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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彙編六篇

合同協議 閱讀(2.39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合同彙編六篇

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117822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絡人:聯絡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型別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型別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省____市。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

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六款

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諮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 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c. 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 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 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 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 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 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 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 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 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6、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六條 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因雙方協商之或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 _ 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

負責人: 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_

電話: 電話: ___ __

地址: ________ 地址: ____

勞動合同 篇3

喬葉今年1月任職於上海某貿易公司北京辦事處,擔任業務代表,未籤勞動合同就能剋扣工資?否!任職前談好待遇是固定工資,試用期3個月,每月1000元,轉正後每月1600元,業務費用實報實銷。到4月份他順利轉正,當月的工資為1600元。5月28日,他向辦事處經理提出辭職,經理讓他做到月底,可到了5月31日那天,經理說他不適合從事這工作,當天上午就讓他離開公司,並說好6月3日去領5月份的工資,。

6月3日他去領工資及報銷差旅費,工資單上他5月份的工資成了250元,喬先生與經理交涉,經理拒不改變。因為經理認為當時並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喬先生不知這事該如何處理,他還能否拿到應有的工資。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 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其他情形。

喬葉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按照約定,喬葉5月份的工資是1600元,公司不應該剋扣他1350元,只發給他250元,經理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藉口剋扣工資是違法的,喬葉可以向勞動保障大隊舉報,也可以提起仲裁。因為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同時還可以要求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 目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當月工資。甲方實行的工資形式的為______;工資為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元/月。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的工作制為____________。

甲方應排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力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萬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萬出具終止解陳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臺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萬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一、專題界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它是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的一種,屬於法律賦予給勞動者的有關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一般包含即時解除和預告性解除兩種情況。在這一主題裡,我們主要討論這兩種單方解除的條件、責任關係、經濟補償與賠償關係以及解除的程式很注意事項。我們還收集了與此相關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規,以及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常常遇到的熱點問題。我們的線上諮詢也將隨時為您提供服務。

  二、名詞解釋:

預告性解除: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賦予給勞動者的辭職權。其基本含義是:1,預告辭職的程式要求勞動者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不得以人事檔案或扣發工資相要挾。

即時性解除:這是法律賦予給勞動者的即時解除合同的權利,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了勞動者即時辭職的三種條件: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員工提出辭職,辭職前一個月的工資該扣嗎?

【案例】王華是某消費品公司的銷售員,因個人原因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並按照公司規定辦理完人事離職手續。但卻遲遲未收到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和銷售獎金。王華多次與公司人事部聯絡,但雙方各有各的理由,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於是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公司方面有其不發放工資的理由:原因一、按照公司流程,員工必須在離職前完成《離

職移交單》所規定的相關手續,才能領取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等費用,但是直到月底發放工資時,人事部還是沒有收到王華完成的《離職移交單》;原因二、人事部收到王華所在部門的書面通知,告之王華與經銷商有未結清的促銷款,而財務部也通知人事部該員工有20xx多元借款未結清,所以不能發放工資。於是,人事部沒有發放工資,並曾多次電話和傳真通知王華儘快與財務部聯絡解決掛帳事項。

在仲裁庭上,公司提供王華在經銷商處簽字的退款單和在財務部留存的借款單,以此支援公司不發放工資的行為。而王華也舉證,在離職前已經完成了《離職移交單》,但是由於忽視公司流程沒有將此表傳真到人事部,而是傳真到財務部。

仲裁庭最終判公司必須於7天內支付王華工資及其它合理費用,理由是根據《勞動法》

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有些地方對於工資支付有特別的條例,比如上海市勞動局釋出關於《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暫行辦法》滬勞綜發(95)59號文第十七條規定,企業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可以代扣工資:(1)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十八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企業依法要其賠償經濟損失,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實得工資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評析】 本案中的被告公司其實已經掌握了合理的證據,證明王華違反公司紀律、與經銷商有賬目往來,同時也有王華留在財務部的未結清的借款。較合理的做法是公司應該在第一時間書面通知王華在規定時間,來公司給出解釋;如果涉及金額頗高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公司擅自扣除王華全部工資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沒有按照法律程式操作最終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

從該案例,我們可以給出以下建議和經驗:

1、公司不能無故扣除員工的工資,當部門提出要求扣留員工工資時,人事部必須向其索要可靠證據,並在第一時間提請法律有關保護,不能擅自扣留員工的工資。

2、必須完善公司人事制度,做到制度公示,最好的方法是請每個員工簽字確認公司制度。

3、財務部門必須按月定期檢查員工借款情況,如發現問題可及時解決,不要把問題積壓到最後,“秋後總算賬”,到時吃虧的還是公司。有些問題可以事前規定“遊戲規則”,例如:在借款單中應該寫明,員工在一個月內未歸還借款,又無合理解釋,本人同意財務部通知人事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所欠借款。這樣可以保障公司的權利。

4、完善公司薪酬制度。為防止銷售人員和經銷商之間有財務問題,而一旦員工離職,公司沒辦法追回損失的現象,建議人事部門可以改革銷售人員薪酬制度,事前預留一定的金額,以備後用。

5、加強員工培訓。對於銷售人員分佈在全國各地的公司,要加強員工培訓尤其是作為溝通紐帶的各地銷售助理的培訓,提高各地銷售助理的工作準確性和責任心,使其能夠及時、準確地記錄上報當地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避免因資訊滯後,而帶給公司的損失

  案例二:員工解約是否需要退還培訓費?

【案例】林某是一家三星級酒店的廚師,1996年12月林某進入該酒店時與酒店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1997年初酒店經過市場調查後發現港式口味的菜餚市場前景很好,於是酒店派遣林某到香港一家廚藝學校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培訓。在這三個月期間,酒店照常發放給林某基本工資,同時為林某在香港的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六千元。林某回到酒店後推出一系列港式菜餚果然給酒店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1998年1月,林某向酒店提出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酒店與林某經過多次協商,林某仍然堅持離開。在林某與該酒店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須承擔違約金四千元。林某願意交納四千元違約金,但對酒店提出的支付培訓費六千元的要求卻不同意。酒店向林某追索培訓費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評析】本案的爭議在現實生活中較具典型性,用人單位支付了大筆培訓費培訓本單位職工後,職工卻不願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不僅損失了培訓費用,而且往往是為競爭對手培養了人才。本案中林某所在的酒店可以向林某追索培訓費。

首先,本案中林某所接受的培訓學習不是一種基本職業技能訓練,而是一種提高訓練。該酒店不負有對林某進行廚藝水平提高培訓學習的義務。

其次,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5]264號檔案精神,即享有向職工追索培訓費權利的用人單位,必須是有支付貨幣憑證的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的用人單位。酒店為林某提高廚藝出資六千元進行培訓,有支付貨幣憑證因此林某所在的酒店具備了向職工追索培訓費的必要條件。

第三,林某所在的酒店可以向林某追索六千元培訓費。因為勞動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由企業出資(有支付憑證)對職工進行文化技術業務培訓的,當該職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時,已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培訓合同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勞動合同執行。因培訓費用發生爭議的,按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就本案而言,林某與酒店沒有就有關培訓事宜簽訂培訓合同,只能依照勞動合同執行,林某應該在該酒店繼續服務至合同期限屆滿--1999年12月。現在,林某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雙方勞動合同期限的約定,違約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即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四千元及林某的違約給酒店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酒店支付的六千元培訓費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案例三:未按約取得報酬,職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0xx年10月李紅到一傢俬營賓館打工,簽訂了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月工資600元,還必須先交押金1000元。20xx年3月,該賓館以效益不好為由,每月僅開給李紅300元的工資,李紅氣不過便提出與該賓館解除合同,要求補足工資並退還押金。誰料想,賓館竟以合同未滿期,擅自解除合同構成違約為由,拒絕了李紅的要求。

【評析】勞動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釋出的《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賓館收取押金的行為是違反上述規定的,故應將1000元押金歸還李紅。另據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雖然李紅與賓館所籤合同未滿期,但由於賓館未按約定支付工資,李紅完全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構成違約,還能要求其退還押金和償付所欠的工資。若賓館拒絕,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後,李紅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們建議用人單位,一定要熟悉相關法規,瞭解在什麼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用支付經濟賠償,這樣就能夠避免因員工藉口離職而造成自己的被動,防止不必要的人才流失。

  案例四:一個多人上崗培訓費的離職糾紛案

【案例】公司招收10名工人後,出資2萬元對其進行為期10天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工作,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3個月。其中一名工人張某在試用期內工作10天覺得工作吃力,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另一名工人李某在試用期內由於不慎違反操作規程,將價值4000元的毛坯件損毀,擔心將來再出現類似問題而賠不起,也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還有一名工人劉某工作1年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工人趙某工作2年合同到期,要求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公司認為趙某技術水平高,提出與其續簽合同,趙某不同意,公司則要求其退還20xx元培訓費,藉此促使其續簽勞動合同。該公司根據上述人員的不同情況,分別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裁決張某、李某、劉某、趙某各付公司20xx元培訓費,李某還應賠償公司經濟損失4000元。

【評析】這是多起因用人單位追索培訓費發生的勞動爭議案。

這類爭議比較多見,往往是當職工要求調動、解除勞動關係、違約出走時發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後,依據1995年10月10日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 264號)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審查用人單位有無追索培訓費的權利。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追索培訓費,必須持有本單位出資培訓職工的費用憑證。否則,無權向勞動者追索培訓費。經查,本案中該公司已提交了合法有效的培訓招收10名工人的出資憑證,因此該公司享有追索培訓費的權利。這是處理追索培訓費爭議的前提。

2.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本案中該公司出資培訓工人張某、李某,但是他們是在試用期內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該公司不得要求其支付培訓費。

3.只有在試用期滿,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方可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勞動者已履行的服務期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勞動者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案中工人劉某工作1年後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約定的合同期限履行義務,屬違約行為,應依據上述計算辦法的精神,付給×公司1000元培訓費。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無條件服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按以下第 方式計算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甲方應以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工資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