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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總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1.19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品】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總八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市外事外語職業高階中學

乙方:元順愛(個體)

為了整頓校園環境,維護教育教學秩序,淨化教育內部市場,規範創收行為,通過公開招標,甲方現有的校園超市一片有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營業用房一處。

2、協助乙方守法經營,制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園內開店,如因制止不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按照每日承包金的三倍罰款。

3、檢查督促乙方的經營活動,維護師生利益,限制乙方經銷的商品不高於市場價格並保質保量,發現乙方有不符合《食品衛生法》的,甲方有權制止。

4、合同期滿,收回提供乙方的營業用房,不負責乙方剩餘商品和營業用具的處理。

5、乙方平時負責護校工作,保證甲方財產不受損失,如因護管不嚴損失由乙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甲方承包金 一年20xx.00(貳仟元) 元整,交款方式為 一次性交款 .交付時間為 每年12月之前 .

2、必須文明、守法經營,確保甲方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不經銷變質食品、餐點和飲料,不設定音響進行廣告宣傳,不通過教職工變相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欠商品給學生,不擾亂學校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強買商品給學生。

3、 經營的商品種類只項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的文具、小百貨、小食品、副食品等。經營小食品、副食品應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不經營假冒偽劣三無商品,如發生因食用已乙方食品導致的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經濟和法律責任。

4、 實行衛生包乾,所賣商品的包裝紙(盒)就地收回處理,不準在校園內另設攤點經營,不準銷售瓜子類食品,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影響校園衛生的,由乙方負責清掃,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 乙方承包期間的水電費、工商管理費、各種集資等應繳費用自理,因欠費影響經營的,後果自負。

6、 合同期滿後,乙方當日交還甲方提供的營業用房和物品,繳清所欠款項,不向甲方移交積壓商品衝抵欠款。

7、 乙方經營人員必須是乙方本人或乙方能負責的人,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由其他人員進店幫工或夜間看店,如發生被盜、火災等案件責任自負。

三、合同有效期

本承包期三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款項結清失效。

四、違約責任

雙方應自覺遵守合同條款,如單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5000.00(五千元)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主管部門一份。

甲 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乙 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本協議只是為辦理超市經營手續而制定不生法律效用。)乙方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XX縣×××局

乙方:×××茶業科技開發公司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台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XX縣×××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畝,小坑分場的茶園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畝,上庵分場的茶園畝,共計茶園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裝置、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裝置、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萬元整。從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每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貳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XX縣×××、XX縣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XX縣×××局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企業管理委員會(或大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或大隊)________廠,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促進農村小工業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振興農村經濟,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公社管委會(或大隊)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從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 承包產值,利潤指標,上繳款項及超額提成辦法

1. 在承包期內第一年,乙方應完成產值________元,實現利潤________元,向甲方上繳利潤________元,上繳固定資產折舊費 ________元,行政管理費________元,…….第二年,乙方應完成產值________元,實現利潤________元,向甲方上繳利潤 ________元,上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元,行政管理費________元,…….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上繳款項的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通過銀行轉帳撥付.

2. 乙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標以外的超額部分,________%作為集體提留基金,用於______;________%用於職工的獎勵和福利經費.乙方有權決定獎勵辦法和福利用途.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應將下列生產資料交給乙方經營管理:

生產用房________間,生活用房________間,機器裝置____________等共____臺,生產場地________處,以及如下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應採取清單方式移交乙方)

2.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月向乙方供應生產用煤________噸,生產用電________度,柴油________,汽油________,……,由乙方按國家牌價付款.其餘國家扶持鄉鎮企業的物資及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3. 甲方對本合同以前________企業的債權債務負責.

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必須健全廠的領導班子,健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乙方應經常向甲方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2. 乙方有責任對職工加強政治思想教育,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違反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內如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3. 乙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稅.乙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責.乙方應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帳目公開,按受職工與甲方的監督檢查.

4. 乙方有產、供、銷的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技術人員和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生產技能、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有權自行決定車間、組幹部的任免.

六,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用房、機器裝置、生產場所和工具等,遲延一天,應按所欠交物件的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乙方並可不交納該段期間應向甲方上交的款項.如果由於甲方遲延提供的物件造成乙方不能生產的,經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順延.

2.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供應煤,電,柴油,汽油……等,應按所欠物資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果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甲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____個月不付款,甲方除了可以申請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解除合同.

2. 乙方在合同期滿時,應將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管理的廠房、生活用房、生產場地、機器裝置和工具等,按原清單如數點交甲方,除自然損耗外,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3. 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如有違反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員作行政、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生產中斷或其它經濟損失,經調查

屬實後,甲方應按損失的實際情況,酌情減少乙方上交的款項.

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生效(或於某年某月某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甲乙雙方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_____縣鄉鎮企業局,縣經委,縣銀行,公社管委會(或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企業管理委員會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縣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廠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調動農民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副業的專案、內容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專案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專案;對以特定副業專案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專案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自主調整經營專案。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第五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他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一份。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____的果園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樹__株;__樹__株;__樹__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陽曆)止。

第三條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後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月__日(陽曆)以前。

(本條內也可採用列表式,見後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元,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公斤,農藥指標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塗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蹋一株果樹,罰款__元,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入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範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後,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倍(或付給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並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由於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俞期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的違約金,並限期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交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鄉__村__村民__(蓋章或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遊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專案: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影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專案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專案。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援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專案經費,所爭取的專案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專案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專案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專案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定、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專案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專案、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專案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專案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專案需要徵用梅山龍宮景區專案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專案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專案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專案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土地聯產經營承包合同-。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合同範本《土地聯產經營承包合同-》。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