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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十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房屋合同模板十篇

房屋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李福祥。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

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

2. 居室規格:房型 ,總計施工面積 。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施工預算單》和 施工圖紙。

4. 委託方式: 。

5.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詳見本合同附件(二)《施工預算單》。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 10 %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工程總款的 ,當工期進度過半( ),

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總款的 ,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 ,剩餘 一年後結清。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

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 1 %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 1 %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第七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 )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2. 乙方責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

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 乙方:

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

承租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續簽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市___區____路___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____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二條、租賃期共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者轉借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約,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年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_年__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房屋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年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5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如遇搬遷,拆遷甲方需退回剩餘租金)。

3、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4、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5、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尤其注意居住安全,包括取暖、用電等,甲方在此已提示乙方,乙方承諾如發生安全等事故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提交懷柔區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聯絡電話: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的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登記面積共150.4平方米。具體位置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權及附屬設施包括:甲方現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設設施及水電戶口等。終身歸乙方享有。

二、保證此房屋手續真實,來源合法,權屬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三、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預付人民幣貳萬元,剩餘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權證及相關手續後交付給乙方。

五、房屋交付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產歸屬

1.在該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房屋轉讓款________萬元,並償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

八、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房屋使用證和相關手續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房屋不能過戶或無故進行交付,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壹拾貳萬元。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人承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作為住宿和辦公使用,為雙方今後不產生異議,特訂立以下條款,雙方應自覺尊守。

1、本合同租期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把該房屋出租給乙方,每月收取租金為______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每月的 日前將所支付的.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賬號為______,如超過5天沒支付,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取消押金。

3、本合同簽訂之時,乙方應向甲方按1個月租金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水電費押金叄佰元。

4、乙方向甲方承諾⑴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住宿和辦公使用;⑵不得作為倉庫等使用;(3)保證做好自身財產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盜、用電安全等工作,在租賃期間如發生和出現意外由乙方負責。

5、在房屋租賃期間水費、電費、電話、數字電視、衛生費、公共維護費,天然氣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寬頻等費用由乙方支付,水費、電費,公共維護費,物業管理費在乙方每月交房租時,一併交給甲方由甲方代交。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且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支付。如果乙方拖延交納支付,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取消押金。

6、乙方不得在房屋記憶體放政府明文規定的違法違規物品,群租,吵鬧等影響鄰居休息和正常生活,不得利用租用甲方的房屋幹任何違法和違規之事,如有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取消押金。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把房屋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否則,安全責任等概由乙方自負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取消押金。

8、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拆改變動房屋結構。在甲方許可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時不能損壞建築結構和構件,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到期後乙方不得拆除其裝修的材料裝置,裝修的裝置歸甲方所有。

9、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提前收回出租房,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交的押金,乙方中途毀約,取消押金。

10、乙方按合同租賃到期,甲方檢查房屋的裝置、構件等沒有損壞、水、電和物業管理費,衛生等費用結清後甲方應如數退還押金,不計利息,如果乙方損壞房屋的裝置、構件、水、電五金等,修繕費在押金中扣除。

11、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搬出房屋內屬自己的全部物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2、租賃期滿後,該房產需進行公開招租。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進行阻礙或干擾。

13、租賃期間房屋內水、電、鎖損壞、下水道堵塞等由乙方自理。

14、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租賃房屋,本合同自行解除,因此致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5、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取消押金。

16、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及主管部門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

電錶底度:______度 水錶底數:______ 噸

甲方代表 ______乙方代表: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租賃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況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廠房坐落在_________有限公司廠區內,廠房結構為________結構 ,廠房租賃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2、乙方必須遵守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廠紀廠規及國家規定的有關環保、安全、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廠房,並不退還租金。

二、租賃期限

租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____年。

三、房屋用途

1、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乙方如需改變該房屋用途,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因改變用途所需辦理的相關手續由乙方按規定辦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否則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沒收保證金、並賠償因違約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以及簽訂合同時預見到或可以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其他損失。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的生產廠房年租金:___元/平方米,以後每年遞增__%。

2、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即付清半年廠房租金給甲方,以後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個月支付下半年廠房租金,如乙方無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實際年租金的1%增收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賃物產權無爭議

甲方保證在該房屋交付使用時無產權糾紛或可能的產權糾紛事項。除雙方另有約定,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可能產生法律糾紛的事項,甲方應於交付房屋前妥善處理。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六、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由甲方按照____KW的額定配給標準,將電纜裝配到廠房外圍為止,廠房內部的電氣裝修應按照國家規定的電氣裝修標準,由乙方自行承擔完成。

2、租賃期間,廠房內所發生的所有水、電、電話通訊等費用按成本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名門衛的薪資。

4、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全部的統一管理,因乙方生產導致的消防事故、環境汙染等而造成的損失或引起的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期間,因租賃廠房所生產的營業稅等稅賦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租賃期間,廠房內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霧空調等裝置、內部裝潢(包含花崗岩地磚等)以及電氣裝修等附屬設施一併折價為______萬元交付給乙方有償使用。租賃期滿或中途中止時,嚴禁私自拆除、變更、損壞廠房內部原有裝潢、裝置及電氣等附屬設施。

七、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賃的廠房、倉庫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所提供的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3、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按規定需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八、廠房的歸還

租賃期滿,乙方應當保證該廠房及附屬設施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九、廠房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的全部或部分面積轉租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提前解除合同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十、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租賃的廠房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租賃的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____%滯納金,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5、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沒收租賃保證金、按年度向乙方加收年度租金的____%的違約金以及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其他可預見損失。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式生效後,甲、乙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即宣告作廢。

十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五、合同的生效

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甲方):

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立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在自願的基礎上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合同,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願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當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裝置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裝置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並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先承租權,並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准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裝置。

(四)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裝置,發現房屋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陪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 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____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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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年____月____

房屋合同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承包甲方所屬熱水鎮個走溝村村委會對面臨街鋪面1間,從事經營。為便於約束雙方能及時、全面地履行合同,根椐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和互惠互利的.原則,擬訂以下合同,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承發包物名稱

宣威市熱水鎮陡溝村委會對面臨街鋪面一間。

第二條 承包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共 元)。

第四條 承包費交納

一次性交納,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一年承包費,並在此合同上簽字蓋印。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約使用承包房。

2、按期交納承包費和電費。

3、行維護承包房,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私自改變承包房結構。

4、依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5、自行到工商、稅務、城建等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繳納有關稅費,甲方不負責任。

6、自行對防火、防盜及個人等安全進行管理,發生損失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承包房到期,乙方無條件將承包房交還甲房。

8、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讓)

9、乙方裝修的房屋承包期滿時裝修物無償歸甲方所有。

10、甲方房屋院子內樓梯沒有護欄,院子有深井一眼,如乙方的孩子在裡面玩耍、上下樓梯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到義務

1、按期收取承包費和電費。

2、負責轉供水、電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按期交費,若甲方收、電費時,乙方拒付者,甲方有權當即停止供電。

3、監督乙方使用承包房屋情況,發現乙方有毀損承包房等財產或改變承包房結構者,有權制止並責令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約向對方承擔違約6500元。

第八條 其它

1、未盡事宜補充協議另行約定。

2、今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簽字交清承包費之日起生效,房屋承包期滿時終止。

4、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雙方籤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裝置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於違法建築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稅務、財政、環保、衛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後,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係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臨時建築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准的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生分立、合併、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備案。

國有直管公房的租賃和單位自管住房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租賃雙方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明檔案;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2、尚未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用地檔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正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據等證明文書;

4、經市房產管理局鑑證的購房合同或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出具的購房證明、購房發票等;

5、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鑑證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證明;

6、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產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委託人的`委託證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應當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十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受理登記;

(二)現場勘察;

(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發放《房屋租賃證》。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登記並答覆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禁止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二條 《房屋租賃證》實行年審制度,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施。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依法繳納稅費;

(四)按規定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治安責任;

(五)按規定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不得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進行干擾和妨礙;

(七)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

(八)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及時修繕房屋,經承租人書面通知仍不修繕房屋的,或者房屋緊急險情影響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違反前款第(七)項規定,給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確需改變房屋用途或者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應當徵得出租人的同意,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三)遵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有關規定;

(四)遵守計劃生育有關法規;

(五)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並承擔造成汙染治理的責任。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給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屬裝置的;

(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五)無正當理由閒置公有住房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與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維修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擾、妨礙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租賃房屋期滿,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未與出租人達成續租協議而逾期不搬出的,屬非法侵佔,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可以與轉租人協商約定轉租收益的歸屬或者分配比例,轉租人應當就轉租行為依法繳納稅費。

第三十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第三十一條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行為無效。除責令暫停房屋租賃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外,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登出其證書,並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汙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並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十七條 涉外房屋租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運用問題由南寧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