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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租房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79W)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門面租房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門面租房合同

門面租房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 自有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三、租賃經營時間:

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為 年。

四、租金:

1、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為 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 ,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電錶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或者向甲方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錶底表噸位 ,電錶底數度數 。

五、租賃責任:

1、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築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係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2、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為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門面租金由甲方決定,對乙方無權作主,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和刑事責任一切都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門面租房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自建房一樓兩間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 ,出租商鋪面積 平方米及商鋪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

二、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租金為每年 元(大寫: 元整)不變,其中 年 月 日乙方支付該年度租金 元,大寫 元整。每年乙方必須按時支付租金。

三、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若要續租,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雙方根據地段其他商鋪租金商定下一年租金後重新簽訂協議。

四、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費按照部門收取的基本費用進行核算,由甲方收取。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如甲方在租期內違約,則需退回乙方本年度全額租金及違約金(年度租金的50%),如乙方在租期內違約,則甲方只退本年度全額租金的50%。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本人、集體或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該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籤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門面租房合同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部分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門面位於巴馬瑤族自治縣城南南環路59號一樓,面積70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135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叄仟伍佰元整)。

2、乙方須於租賃期前5日以上支付當月租金給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視為放棄租賃。

第四條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賃該一樓門面用於存放傢俱及其相關物品,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存放危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若乙方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或因經營行為與他人發生糾紛的,與甲方無關。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須對次承租人的一切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房屋修繕及添附

1、房屋交付後,乙方因經營需要欲進行裝修或修繕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自負費用進行裝修或修繕,但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房屋構架及其他設施。

2、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房屋,無須對乙方進行的裝修或修繕支付任何對價。乙方如欲拆除已裝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壞房屋原狀及其他設施,否則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房屋返還

1、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須及時搬遷並返還鑰匙。

2、租賃期滿乙方仍未將物品搬出,由甲方自行處分。

第七條不可抗力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其他損失的,雙方互不負責。

第八條其他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須於期滿前90日向甲方提出請求,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日期:___年_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