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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買賣合同集錦7篇

合同協議 閱讀(5.94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買賣合同集錦7篇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初次登記日期: :最近一次年檢有效至 ,車輛使用性質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過戶費、手續費等一切其它費用)元;大寫:乙方應與並以現金的方式在驗收完後向甲方支付清全部車款。

第三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手續。

2. 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陳述完整、真實。

3. 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證明

4. 購車之前,本車輛所違章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倆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 買方:

電話: 電話:

年 日 月

買賣合同 篇2

出讓人(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身份證號: 見證人(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應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以協議

條款為準,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轉讓給乙方,房屋坐落在 ,

面積為 ㎡,以¥元(大寫:元整)的價位轉讓於乙方。 二、付款方式為本協議簽訂當日由乙方一次性將上述房屋轉讓款支付於甲方。

三、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產權登記及過戶條件。待更名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房屋的一切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再將用該房屋與第三方訂立出租、買賣或轉讓協議。該房屋沒有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前乙方也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出租、買賣或轉讓協議。 五、本協議簽訂後在房屋更名過戶前甲方對乙方只轉讓對該房屋的使用(居住)權,待該房屋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後,甲方對該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買賣、佔用等所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六、本協議簽訂後該房屋產生的稅費、手續費、管理費、使用費、維修費、公正費及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房屋未過戶期間,房屋入住手續或其他政策性問題,甲方應授權委託乙方全權辦理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資料(身份證,戶口本,授權委託函)。

八、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悔約。任何一方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按照違約當月市場評估房價返還所有房款及1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九、本協議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見證方(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見證日期: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國籍: 民族: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受託人:國籍: 民族: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因本人長期出差在外,所以不能親自辦理廉租房的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 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在其代理許可權範圍及代理期限內所簽署的有關檔案、資料,我本人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 受託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日期:年月日 委託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不含損耗),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包含運費、地板、地墊、平口壓條、踢腳線),不包含(安裝、上樓費用、其它輔料費用)。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元);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元)。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二)、乙方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 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本合同標的物為 ,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第 項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 )。

(2)*******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影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至*****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

2、送貨方式為。

3、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 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照具體送貨時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送貨途中發生的損毀等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5、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的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專案部)指定 在 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專案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專案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說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

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

2、貨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帳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交貨及包裝

六、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前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於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專案部)認定的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不能付款部分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資料、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修期限及責任

八、其他約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另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十、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關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檔案;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說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專案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專案經理)簽字或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帳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帳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專案經理: 簽約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子買賣合同二手商鋪買賣合同安置房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建材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見下表:

第二條、質量標準:產品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20xx年07月15日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10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在合同簽訂後,由乙方將貨款預付金額¥67160.0元(大寫:陸萬柒仟壹佰陸拾元整)給甲方,剩餘貨款於貨驗收合格後,餘款¥1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一次性轉入對方指定賬戶。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10%的違約金;遲延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10%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 ( 1)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 賣方:

年 月 日

說明:CFR是國際貿易術語的一種,即成本加運費,賣方必須支付成本和將貨物運到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買方自己購買貨物運輸途中的保險。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貨物裝船後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於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即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雙方互相履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