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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營合同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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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市場經營合同書範文

乙方:

為開拓經營,搞好市場,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營場所

1、甲方提供營業場地,乙方經營甲方審批指定範圍內的商品。(其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或 節櫃檯、貨架)。

2、具體位置在甲方 店 側。

第二條 入場條件

1、乙方進入甲方場地經營,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所經營商品的商標證明、品牌授權書或代理權證明、商品檢驗證明或國家規定的有關證明。

2、乙方應保證其所經營商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條款和國家專業部門或主管機關所頒佈的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規定。

3、乙方應文明經商,守法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活動,負有領導、管理和監督的權利,一切經營、服務、管理等工作應嚴格執行甲方規定,如有違犯則嚴肅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

4、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

第三條 經營要求

1、未經甲方批准,超出協議規定,擅自補充品種的,每個品種處以1000元罰款,並撤出櫃檯,嚴重者甲方予以沒收,並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2、乙方嚴禁經營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更換商標、陳列或銷售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巳接近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標識標註不齊全的商品。

3、乙方所銷售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甲方可依據甲方的退換貨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乙方必須服從,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遭到顧客投訴、國家有關部門查處,乙方要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甲方顧客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並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或不接受處罰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國家有關部門如對乙方的商品進行抽檢,樣品和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經營的商品價格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明碼標價、據實標價。

7、乙方經營商品價格不得高於同城其它商場、專賣店同類商品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降價或解除合同。

8、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的大型宣傳促銷、假日促銷等活動,甲方在乙方當月銷售額中扣取1%作為廣告宣傳費,促銷期間的優惠、讓利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

10、乙方如自行舉行任何形式的宣傳促銷活動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執行。

11、乙方經營的商品如需安裝、除錯、維修,乙方要嚴格按照銷售承諾、產品自身規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否則每次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屢次違犯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商品在甲方場地經營,乙方只負責提供商品,一切接待顧客,業務洽談均由甲方人員或乙方提供的現場促銷員負責,乙方其他人員不得在甲方現場參與上貨、接待顧客、洽談銷售等活動,一經發現,每次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屢次違犯者,甲方解除合同。

13、嚴禁乙方或乙方現場促銷員將甲方顧客拉出場外洽談、交易,一經發現,每次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甲方解除合同。

14、乙方要文明、守法經營,嚴禁在甲方現場拉、搶顧客或採取其它不正當手段競爭,如有違犯,每次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甲方解除合同。

15、乙方在甲方賣場內經營所需的包裝物料及其它所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自負,乙方的商品庫存甲方不出具任何單據,商品的丟失由乙方自負,乙方促銷員必須遵守甲方《專櫃人員管理制度》的要求,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16、專櫃設立期間,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停止營業,或擅自轉讓於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設定專櫃及有其他變相方式經營,若有上述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撤櫃,履約保證金充作違約金不再退還,乙方需在合約終止5個工作日內完成撤櫃事宜。

17、乙方若同時設定有專櫃於甲方相關之連鎖商場中,乙方不得只對其中任一專櫃提出撤櫃申請或不願加入甲方其它連鎖商場之經營,反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同時撤除乙方設定於甲方相關之連鎖商場中的其他專櫃。

18、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否則甲方可視為乙方正常經營並本合約收取費用,甲方並可以終止本合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9、乙方於甲方競爭商圈內(約5公里),應儘量避免於其他同性質大賣場設定專櫃,如必須設立,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

20、乙方在其他商場或商店若有打折、特賣、贈品等活動應事先通知甲方,而且在甲方賣場銷售之商品亦應自動降價並同時享有相同的促銷活動。

21、乙方陳列於甲方之商品及自費裝置,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和保險。

22、乙方如對顧客贈送紀念品、宣傳品或辦理促銷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3、乙方銷售之商品,其商品保證書及售後服務由乙方負責。

24、乙方不得在專櫃附近樓梯間、商場通道、公共場地及防火必須場所等區域內做任何佈置、廣告、加裝裝置、儲存危險物品及存放(貨)物品。且須保持所屬專櫃附近之清潔。

25、乙方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登記、申報之事宜,若因乙方違法或未及時辦理相關登記、申報而使甲方蒙受損失或遭致連帶處罰,乙方應對甲方負賠償之責。

第四條 場地裝修

1、合同簽訂後,

市場經營合同書提要:合同期內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提前30天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終止。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

如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經營場地重新進行裝修、佈置,裝修方案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2、乙方裝璜施工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注意使用場地,除因建築結構營造不良,所致之損害由甲方負責維修外,承用標的物及裝璜設施之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及修善並負擔費用,且維修裝璜圖面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以維護整體性。

4、乙方如需使用門頭房上方廣告板做招牌,需按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此費用於每前一個月25日前與抽成費一起預付給甲方。

5、乙方裝修方案必須遵守甲方的裝修規劃,裝修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營期滿時,其裝修的專廳(櫃)歸甲方所有,因乙方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犯甲方有關規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裝修費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裝修期間及經營期間必須保證安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加倍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7、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其裝修及佈置,達到並保持與甲方一致的風格和標準,確需改動的,需提前15天向甲方遞交書面申請一切費用自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其內部裝飾進行任何人為改動,否則,甲方將視情節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8、合同終止時,乙方在撤出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裝修固定部分及配電部分有任何性質的破壞,否則照價賠償。

第五條 促銷活動:

(一)乙方非 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公共區域張貼海報、文字、圖說或懸掛旗幟、招牌、廣告燈或舉辦任何促銷活動。否則甲方可逕行派員拆除。

(二)乙方應配合甲方所規劃之相關促銷活動(含店慶、週年慶、年節慶典及換季活動等),每年至少參加快報商品 次

印花商品 次

廠 商 周 次

特 賣 會 次

第六條 人員錄用及培訓、管理

1、乙方促銷員必須方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處罰,讓其離開甲方場地或要求乙方予以撤換該人員。

2、乙方提供的促銷員要品行端正,如乙方有關人員的.行為影響或侵害了甲方及甲方的顧客、商戶的權益,乙方要負連帶責任。

3、乙方服務人員工作期間內於商場所發生之一切意外傷害及意外事件皆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經濟及法律責任。

4、乙方派專櫃服務人員應穿甲方統一規定之制服(如有特殊情況,經甲方認可者例外)。佩帶識別證,其各項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5、乙方人員必須接受甲方有關培訓,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銷售分成或乙方經營場地費

1、乙方之營業專案以 為限,其品牌為 。

2、乙方銷售之商品應一律經甲方稽核及採用甲方認可之標籤價後方可陳列銷售,其商品不得任意變更,新增之營業專案或商品亦須先以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

3、乙方以每個月稅前營業額百分之 支付甲方,乙方每個月稅前保底營業額可分月填 元整。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完成保底營業額,即便乙方已按保底營業額向甲方支付其應付費用,甲方仍有權要求其撤櫃。

4、乙方應於每前一個月底25號前以銀行本票、支票或現金保底營業額抽成標準支付下月抽成費人民幣 元整給甲方,甲方應開立發票給乙方,超過保底營業額部分於每月底結算營業額之後十日內支付給甲方。上述費用若乙方未按時支付,在不超過15日內,則乙方應從遲付的第一天起向甲方交付違約金,每日的違約金依上述金額之5%核算。若超過15日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約,履約保證金充作違約金不再退還。

5、經營場地費:

在本合同經營期內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財務中心足額交納場地費人民幣 元,並通知採購部,乙方未按期交納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取當月場地費外還加收罰金100元,二次未按期交納場地費的,甲方除扣取費用及罰金外,有權解除合同。

稅費:

與乙方業務經營有關的所有流轉稅由乙方承擔並交當地相關部門,乙方若逾期不交納流轉稅,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

市場經營合同書提要:合同期內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提前30天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終止。如一方提前終止合擔。

銷貨分成貨款結算

凡由甲方統一收款的,乙方每月25日後根據本月銷售金額(甲方電腦資料為準),並開具全額增值稅票交予甲方,甲方根據合同之規定提取相關費用後支付乙方貨款(結算方式按甲方財務結算制度執行)。

6、其他費用:

水費依抄表數支付

電費依抄表數支付

物業管理費每月分攤人民幣元

乙方如需電話、空調等裝置由乙方自行解決,水電費用依抄表數支付

上述依抄表數支付的費用甲乙雙方約定於每月 日抄表,抄表時乙方應在場並在甲方所抄表數上簽字,若乙方不在場應以甲方所抄表數支付費用,乙方不得異議;上述費用支付時間為每月25日以前或於對帳時於帳上扣除。

7、收銀員由方指派,收銀機由 方提供,發票使用方發票。

8、乙方每日營業額應於當日營業結束後交予方。

9、信用卡結帳:

當客人結賬以信用卡付款時,所發生之相關銀行手續費皆由各專櫃依當月信用卡結帳之營業額比率分攤。

10、其他:

請說明

第八條 合同期限及變更、解除、終止

1、合同執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約定的合同期滿後,乙方自然失去在甲方經營的權利。乙方如要求續簽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後,方可續簽。否則視同放棄延期經營權力。

3、合同期內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提前30天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終止。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對方未同意的,需向對方賠償因合同未到期而造成的損失,損失金額按未到期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場地費計算。

4、在合同期內,如一方對合同有變更的意向,應提前30天向對方提出變更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5、合同期內,如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提前終止的或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合同的,乙方應最遲於合同終止日,將所經營用地及甲方所提供的裝置在外觀良好及正常使用狀態下交還給甲方。

7、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自身物品及未銷商品5日內全部自行搬出,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負保管責任,並視為乙方放棄其處置權由甲方處理。如甲方對乙方的物品、商品等進行了妥善保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100元/天。

8、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界滿的。

(2)、在合同期限內,合作一方失去責任能力的。

(3)、乙方銷售業績排行在甲方淘汰範圍之內的。

(4)、乙方連續三個月完不成銷售指標或兩個月不能按時繳納場地費或其它費用的。

(5)、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甲方經營佈局有重大調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6)、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7)、不可抗拒力發生的。

(8)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事件(諸如停電、停水.停氣...)無法營業,甲方可宣佈停止營業,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任何補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a)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或附件中任何一項條款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遭受到的損失予以賠償。

b)任何一方因違反政府有關規定而造成有關部門行政處罰、傳媒曝光,消費者投訴或其它處罰,由責任方承擔賠償並承擔給他方造成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對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簽約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並可簽訂附件或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有效。

甲方:XX經貿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簽約人身份證號:

開戶銀行:

帳號:

市場經營合同書提要:合同期內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提前30天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終止。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

帳號:

稅號:

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