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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賣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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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房地產買賣合同(15篇)

房地產買賣合同1

賣方(下稱甲方):

買方(下稱乙方):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 )合字( )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地塊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該幅土地領取的《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房地產,定名為__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___,屬______結構,建築層數_____層,現經批准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商品住宅外銷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地產的第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地產售價為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委託

第六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附表

第七條 甲方須於

第八條 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天內將乙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支付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火災、地震、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致使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方必須獲得由深圳市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第十條 甲方出售的房地產須按照市規劃國土局批准的建築圖紙完成全部建築工程,並經深圳市建築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通路、通水、通電,領取《竣工驗收證書》後方可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一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如大於或少於本合同規定的面積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要求對方以面積差額的購房價格補交或退還款項。交會使用的房地產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三約定的裝修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裝修的差價。

第十二條 乙方付清購樓款後,甲方應出具付清樓款證明書。

第十三條 房地產移交後,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

第十四條 甲方應在領取房地產《竣工驗收證書》後的一百五十天內書面通知乙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以下簡稱市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房地產權轉移登記發證後,乙方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十五條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六條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從甲方取得房地產《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一百八十天起,按市房屋租賃主管部門規定的指導租金標準,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直至市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七條 甲方出售的房地產位於地塊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的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按佔地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保留附表四之所列專案權益為本身擁有。

第十九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後,應按市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二十條 甲方應在房地產權轉移時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影印件提供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天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於附表五中,附表五須經雙方簽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表一、二、三、四、五及附圖一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合同用墨水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一、二、三、四、五及附圖一共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一次過付款: 簽訂此合同時付清全部樓價款,可獲售價

附表二: 建築期購樓分

附表三: 裝飾標準:

附表四: 下列專案權益為甲方擁有:

甲乙雙方約定: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買賣合同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型別為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該房地產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_________,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為_________。

第二條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支付甲方定金(幣)_________元整。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最後一期付款(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並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第三條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_________到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刊、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儲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買賣合同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型別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____(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___________(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_幣)計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____ 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的房地產為以______________(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_______(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_____(甲方/乙方)按規定_______(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________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執一份,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合同經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賣方(簽章):_________買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

附件

一、房屋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略)

二、業主公約(略)

房地產買賣合同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區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 ㎡、共有面積 ㎡附屬間面積 ㎡)

(詳見榕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證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 (幣種)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產買賣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拾 元整(¥ );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細目: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 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 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 ]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 〔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 .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 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資訊;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身份證影印件;

(2) 房屋權屬證書;

(3) 土地使用權證;

(4)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 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元整(¥ )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 ]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 .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 等

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處理時限: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

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條件: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 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處理時限: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買賣合同5

買賣合同的效力可以分為完全有效合同和部分有效合同,完全有效合同就是合同所有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部分有效合同則意味著該合同中部分條款是無效的,這種無效可能是因為欺詐、顯失公平等原因引起的。還有一種可能是可撤銷的合同,就是合同在簽訂後,因為滿足了一些法律條件,當事人一方可以要求撤銷該合同。那麼如何認定一份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效力屬於哪一種呢?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對有權屬證書並辦理變更登記的買賣合同效力一般不存在爭議,主要爭議的問題在於沒有權屬證書和變更登記的私有房地產買賣合同。一種意見是完全無效的合同,另一種意見是保護善意的買賣合同,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例如不久前發生的一起案件,被告方拆遷建房已經政府批准,有關權屬證書由政府拆遷管理部門在拆遷改造全部結束後統一辦理,在建房期間,被告和原告簽定書面合同,將房屋賣給原告,房屋建成後交付,被告向原告出示了有關批准建房的檔案和票據,原告支付了房款,但房屋建成後被告以房屋無權屬證書為由單方解除合同,引發訴訟,法院一、二審都確認了雙方合同有效。在此案中,雙方當事人包括法院內部一些法官對合同效力問題持有不同意見正如前述兩種意見。筆者認為對合同法律效力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考慮:

  1、正確認識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法律功能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對房屋等大宗財產的管理,是採用行政登記的手段”,即行政機關或其委託的機構(如房產交易所)通過一定的程式審查、登記,最後向房屋所有權人頒發房屋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上載明的權利人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我國的房地產市場通過這樣的權屬管理模式,較好地杜絕了一房多主、一房多賣的問題,最大限度地防範了房地產市場的交易風險。

具體來說,房地產權屬登記具有五個方面的功能:

(1)公示功能。房地產權屬登記是公示的手段,是把房地產權利的事實向公眾公開以標明房地產流轉的情況,其主要的功能在於保護動態的交易安全,使連續發生的交易不因權利人主張權利而受到破壞。因為任何人設定或移轉房地產權利,都會涉及第三人利益,因此房地產權利的設立或移轉必須公開和透明,以利於保護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和秩序。

(2)公信功能。公信是把登記記載的權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為真正權利人,如果以後事實證明登記的物權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對於信賴該物權的存在並已從事了物權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認其具有與真實的物權相同的法律效果。人。

(3)管理功能。房地產權屬的登記管理功能,是指房地產登記具有國家管理意圖的功能。

(4)警示功能。房地產權屬登記的警示功能,是指對各種記載房地產權利的變動均納入登記,將各種房地產物權的排他性效力通過房地產登記薄的記載予以明確宣示,以達到告戒相對人存在房地產交易風險的作用。

(5)效率功能。交易的便捷和安全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徵。經過登記的房地產權利受法律確認,有國家強制力予以保護,當事人可以充分信賴登記的內容,在交易之前不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費用去調查、瞭解對方當事人是否對轉讓的房地產享有權利或存在權利的負擔。可以節省交易費用,並能快捷的完成交易,符合市場經濟的特徵。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房地產權屬登記的法律功能主要還是促進和保護房地產交易的一種手段,而不是前提條件。

  2、確認私有房地產買賣合同效力應遵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所規定的公平原則,維護經濟關係的穩定,保護善意一方.

我國對物權變動採取的是“現行法採意思主義與登記或交付的結合”,但在我國社會中,大量存在因種種原因而未辦理權屬證書的房地產,其形成原因很多,主要是因為政府效率的原因、費用負擔的原因等等。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以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地產不能買賣,,因此有很多人認為“未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無權轉讓或租賃”,本人認為這種認識對法律理解有誤,不利於此類糾紛的正確、公平處理。對於無權屬證書房屋的買賣一律以未辦理登記而不承認產權轉移,既違反民法原理中的公平原則,也不利於經濟關係的穩定,不利於保護善意一方當事人的利益,而“善意取得制度在於追求交易安全和交易穩定”。主要理由是:

第一,買賣雙方已對房地產的買賣產生了合意,合同生效後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違反合同的當事人要承擔違約責任。

若因出賣方的原因未登記,出賣人反悔要求返還房屋,因未登記房地產權利未轉移,房地產的所有權仍屬出賣人,買受人當然應當返還。於此合同關係就會形同虛設,對當事人並無約束力,可以任意反悔,違約一方把自己的違約行為作為了撕毀合同的正當理由,善意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就無法得到保障。

第二,不利於促進誠信機制的建立。

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在三個月內。

房地產買賣合同6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標準和本市有關法則,甲、乙兩邊遵循自願、剛正和誠篤名譽的原則,訂立本公約,以資互助服從。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疇內的地皮利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讓渡給乙方。房地產詳細狀況以下:

(一)房地產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類別________佈局:____________;

(二)房屋構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疇內的地皮利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疇

(四)該房地產地皮掃數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掃數]地皮;地皮利用權以[出讓][劃撥]方法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從屬辦法狀況、套內裝潢標準 (六)甲方依法獲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對甲方上述讓渡的房地產詳細狀況已富裕明白,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兩邊經會商同等,贊成上述房地產讓渡代價為(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_遠整。 甲、乙兩邊贊成,在本公約自簽訂之日起的__ 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讓渡價款分__付與甲方,詳細付款方法、期限另立付款和談。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據。

第三條 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為[出讓方法][劃撥方法]獲得國有地皮利用權的,供以下第[一][二]款辦理。

1、甲方獲得國有地皮利用權的利用年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此中乙方按本公約商定受讓上述房地產,具有國有地皮利用權的年限為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利用國有地皮利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讓渡給乙方後,出讓公約載明的權力、任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標準、規章及有關法則,[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地皮利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法則[辦理地皮利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地皮利用權出讓金][將讓渡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地皮收益上繳國度].

第四條 甲、乙兩邊贊成,本公約見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身分外,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記: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辦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議外,上述房地產權力轉移日期以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辦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讓渡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力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公約見效後,甲、乙兩邊應按國度及本市有關法則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力轉移][轉移佔有]前未付出的利用該房屋所產生的物業辦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公約附件四商定付出。自[權力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產生的費用,按本公約附件四商定付出。

第八條 甲方讓渡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錄的屬[棲身][非棲身]房屋,其相干干係(包括典質、相鄰、租賃等其他干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

乙方在利用期間不得擅自變化房屋結會商利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干係的大家部位、通道和辦法利用享有響應的權柄負擔響應的任務,並應保護大家辦法和大家長處。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響應的權力和負擔響應的任務。

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讓渡過戶變動掛號後,甲、乙兩邊互助到物業辦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讓渡後變動利用、補綴辦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包管在上述讓渡的房地產交代時異國產權膠葛和財務膠葛。如上述房地產讓渡交代後產生交代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膠葛,由甲方負擔掃數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公約商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過期未付款向甲方付出利錢,利錢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錢按_____________謀劃。過期_______天后,甲、乙兩邊贊成按以下[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1、乙方除應付出利錢外,還應按過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付出違約金,公約連續踐諾。

2、甲方有權關照乙地契方清除公約,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付出過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敷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關照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付出。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吃虧的,甲方實際經濟吃虧超出乙方應付出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吃虧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補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身分外,甲方未按公約商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付出利錢,利錢自商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錢按__________________謀劃。過期_______天后,甲、乙兩邊贊成按以下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1、甲方除應付出利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 %向乙方付出違約金,公約連續踐諾。

2、乙方有權關照甲地契方清除公約,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關照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付出的房款和利錢(自乙方付出房款之日起至清除公約之日止)外,還應按已付出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付出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吃虧的,乙方實際經濟吃虧超出甲方應付出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吃虧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補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驚甲、乙兩邊會商同等,本公約未盡事件,在不違背本公約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目或補充和談,甲、乙兩邊訂立的補充條目和補充和談及附件為本公約不可破裂的一部分。本公約及其附件空模樣部填寫的筆墨與鉛印筆墨具有劃一出力。

第十三條 本公約由甲、乙[兩邊簽訂][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見效。甲、乙兩邊在簽訂本公約時,具有完全民事行動本領,對各自的權力,任務明白明白,並按本公約法則踐諾。

第十四條 本公約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標準。甲、乙兩邊在觀光本公約程序中若產生爭議,應會商辦理,會商不能辦理的,選定以下一種方法辦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告狀。

第十五條 本公約一式____份,甲、乙兩邊各執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辦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掛號機構一份(本公約經公證的公證部分儲存一份)。

甲:

乙:

日期:

房地產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訂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 房地產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型別: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三) 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獲得;
  (六) 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 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佔有)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房地產買賣合同8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制定的示範文字。

二、合同當事人委託監管機構對房地產交割進行監管的存量房地產買賣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後確定;【】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

四、房地產買賣是一項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書記載的共有人應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房地產權證書記載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產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後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該共有人承擔法律責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 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三)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過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產權人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房屋檢測機構對房屋安全進行鑑定。

(四)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資料查閱證明,買受人應當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五)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後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六)房地產買賣後的土地使用權

房屋出售,其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和劃撥土地上非居住房地產買賣的,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房地產權證書註明土地使用年限的,當事人應在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如實填寫;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二)項。

(七)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徵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範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會影響買受人權益。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九)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房地產轉讓後,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並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餘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當事人在簽定買賣合同前應當查閱房地產交割監管合同。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著不能再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示範文字可在網上房地產網站和房地產交易服務受理處查閱。

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 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支弄】號 室(部位:);房地產權證號為: ;房屋型別: ;結構: 。

(二)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裝置(非房屋附屬裝置)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六)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日,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手續。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轉讓價款解交監管帳戶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價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日未將轉讓價款解交監管帳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價款%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價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接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價款%的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交割進行監管,委託監管事項、內容、許可權由甲、乙雙方另行與監管方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約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甲、乙雙方與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房地產交割監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願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 和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

補 充 條 款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範圍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裝置、裝飾情況及處理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裝置:裝飾:關於裝置及裝飾費用按以下第款辦理:

(一)以上所列裝置和裝修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房地產轉讓價款內,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費用,甲方不得拆除並應隨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裝置和裝修費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房地產轉讓價款內,乙方需另外支付費用人民幣 元,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房屋驗收交接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並應隨房屋交付乙方。

附 件 三

付款協議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一、關於監管的房地產轉讓價款

乙方同意在以下規定期限內將監管的轉讓價款解交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設立的監管帳戶:

一、年月日前將人民幣(大寫) 元解交監管帳戶。

二、年月日前將人民幣(大寫) 元解交監管帳戶。

三、甲方同意乙方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用於支付轉讓價款的餘款,其中,商業性貸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乙方同意於年月日前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遞交相關檔案並支付相關費用。乙方同意授權

銀行將其全部貸款劃入下列監管帳戶:

開戶人名稱: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帳戶:

開戶銀行:銀行

若乙方不能按計劃貸足或者銀行不同意貸款申請的,則轉讓價款的不足部分乙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以現金解交監管帳戶。乙方無法以現金方式補足的,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並撤銷該房屋買賣的轉移登記申請,同時約定按以下第款辦理:

一、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二、關於未監管的房地產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確認未監管的房地產轉讓價款計(大寫) 萬元處理如下:

一、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房地產轉讓價款計(大寫) 萬元。

二、乙方於年月日交房時向甲方支付未監管的房地產轉讓價款計(大寫) 萬元。

三、 。

附 件 四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費用,在轉移佔有前未支付和未結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轉移佔有後,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房屋驗收交接後,與乙方共同辦理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等過戶手續。物業維修基金、水、電、有線電視、電話、燃氣初裝費按以下第款辦理:

(一)由甲方無償轉讓給乙方,乙方無需另外支付費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體金額由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以各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附 件 五

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 和戶口遷移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租賃情況:甲方簽定本合同當日,該房屋已經租賃,甲方承諾已經於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棄了優先購買權。乙方同意在購房後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抵押情況:甲方購買該房屋時向上海 銀行申請了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本合同簽定時,貸款餘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同意不可撤消地授權上海網上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 銀行申請提前還貸並提交規定的材料,甲方違約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戶口遷移: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日內,向該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甲方延期遷出戶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元/日。

甲方(一):

【身份】【 】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

甲方(二):

【身份】【 】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年 月 日籤於:

乙方(一):

【身份】【 】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

乙方(二):

【身份】【 】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年 月 日籤於:

房地產買賣合同9

賣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專案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專案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於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專案和不分攤專案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專案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託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專案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賣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買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房地產買賣合同10

提示 為更好地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請買賣雙方在簽約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並在閱讀後簽字確認:

1、本合同文字由“深圳市二手房網上交易系統”生成,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但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合同生成不等於產權過戶,產權登記部門還要對合同條款及相關產權資料進行稽核,只有經過產權登記部門的核準,產權過戶才算完成。

3、合同生成到產權過戶,有一個時間過程,期間可能會出現產權被查封等特殊情況,因此請買賣雙方務必注意風險,在產權過戶前不要發生大額的資金往來。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買賣雙方自負,而與產權登記部門無關。 以上

提示內容,我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所佔份額: 郵政編碼: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下稱乙方)買方: : 姓名: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所佔份額: 郵政編碼: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現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用途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賣給乙方,售價為 。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 ,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 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並有權將上述房地產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並按房地產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地產權即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盛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影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權登記部門儲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 )的“□”裡打“√”: □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訴; □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適用於一 。 方或雙方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 本合同 ,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買賣合同)、市國土資源與房地產管理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適用於通過經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年 月 日

房地產買賣合同1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乙方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__________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__的滯納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買賣合同12

賣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第一條訂約依據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專案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_________批覆,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建築容積率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證》號碼為:_________;賣方經批准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專案名稱為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該房地產專案由_________設計;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監理。

本房地產專案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業經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批准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標的房地產情況

買方購買前條所規定房地產專案中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以下稱本房地產)。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_________,建築層高_________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築面積分攤範圍、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及共有建築面積分攤範圍及規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專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專案見附件三。

本房地產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餘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台、外牆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裝置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本房地產專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停車場、廣告權益等沒有特別約定的,停車場、廣告權益等隨本房地產同時轉移;有特別約定的,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初始登記,由登記的權利人擁有。

第四條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一)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監管和代收

賣方委託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賬戶名稱是_________,賬號是_________。

第六條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按揭方式付款。

買方首期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向_________銀行借款支付。

具體付款方式和日期的約定見附件二。

第七條按揭

採用按揭方式的,賣方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賣方應在本合同簽約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協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

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商達成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的補充協議:

(一)解除合同;

(二)變更付款方式。

選擇解除合同的,如因賣方過錯導致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並支付本房地產總價3%的違約金;因買方過錯導致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在扣除本房地產總價3%的違約金後退還買方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第八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

第九條付款證明

買方付清購房款後,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及購房發票給買方。

第十條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承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前應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檔案。

賣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夥手續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並通知買方。

賣方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檔案之前交付的,其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出《入夥通知書》,《入夥通知書》中應包含實際交付本房地產套內建築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入夥通知書》後,應依照賣方書面通知的時間對本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

本房地產經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後,應在15日內對異議部分作出書面答覆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覆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視為未交付,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在《收樓意見書》中,須逐條列明驗收內容,其中應包括:本房地產的位置、套內戶型結構、套內建築面積、工程質量、裝修內容、套內設施裝置、共用設施裝置和附屬配套專案等內容,買方應對上述內容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進行逐條書面答覆。有異議的應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無明確表示異議的視為符合交付標準。

賣方應妥善保管《收樓意見書》。賣方不提供《收樓意見書》或《收樓意見書》中無買方意見和簽名,或賣方將《收樓意見書》遺失的,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協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實際交付的憑據。

未經雙方約定,賣方在交付本房地產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對賣方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修及裝置,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

第十一條交付的檔案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的下列檔案:

(一)法定測繪機構出具的竣工面積測繪報告和預售面積測繪報告的相關部分;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檔案;

(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的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接管查驗清單;

(六)《收樓意見書》;

(七)《業主臨時公約》。

上述檔案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五)項應出示原件並提供加蓋公章的影印件;(六)、(七)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檔案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第十二條交付時間的確定

本房地產交付時間,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夥後,經買方驗收,認為符合交付標準同意收樓的,以賣方《入夥通知書》中的通知入夥日為本房地產交付時間;

(二)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夥後,經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但經買賣雙方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協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議的,以該補充協議簽訂之日為本房地產交付時間;

(三)賣方通知買方入夥後,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以賣方《入夥通知書》中的通知入夥日為本房地產的交付時間。

第十三條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90日(不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含90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並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8%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二)_________。

第十四條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專案

賣方承諾在本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專案,應一併建成交付使用;經批准分期建設的,應按批准的進度建設並交付使用(見附件三)。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專案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

買賣雙方可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進行協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一)賣方按照前條逾期交付的處理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二)賣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5%的違約金給買方。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嚴重影響施工進度,致使房地產不能按原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後的交付時間。

第十六條質量

本房地產交付後,買方認為有嚴重質量缺陷或主體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確屬有嚴重質量缺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保修

本房地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於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三)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管道為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四)牆面、頂棚抹灰層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五)衛生潔具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六)燈具、電器開關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七)裝修工程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問題除外。

在保修期內,賣方經買方通知3日內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發生緊急情況的,賣方應當及時保修,否則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經兩次以上維修後,仍不能解決質量缺陷,且嚴重影響到買方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第十八條面積差異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內(不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上(含0.6%)至3%以下(含3%)的,買賣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購房總價款,對差異部分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在10日內退還買方支付的購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並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10%的違約金給買方。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前款方式執行。

實際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築面積

面積差異=------------------------------------------×100%

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築面積

第十九條裝置、裝飾、裝修

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四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所用的裝置、裝飾、裝修所用材料必須是合格產品,且其對人體有害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限制。

建築裝置、裝飾、裝修材料有不合格產品,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規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通知買方徵得買方書面同意,並依照相關規定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專案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專案名稱(如"房號"、"棟號")等的變更,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本專案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批准後,方可進行相關變更。

若買方不同意變更,賣方應自變更方案獲批准之日起15日內通知買方。買方有權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買方已付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退還買方,並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8%的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銷售的房地產具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免受第三人追索,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地產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辦證義務

賣方須在本房地產交付之日起半年內,辦妥本專案的房地產初始登記,並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以盡辦證義務:

(一)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託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二)賣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填妥《深圳市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五),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賣方委託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於本專案初始登記後徑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三條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按前條約定履行辦證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自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檔案之日後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由於買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

賣方以招標/協議方式聘請具有_________級資質的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本專案進行為期三年(自首次入夥之日起計)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計收,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規定收取。期限未滿,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隨即終止。

賣方應在預售時公佈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賣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買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與本合同的約定相牴觸;買方依法享有的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賣方不得擅自處分,不得改變用途。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專案的業主臨時公約。

賣方無償提供產權屬全體業主共有的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5。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由賣方按政府規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並自首次入夥之日起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管理費。

賣方應按我市相關法規的規定在業主大會成立後兩個月內交付共用設施維修基金。

第二十六條檔案便利

賣方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影印、摘抄以下檔案的便利之義務:

(一)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四)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備案

賣方應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在通知書上,如系單位發出應加蓋公章,如繫個人發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如地址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後果。

送達方式採取直接送達買賣雙方並簽收或郵寄送達(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如已經採取以上方式但無法送達而採取公告方式送達的,應在《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深圳法制報》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第十日,視為送達。公告內容應有被送達人的名稱或姓名。

第二十九條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於附件六中。

附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十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合同變更與登出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依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或前條約定的方式裁定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雙方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補充協議或裁(判)決書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變更或登出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三條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時起生效;涉外的經公證後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買賣合同13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房地產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及其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

3、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6、本合同條款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轉讓方):姓名: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國籍: 國籍:電話:國籍: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型別為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該房地產甲方於 年 月 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為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為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 幣)¥ 元整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支付甲方定金(幣) 仟 佰 拾 萬 仔 佰 拾 元整。

2、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見附件三:合同補充協議(二)第三條。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

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稅務承擔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第方式:

1、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2、詳見附件三:合同補充協議(二)第五條。

房地產買賣合同14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型別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遠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為[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供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一)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合同經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買賣合同15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制

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字適用於已合法取得《房地產證》的房地產轉讓。

二、本合同的條款解釋權屬深圳市規劃國土局。

三、本合同未經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龍崗)房現買字( )第 號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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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坐落於深圳市區路(專案名稱)幢/座號房,位於第層,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地產用途為,房地產內附著設施見附表,《房地產證》號。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賣給乙方,售價為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並有權將上述房地產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並按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地產權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影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權登記部門儲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裡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適用於一方或雙方為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買賣合同)、市規劃國土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適用於通過經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監證單位:深圳市龍崗房地產交易中心(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