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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合作經營合同4篇

合同協議 閱讀(1.23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關於合作經營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合作經營合同4篇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專案,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合夥人姓名:

乙方合夥人姓名:

丙方合夥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

美髮美容

第二條合夥期限出資額,方式

合夥期限為3年,自20*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各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為相等,計人民幣()元小寫()每人佔(33%)的股份。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三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法律負責人

經甲。乙。丙三方商議決定由()方來做發如雪的法律負責人,如以後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的發如雪美髮店出現什麼意外必須要甲。乙。丙三個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

乙方合夥人:

丙方合夥人:

20*年11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

地址:

鑑於甲乙雙方欲共同經營 專案,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作專案:

1、專案內容:雙方共同承包經營商場經營 專案。

2、專案資金:承包租賃保證金及專案經營流動資金共需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成立後,雙方就該專案成立專案部,該專案部以甲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2、專案部設專案經理,該專案相關經營管理活動由專案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決定。

3、專案經理由甲方指派或更換,但應徵得乙方同意。

4、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三、 專案經理職權

專案部經理是該專案的全權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該專案的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該專案年度經營計劃;

3、制訂該專案部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制訂該專案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定該專案部的具體規章制度;

6、決定該專案部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專案管理人員;

四、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將其對該專案所應投資的數額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匯入 銀行帳戶。

2、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就經營育秀商場1-3層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保證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3、對外需以甲方名義辦理該專案的政府及相關部門手續及對外簽署合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4、與本專案有關的一切對外合同和檔案需經專案經理[ ]簽字後甲方方可蓋章。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將其對該專案所應投資的數額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匯入 銀行帳戶。

2、查閱專案部對內、對外發生的相關檔案及會計賬簿,監督專案經營管理。

3、保守與該專案有關的商業祕密。

五、 債權債務分擔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該專案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經營該專案與第三人產生爭議的,甲方應積極解決。爭議和糾紛無法解決而引發訴訟/仲裁的,應由甲方以當事人的身份參加,相關費用由專案部負擔。

六、 收益分配

1、專案部每 月對專案收益情況進行一次核算,並以此確定該期專案收益,在此基礎上,再按照雙方投資比例對收益進行分配;甲方承諾:乙方每次分得的收益不少於 元人民幣,並以自身財產作為擔保。

2、上述收益分配應以乙方履行出資義務並依照本合同第五條承擔相關債權債務為前提。

七、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一 ]年。

八、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但尚未達到解除本合同條件時,違約方每次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約達到解除本合同條件,但守約方選擇不解除本合同時,違約方除應及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規定外,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不涉及履行期限的,違約方每次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違約方須按守約方所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

九、 合同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出該專案:

1、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更換、解聘專案經理。

2、甲方或甲方股東無正當理由干涉專案經理對該專案的經營管理。

二)本合同解除後,除違約方應當依約承擔違約責任外,對於各方在專案中的投資,守約方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解決:

1、雙方按投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2、守約方按照違約方在該專案的全部投資作價收購違約方在該專案的一切權益。

3、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全部投資為作價收購守約方在該專案的一切權益。

十、 檔案送達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通知等)均應由送達方與被送達方互相簽收。

2、不具備互相簽收的條件或一方拒絕簽收的,檔案應通過特快專遞或傳真方式傳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但正式法律檔案必須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傳送。

3、以特快專遞方式,應傳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以接受方簽收日為通知到達時間。任何一方的住所地發生變更的,應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合同當事人,否則傳送給原地址即視為已送達。

十一、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均必須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對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3、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守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經三路與豐產路交叉口財富廣場a座12樓

負責人: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路,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及甲方的服務專案、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範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悅瑜伽(標準)店獨家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 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 專案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後,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 元,獲取天悅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 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後, 年 月 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叄仟元整,用於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次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專案、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範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 名導師駐店,時間為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專案、新產品、新技術,並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諮詢及技術支援。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後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後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後,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專案、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援。

4、甲方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專案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範,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採納支援導師的合理化建議,並進行具體實施。由於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 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係,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及其僱員並非甲方的僱員、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僱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並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係,其員工不隸屬於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籤品牌合作協議,並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 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稅。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後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後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並辦理託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並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於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 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 年 月至 年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譭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悅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悅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註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悅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悅瑜伽標識或動作規範用於其它品牌或專案,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悅瑜伽事業。

第九章 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終止後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悅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絡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悅瑜伽的標識,並從建築物和其它裝置、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 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 協議生效及其文字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