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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房屋買賣合同彙編6篇

合同協議 閱讀(9.03K)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房屋買賣合同彙編6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一、 本合同為示範文字主要用於房屋出賣方(甲方)、購買方(乙方)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買賣中介事宜達成協議時籤用;

如因客觀情況,甲、乙方不能同時與丙方簽約時,也可用於甲方與丙方或乙方與丙方雙方簽約。但乙方在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時,必須提供該房屋甲方與丙方所籤合同。

二、 本合同所稱存量房屋是指國有土地上已經交付使用且已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的商品房,不屬存量房屋。

三、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委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廣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 方括號""內以斜槓"/"區分的不同內容,供簽訂合同時據實選用的,未被選用的應以橫線刪去。有的斜槓後有留空部分,是供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可以添加註明的。

五、 簽訂合同時,未採用的內容可不填寫,但應劃上斜槓"/"或註上"此處空白"字樣。

六、 簽訂合同之前,委託人有權檢視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證書和經辦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等證件材料

七、 所籤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編號號碼必須相連。

八、 本合同條款由寧波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甬 (縣、市、區) --- 中介 年第 號

存量房屋買賣中介合同

賣方(甲方):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而買受人為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為。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那麼,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七種:

一、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

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轉讓於不同的當事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二、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誌,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交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

  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時,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係無效。 相關的合同範本·買賣合同的'定義(什麼是買賣合同)·英文版買賣合同·標準商品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車輛汽車買賣合同·水果買賣合同

六、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生效。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生效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七、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土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土地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產權手續同時交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大寫,即小寫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全款。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產權糾紛、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如有糾紛甲方負全部責任。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未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 元罰金,逾期 日視為毀約。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朗鄉鎮翠花大街翠花15號樓五單元四樓東廳(建築面積76,06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XX0元整)。

三、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無任何擔保、抵押。

四、甲方出售的房屋以買房收據為證,如換取房照等事項由乙方負責,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

五、甲方應在20xx年6月3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6月3日以前的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從乙方接收日起,房屋在發生其它事項甲方概不負責。

六、交付房產時,並將屋內傢俱、一套沙發、一張床、書櫃、房內燈具、抽油煙機、樓道內吊式倉房(此倉房歸乙方所有,如有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等交與乙方。(含在總價值內)。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編號: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見證方(以下簡稱見證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房屋買賣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房產狀況:甲方自願出售位於濟南市______區(縣)的房產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書號: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為________;(共有權人:________);產別: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地下室/小房面積______平方米;(以上內容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準,重新測繪產生的面積誤差不影響成交價格),附屬設施包含: 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租賃情況:;

甲方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等糾紛,並如實陳述房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及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出售的房產具體情況已做充分了解,自願購買甲方上述房產。

二、成交價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房產及其配套設施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整)。

三、定金:乙方在買賣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整);甲方自本合同簽訂時將《房屋所有權證》交由雙方共同委託的見證方,用於辦理房產交易的後續手續,並作為對房產交易安全性的擔保。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同意使用本條的第____種付款方式:

(一)現金付款:乙方於過戶當日將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給付甲方,其中留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整)作為物業交割押金交於見證方保管,於房屋物業交割完畢後由見證方付給甲方;

(二)按揭貸款:乙方於過戶當日將首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整)給付甲方;其中留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整)作為物業交割押金交於見證方保管,於房屋物業交割完畢後由見證方付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整),在銀行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向甲方直接支付,以上款項具體金額以貸款銀行確定的金額為準,如果按揭貸款不能辦理或貸款銀行確定的貸款金額少於本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乙方應於當日一次性補足,向甲方結清全部房款。

五、甲、乙雙方辦理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因國家政策變更產生新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應向雙方共同委託的見證方提供辦理過

戶所需的個人資料,由見證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包括但不限於房產過戶、評估、貸款等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互相配合協助其稅費的繳納;由於甲、乙任一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時提供相關資料、不配合繳納稅費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追究違約方責任;若因不可抗力或政府、銀行等原因,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

七、甲方保證此房產項下戶籍狀況為空房,如該房產項下有戶口,應在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戶口遷出。

八、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 通知乙方進行房屋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作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交付之前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結清,自交付的次日起,房屋及其配套設施物品損壞或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違約責任:

1、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如甲、乙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本合同房屋買賣的相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房款價3‰的違約金並賠償相對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3、若甲方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乙方有權依前述之約定獲取違約金;

4、若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逾期15日仍不履行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有權依前述之約定獲取違約金;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所涉房屋上設定抵押、擔保、租賃等他項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總價款,並要求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10%的違約金;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約,定金不退;若甲方違約,雙倍退還乙方定金,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如果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與其他條款的約定不一致,以第十條約定的內容為準。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或委託見證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的方式予以解決。

十三、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調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雙方共同委託 見證本合同的簽署。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見證方各執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共 有 人:

共 有 人:

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一層車庫一處,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車庫門前附屬場地____ _____平方米及附屬卷閘門、防盜窗等設施,上述內容以下簡稱“本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 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後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購房後應付的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演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解除合同時本房屋市場評估價,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