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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維修合同樣本

合同協議 閱讀(2.37W)
  房屋漏水維修合同樣本1

甲方:

房屋漏水維修合同樣本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的房屋所出現的滲水問題及隔熱製作達成如下維修協議協議:因甲方宿舍樓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及隔熱以及外牆壁剝落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 維修時間: xx 年 7 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2。 維修地點:

3。 負責維修單位:

4。 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並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徵得甲方同意。

5。 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督:對於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定期必須派人在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 家居用品的保管和損壞滅失的賠償:在維修之前,甲方和乙方對於甲方家裡面的大件物品(傢俱和家電)進行清點並簽字確認,基於維修期間,甲方的傢俱和家電都已經安裝到位。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於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同時在施工時避免對於甲方的傢俱和家電造成不必要的損壞(另對於甲方地板在施工時儘量鋪設厚點材料以避免在施工期間對於地板的損害)。在維修期完畢對於大件物品進行再一次的確認。對於在維修期間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的任何一件物品的損毀或者滅失,乙方必須按照原價進行賠償。

8。 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包括協助鄰居之間及小區裡面的其他事情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9。 維修之後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稽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標準為驗收標準。

10。 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有甲方負責監督施工方予以負擔。

11。如此次維修沒有達到預期的修復效果,再次出現滲水,則乙方必須承擔再次維修的責任,不能因超過房屋保質期而拒絕維修再次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12。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

進行: 1) 甲方負責全部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對於因為甲方購買的材料質量而引發的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二次翻工費用和工期的`延誤由甲方負責:由於乙方施工工藝錯誤或者其他的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質量問題則乙方負責全部材料的費用甲方不再另外付費用給乙方且工期不得延長 2甲方負責主要材料乙方負責部分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其他的由雙方協商 3)乙方負責全部的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對於因此出現的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13 . 本 工 程 維 修 發 生 的 費 用 共 計 人 民 幣元大寫 關於費用的支付:無論採取以上任何一種合作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場之後付本次維修費用的 50在維修結束後付 45餘下的 5待保修期滿後甲方在行支付。

1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5。關於保修:保修期 60 天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檢視並採取其他相關措施

16。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房屋漏水維修合同樣本2

甲 方公章 經辦人(簽名)

乙方: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業務及住房房頂因嚴重漏水需維修,乙方自願承包,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簽訂維修合同如下:

一、維修地點:龍溪衛生院業務用房及住房房頂。維修面積以實際驗收測量為準。

二、維修要求:採用806橡膠材料,三油兩布。

三、保質時間:十年。

四、承包方式和價格:乙方房屋維修實行承包負責制,勞動力由乙方自行聘用和發放勞資,價格: 元/平方,垃圾清理 元/平方(含各項稅收)。

五、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總金額的90%,其餘10%作為保證金,1年後無工程質量問題發生予付清。

五、維修質量要求及其他約定事項。

1、保證十年以內不得出現漏水現象,如有發生由乙方負責維修。

2、乙方自簽訂之日起10天內必須按甲方要求開工。

六、勞動管理和安全生產:

1、乙方所聘勞力與乙方發生勞務關係,與甲方不存在關係。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如出現大、小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七、此合同任務必須在 2011年 11 月 1日以內完成。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市衛生局持一份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漏水維修合同樣本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市《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及相關檔案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購買的住房管理維修等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於市區(縣)路(街)弄(新村)支弄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維修委託乙方。

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維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單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維修基金按規定合併儲存,專項用於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裝置的維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維修基金。甲方負有監督責任。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暫行辦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實施細則的規定,按照社會化管理的要求,年按月向乙方繳付管理費元。乙方用於管理人員經費和辦公費用。

四、對不屬於住房維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裝置,乙方提供優質有償服務。甲方同意按規定支付維修費用,併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鄰戶室)。

五、乙方對甲方住房維修負責,確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裝置以及共用設施凡屬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後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在住房維修基金不足支付維修費用時,按面積支付住房維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維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時修復房屋和裝置的,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管理部門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八、其他需要補充事項: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