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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版權轉讓合同四篇

合同協議 閱讀(3.2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版權轉讓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版權轉讓合同四篇

版權轉讓合同 篇1

作者:

委託代理人:

製片人:

一、作品的名稱: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謄清手稿或列印稿。

三、作品的字數: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轉讓費的數額及支付的方式:

1.製片人以一次總付的方式支付轉讓費 元;

2.製片人支付轉讓費應採用現金。

3.支付轉讓費的期限:

六、轉讓的權利

作者同意,在製片人付給轉讓費的前提下,將作品的下列專有權轉讓給製片人:

1.為拍攝電影(電視)片而改編該作品;

2.複製所製成的影片拷貝或錄影帶;

3.以電影(電視)形式公演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4.以電影(電視)形式,通過廣播電臺或電視臺,廣播或播映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5.以電影(電視)形式,發行該作品的電影拷貝或電視錄影帶;

6.以成冊小說(不得超過 字數)或連載形式出版改成電影(電視)的改編本;

7.廣播或傳播演員現場演出該作品改編劇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擔保義務:

1.該作品系作者自己創作,同時自己合法享有所轉讓的一切專有權,該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權的內容;

2.該作品不包含任何他人的內容;

3.所轉讓的權利未同時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抵押財產或其他財產轉移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禮物贈與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後的 年內,作者未經制片人同意不得將作品付諸其他人公開表演;

5.作者對上述所列各項專有權,在未經制片人書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八、製片人對原作修改權的範圍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製片人為攝製電影(電視)目的而改動原作的題目、人物、情節和對白等,或將該作品與其他文學作品、戲劇或音樂作品相結合。

九、作者收回權利的條件:

如果製片人在合同生效後一定時間(一般一年左右)並未開始拍攝,或在商定的時間內雖開始拍攝,但未在商定的時間內完成,則作者有權要求收回所轉讓的權利。如果屆時製片人已將其中部分或全部權利再轉讓給第三方,則由製片人負責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權利。

十、製片人的義務:

1.根據作品製作成電影(電視)片;

2.以該作品為基礎製成的影片(電視片)發行後,按發行的拷貝數量支付一定報酬(在上述“轉讓費”之外)。

十一、製片人能否再轉讓改編權,由雙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製片人有權將轉讓著作權的部分從屬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

十三、違約責任:

1.作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交付稿件,製片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作者的違約責任。

2.製片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製片人的違約責任。

3.……

十四、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簽字):

住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簽字):

住址(或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製片單位:

代表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版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卡號:

戶名:

為了繁榮文化市場,促進優秀音樂作品與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場。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相互協商就乙方創作(作詞/作曲)歌曲作品《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該作品”)轉讓甲方專有事宜,特簽署合同如下:

一、 乙方以專有許可的方式轉讓甲方獨家在全球永久專有乙方創作(作詞/作曲)的附件作品詞曲的全部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如果出現詞曲版權糾紛,由乙方一人承擔。

二、 乙方保證對其向甲方提供該作品享有完整、有效的著作權;該作品乃未公開發表、發行之全新原創音樂作品,絕未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權利。

三、 乙方先前不曾、本合同簽署後也保證不會就本合同作品另對他人作與本合同相同或相似之授權,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該些作品,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 元。如有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並附帶違約金 元。

四、 除甲方外,乙方此後除享有該作品的署名權外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並且不得再授權任何第三方以同樣的方式使用該作品。甲方除自己按照本合同項下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外,還有權自行決定許可第三方按照與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甲方有權根椐市場需求對作品的歌名及詞曲內容作適當修改。

五、 甲方發表該作品時,乙方享有作詞/作曲署名權。

六、 甲方有權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之全部使用方式使用該作品,包括但不限於:錄音、錄影、演唱、公開表演、製作並彙編錄音錄影製品權;改編權;授權他人或自行出版、複製、發行、出租該錄音錄影製品權;使用該作品攝製電影及音樂電視片並授權他人放映權;使用該作品製作電視及廣播節目並授權他人廣播權;使用該作品製作廣告節目並授權他人釋出權;授權他人用於資訊網路傳播、移動資料業務、新媒體業務以及隨著未來科技的發展所產生的新的使用作品的種類使用合同作品。

八、 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追究任何侵犯《本合同》項下權利的行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獲得的收益和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九、 作品版權費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支付乙方該作品(作詞/作曲)著作權費人民幣 元整(¥ 元);

2 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整

3 年 月 日合同生效。

十、 雙方均應維護合約內容的保密,不得公開給第三者知道。

十一、雙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十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名/手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合同作品《 代表人: 日期:》的歌詞和歌譜。年 月 日

版權轉讓合同 篇3

作者: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製片人:_________

一、作品的名稱

_________。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謄清手稿或列印稿。

三、作品的.字數

_________。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_________。

五、轉讓費的數額及支付的方式:

1.製片人以一次總付的方式支付轉讓費_________元;

2.製片人支付轉讓費應採用現金;

3.支付轉讓費的期限:_________。

六、轉讓的權利

作者同意,在製片人付給轉讓費的前提下,將作品的下列專有權轉讓給製片人:

1.為拍攝電影(電視)片而改編該作品;

2.複製所製成的影片拷貝或錄影帶;

3.以電影(電視)形式公演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4.以電影(電視)形式,通過廣播電臺或電視臺,廣播或播映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5.以電影(電視)形式,發行該作品的電影拷貝或電視錄影帶;

6.以成冊小說(不得超過_________字數)或連載形式出版改成電影(電視)的改編本;

7.廣播或傳播演員現場演出該作品改編劇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擔保義務

1.該作品系作者自己創作,同時自己合法享有所轉讓的一切專有權,該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權的內容;

2.該作品不包含任何詆譭他人的內容;

3.所轉讓的權利未同時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抵押財產或其他財產轉移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禮物贈與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_年內,作者未經制片人同意不得將作品付諸其他人公開表演;

5.作者對上述所列各項專有權,在未經制片人書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八、製片人對原作修改權的範圍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製片人為攝製電影(電視)目的而改動原作的題目、人物、情節和對白等,或將該作品與其他文學作品、戲劇或音樂作品相結合。

九、作者收回權利的條件

如果製片人在合同生效後一定時間(一般一年左右)並未開始拍攝,或在商定的時間內雖開始拍攝,但未在商定的時間內完成,則作者有權要求收回所轉讓的權利。如果屆時製片人已將其中部分或全部權利再轉讓給第三方,則由製片人負責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權利。

十、製片人的義務

1.根據作品製作成電影(電視)片;

2.以該作品為基礎製成的影片(電視片)發行後,按發行的拷貝數量支付一定報酬(在上述“轉讓費”之外)。

十一、製片人能否再轉讓改編權,由雙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製片人有權將轉讓著作權的部分從屬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

十三、違約責任

1.作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交付稿件,製片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作者的違約責任。

2.製片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製片人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簽字):_________ 製片單位(蓋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住址(或聯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轉讓合同 篇4

委託代理人:

製片人:

一、作品的名稱: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謄清手稿或列印稿。

三、作品的字數: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轉讓費的數額及支付的方式:

1.製片人以一次總付的方式支付轉讓費 元;

2.製片人支付轉讓費應採用現金。

3.支付轉讓費的期限:

六、轉讓的權利

作者同意,在製片人付給轉讓費的前提下,將作品的下列專有權轉讓給製片人:

1.為拍攝電影片而改編該作品;

2.複製所製成的影片拷貝或錄影帶;

3.以電影形式公演該作品;

4.以電影形式,通過廣播電臺或電視臺,廣播或播映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5.以電影形式,發行該作品的電影拷貝或電視錄影帶;

6.以成冊小說或連載形式出版改成電影的改編本;

7.廣播或傳播演員現場演出該作品改編劇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擔保義務:

1.該作品系作者自己創作,同時自己合法享有所轉讓的一切專有權,該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權的內容;

2.該作品不包含任何誣告他人的內容;

3.所轉讓的權利未同時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抵押財產或其他財產轉移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禮物贈與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後的 年內,作者未經制片人同意不得將作品付諸其他人公開表演;

5.作者對上述所列各項專有權,在未經制片人書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八、製片人對原作修改權的範圍限制:

作者同意製片人為攝製電影目的而改動原作的題目、人物、情節和對白等,或將該作品與其他文學作品、戲劇或音樂作品相結合。

九、作者收回權利的條件:

如果製片人在合同生效後一定時間並未開始拍攝,或在商定的時間內雖開始拍攝,但未在商定的時間內完成,則作者有權要求收回所轉讓的權利。如果屆時製片人已將其中部分或全部權利再轉讓給第三方,則由製片人負責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權利。

十、製片人的義務:

1.根據作品製作成電影片;

2.以該作品為基礎製成的影片發行後,按發行的拷貝數量支付一定報酬。

十一、製片人能否再轉讓改編權,由雙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製片人有權將轉讓著作權的部分從屬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

十三、違約責任:

1.作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交付稿件,製片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作者的違約責任。

2.製片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製片人的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