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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承包合同彙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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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承包合同彙總5篇

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____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商品混凝土生產經營,甲方決定向乙方租用配套泵送機械裝置、運輸車輛、設施等;根據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機械裝置的名稱及數量:

1、泵送機械車輛三臺,即臂長為56米(即中聯)、40米(即)的自輸送泵(即車泵)各一臺,車載地泵(即中聯ZLJ5121THB地泵、泵送垂直高度100米以上)一臺。

2、運輸罐車十臺,可裝載的混凝土量為(16m?)。

3、高壓泵送管及配件(按照甲方要求為準,若需要增加採購的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二、泵送機械、管件及運輸機械、車輛的使用、管理及其費用:

1、泵送機械、管件(以滿足甲方需要為前提)及運輸機械、車輛甲方擁有絕對的使用權,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上述各種機械、管件、車輛及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上述各種機械、管件、車輛及設施的各種貸款、保險及年檢、養路費等及其未列出但實際將要發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上述各種機械、管件、車輛及設施的操作人員及輔助人員的工資費用(含加班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上述人員工資由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上述費用中截留並向上述人員及時足額地發放。

5、上述機械設施裝置的使用租賃費用:

a、泵送費用(包含司機、泵工、維修工、輔助工等人員的人工費用):自輸送泵(即車泵)臂長56米的為25元/m?、臂長40米的為23元/m?;車載地泵(即地泵)為20元/m?。乙方的單次泵送方量不得低於40m?,低於該標準的每次加收400元的出泵費。

b、運輸費用(包含司機、維修等人員的人工費用):運距在5公里內為22元/m?、10公里內為23元/m?、運距在20公里內為24元/m?、運距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相應的運輸費用增加1元/m?。

c、高壓泵送管及配件的使用費已包含在泵送費內。

d、當部分交通限制路段在晚間沒有限制的情況下,運輸車輛須按照最優(短)路徑行駛,所產生的運輸費用按該實際行駛里程參照上述約定計算。

e、上述各種機械、管件、車輛及設施的操作人員及輔助人員的食宿安排及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儘量擇優安排上述人員的食宿。

6、上述上路車輛(含泵車、罐車等)發生交通事故的、因違反國家及地方交通法規及臨時交通管制規定的、在行駛或執行中發生損失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費用支付方式:

1、租賃費用可以為現金或轉賬,原則上以甲方的實際情況為準。

2、租賃費用每個月月底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前支付該月租賃費的80%,如甲方不及時支付而影響生產的,造成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

四、雙方約定:

1、甲方對乙方上述現有的機械裝置、車輛、設施等擁有絕對的優先使用權,乙方若需要外派需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如若由於甲方安排不到位,且不同意乙方外調而造成乙方的運輸車輛閒置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如乙方所提供的運輸車輛不能滿足甲方生產經營需要時,需外調車輛的,在徵得甲方同意後由乙方聯絡,費用按照上述約定結算;若乙方外調的車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自主調配車輛,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對方結算,乙方無權過問。

3、若乙方所提供的泵送機械裝置、運輸車輛、設施等出現故障而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的,乙方應立即聯絡借調上述裝置、車輛、設施,由此引起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未能及時借調上述裝置、車輛、設施而給甲方或甲方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操作人員應盡力保護好乙方的裝置、運輸車輛等,如若由於甲方客戶的原因造成上述機械裝置、車輛、設施損壞的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向對方要求索賠。

5、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損失的雙方免責,屬於各自所有的機械裝置、車輛、設施、人員等的損失各自承擔。

五、本協議未明確約定的問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簽訂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

因業務發展需要,甲方將位於廠區內的 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生產裝置的提供: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廠房(車間)、裝置及機器。

2.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節約物料,不得故意損壞或浪費生產裝置和物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對其進行罰款。

二、承包保證金及返還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繳納 元給甲方作為保證金(押金),合同期滿或者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且在乙方已經清理完一切在本廠的債務、工人工資及交接手續後,甲方則將此押金不計息退還給乙方。若乙方違反本協議,則乙方無權要求返還。

三、加工價格:

四、工作時間: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彈性工作制,但乙方所配的人力應以滿足生產進度為準,乙方不得因人事安排不足而影響生產進度,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由此造成甲方對其客戶遲延交貨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不良品的處理

六、乙方的權責

1、乙方不得聘請一些來歷不明、沒有真正有效證件的工人入廠,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為自己的工人以他們自己的名義購買工作醫療保險及社會保險,甲方與乙方及其乙方聘請的僱員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及其工人在工作期間受傷或者死亡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工人的報酬由乙方支付,於甲方無關。乙方應按時支付乙方工人的報酬。

4、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和其工人之間的一切事宜(包括工資、工傷等)均與甲方無關,如因這些問題導致甲方的利益受損,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因乙方製作方式及工藝問題而導致產品做壞的,如需返工的,返工產生的加工費由乙方自行負責。如產品無法返工的,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賠償(包括客戶要求甲方賠償的金額)。此種事故在合同期內發生超過2次(含2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儀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裝置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裝置,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裝置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裝置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稽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內部協作經濟關係,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廠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籤訂,以保證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範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裝置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定品種、規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註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籤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定核准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核心定價格(包乾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於“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後,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鑑證,並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鑑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鑑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託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託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鑑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鑑證費,並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諮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於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於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後發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複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於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鑑定後,屬於工模具製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並有權要求製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製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並承付50%由於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於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於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於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於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並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於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定,包括:規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後。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其它承包,如內部運輸、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含工業衛生、廠區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廠屬集體企業、工業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條例執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起草,經廠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據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式頒發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