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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4.9K)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貨物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1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_____

1、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_____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_____總值: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_____

(1)離岸價條款:_____、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_____、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

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

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裝運通知:_____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

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檔案:_____

(1)海運:_____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_____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

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檔案,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_____

11、裝運期限:_____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_____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_____□裝運後由買方自理□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_

15、索賠:_____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

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

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_____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

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

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

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_____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

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

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

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

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_____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2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 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 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 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 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 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 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

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 法: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 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 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 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 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

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 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

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 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 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 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

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 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_____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 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 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 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 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 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

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 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 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

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 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 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 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

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 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 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

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

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 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 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 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 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 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 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 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 市有關開放二級市場的相關規定,通過購買方式已取得座落於的39;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己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和土地使用期限轉讓給乙方。

第一條:房屋成交價

1、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並達成以下條件,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總價為 (小寫), 元整(大寫)。

2、房屋售價中包含公共維修基金。

3、房屋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費、個人所得費的由承擔。

第二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購房定金計 元(小寫); 元整(大寫)。定金在交首付款時轉為首付款。

2、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甲方首付款 元(小寫); 元整(大寫)(含定金)。

3、房產交稅過戶後,乙方通過銀行貸款支付餘款 (小寫) 元整(大寫),並與銀行放款日支付給甲方。

4、首付款餘款房屋成交價

第三條: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後 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物業費由甲方承擔,交房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業時應確保物業,水、電、暖、煤、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物業管理單位對該物業的統一管理。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其合法擁有轉讓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在房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擔保權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賃合同》和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對轉讓房屋和物業管理費不存在任何欠繳的款項。

3、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不採取任何對其擁有的該房屋的權利和權益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檔案資料。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房款。

2、承擔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後由於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風險。

3、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檔案資料。

第八條:房屋產權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後,甲、乙方應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機構處共同辦理《房屋轉讓》手續,雙方應按國家和 市或有關部門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2、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違反,應按以下條款由違約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視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 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滿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總房款20%違約金,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因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 市房產政策原因導致該房屋無法正常過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還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續所需檔案後 日內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每逾期 日,甲方應按未返還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單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違約方將支付給對方成交價的20%作為違約金。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有關爭議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方式或通過調解解決。若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雙方同意均可按以下

(二)(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說明  本契約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房地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4

委託方:____

行紀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代辦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代辦事項。

第二條行紀人對自己所佔的委託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若委託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若不能及時聯絡委託人,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條行紀人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未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託人發生效力。行紀人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增加報酬數額的'確定方法是。

第五條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商品,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在此情況下,行紀人仍然有權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第六條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託物,委託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託物。委託物不能賣出或者委託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託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託物。

第七條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____擔。

第九條行紀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委託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託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託方、行紀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委託方(章):____行紀方(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5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_____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存在抵押權,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在_________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

第一筆車款後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

3.相關檔案包括:_____□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五條

1.該車在___時分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該車在___時分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承買人負責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_____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6

賣方:_____

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號碼:_____

買方:_____

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電話號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_____車輛號碼:_____

廠牌型號:_____。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元。過戶手續費為人民幣:_____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過戶手續費由方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

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過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交給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在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支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漢有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其他約定

附件

一:_____車輛狀況說明書

附件

二:_____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賣方:_____賣方開戶銀行:_____賬號:_____戶名:_____

買方:_____買方開戶銀行:_____賬號:_____戶名: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