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經營合同 篇1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第一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1、合作經營專案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營業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2、雙方合夥的出資:
(1)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_元(人民幣),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2)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元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元(人民幣)。
4、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雙方_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2、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______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2)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經營合同 篇2甲方:方普華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於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 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 ;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 經營專案: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裝置、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叄佰萬元(¥3,000,000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於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夥期限為xxxxxxxx年,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止。
四、合夥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夥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稅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夥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夥,必須經另一方同意,並清算認可後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著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4月30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3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麗之顏美容院"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東湖南路302-304號雅品美容院;
二、雙方協商確定,雅品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20xx年1月18日將麗之顏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20xx年1月30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下月支付。
十四、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合夥經營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雙方同意在租賃店鋪作為開設美容院場地。
二、 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半身緣美容店”,總投資實際資金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年終分紅甲按照投資總額的 / ,即 %,乙分紅按照 / ,即 %。總之,年終甲按照 分之 分紅,乙按照 分之 分紅。
三、本合夥美容店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等相關手續登記。
四、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辦證與外商、半生緣總部洽談業務,與 聯絡,都要主動出現,行使老闆的權利和義務;平時一般不住在店鋪裡,上班是坐在前臺處理接待任務,安排美容師為客人服務,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傳美容知識;也要打電話聯絡客戶,還有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美容技師的把關等事務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負責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請來的技師參與美容,負責帶領新手學藝,清理採購產品清單,看護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鋪裡,防止產品被盜,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經入股,對美容技師要嚴格管理,強調技師整齊劃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師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注重平時的`技師培訓等工作;有空閒也要打電話聯絡客戶,主動與客戶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別人上班時間,要帶領美容師穿好整齊劃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動與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時沒有事情做的時候,負責帶領團隊去各地花園或者商場裡發放傳單等。
五、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場購食品菜餚,回來如果有時間要及時做飯,不存在推諉;當然做飯也可以輪流做飯或購菜等;有客人過來諮詢美容要熱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義務先處理好事情再跟對方報告。平時雙休日是客人來體驗最多的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乙方住在店鋪裡,晚上十一點關門,有客人做美容必須推遲關門,臨睡覺前要打掃好店內衛生,第二天不得遲於九點半開門;甲方上午不得遲於十一點到崗,下午下班可以在學生放學之前離開,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時雙休日或者學生放假儘量住在店鋪裡。
2、利益,雙方暫時不領取工資,等到賺到更多的錢,也就是賬上有儲備的 萬元,能基本交齊一年租金之後,雙方就可以領取基本工資。甲方每月領取 元,乙方每月領取元。到了年底根據所賺錢的總數,甲乙雙方按照比例領取分紅。分紅的前提是賬上必須有 萬元的鋪底資金。
3、權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臉、按摩、吹頭髮、減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師出現,基礎工資可以提高。雙方有責勸告或者提醒對方出現的錯誤,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話濫在肚子裡。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著把美容店做大做強的原則,一定要和氣生財。將來的理想是雙方合夥再開幾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創業階段,只能本著節約開支,事事處處要以節約為本。
六、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費用納入成本積累,如果資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擔出資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辦理銀行開卡機,必須有公用的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八、違約責任:雙方好說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辭職或者另謀高就,自動放棄者,在合約期內不準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中介人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一、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三、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可以在下面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簽章或者按手印)
乙方:(簽章或者按手印)
中介人:(簽章或者按手印)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1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1、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其它。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而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夥人:_______(蓋章)
合夥人: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 篇5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 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1、合夥組織名稱:
2、合夥經營專案:
三、合夥期限: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方出資 ,乙方出資 。
1、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2、甲乙雙方以合夥組織名稱履約保證金,取得
五、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合夥負責人及甲乙雙方的權利: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八、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簽字蓋章)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