要條款的合同無效。 2.按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規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路貨運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很多是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於當事人對自己的義務不明、或當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明確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義務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法律所規定的義務是當事人應履行的最低限度的義務,當事人還可協商確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3.明確違約責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訴訟要求 雖經當事人謹慎注意,合同糾紛仍不可避免時,當事人應以法為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4.注意有關免責事項及訴訟時效的特別規定。

(九)公路貨運合同的糾紛解決方式 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為: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託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託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託單中明確註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託單見附件)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註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並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並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具體價格參見合同附件:公路貨運價格表。該附件略,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或增減。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並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運輸通知

每次託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 運輸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託運單中的指令為準。

第八條 運輸方式

甲方託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為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為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為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後,如不再繼續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合作,則轉為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後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 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並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託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 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汙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託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於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託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託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人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暫定___________。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 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____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運輸貨物___________噸,金額總計為___________。

第三條 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月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