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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代理合同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2.95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代理合同10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暫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多次協商,就《_________》一書的出版,版權買賣或發行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該書在中國(大陸、港澳臺)、海外以圖書形式出版中文(簡體、繁體)、外文文字的出版發行事宜;委託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上述著作的著作權,並承諾擁有上述著作中文(簡體、繁體),外文文字版權的轉讓及傳播等處理權力。甲方提交的上述作品,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或其他合法權利,或者因抄襲、剽竊他人作品或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甲方(著作權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如簽署本協議後,乙方才發現上述作品有以上侵權行為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書。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圖書出版或發行事宜包括如下事項:

1.代理該書的版權洽談,圖書出版等事宜,具體包括聯絡出版社,與出版社洽談溝通及版權買賣等;

2.代表甲方與出版社簽訂圖書出版協議(版權買賣協議),並代收代轉本著作的稿費,版稅或版權費和樣書;

3.代理該書的發行等事宜,具體包括聯絡圖書批發商和書店等發行機構,與圖書發行機構洽談溝通等;

4.代表甲方與有關圖書批發商,書店等圖書發行機構簽訂圖書發行協議,並代收代轉本著作的發行收入。

第四條 乙方在代表甲方與出版社或發行機構等簽訂有關協議時,要維護甲方的權益,並應保證甲方著作權不受侵害。

第五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費用,具體支付辦法如下:

1.乙方聯絡好出版社併成功簽署圖書出版協議(或版權買賣協議)後,乙方依據所籤的圖書出版協議或版權買賣協議,在甲方應得收入中扣除_________%的費用作為代理費用;

2.乙方聯絡好圖書發行機構併成功簽署圖書發行協議後,乙方依據所籤的圖書發行協議,在甲方應得的發行收入中按回款以____%的比例分批扣除,作為代理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列印稿和電子文件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30日內通知乙方,雙方可另行商定交稿日期。

第七條 乙方應爭取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出版(或發行)上述作品,並於圖書出版後30日內負責將圖書樣書提交給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期代理出版(或發行)該書,應在代理期限屆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雙方另行商議續簽事宜。

第八條 乙方與有關圖書出版或發行機構簽定有效的圖書出版,版權買賣或圖書發行協議,即視為代理成功。

第九條 乙方應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在圖書付印前,乙方應負責將書稿清樣提交給甲方校閱一次;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將校改後的書稿退回給乙方。

第十條 在圖書出版後60日內,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提交的原書稿和照片等資料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雙方因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協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在六盤水市地區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雙方保證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組織,具有經營與經銷本合同指定產品的資格,並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的影印件。 第二條,代理銷售區域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行政區域為:六盤水地區(水城縣、鐘山區、六枝特區、盤縣特區)的城鎮與農村市場。

2.乙方同意為上述指定區域之代理商,並承諾全部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

第三條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銷售額、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

本合同有效期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 )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有優先權續簽合同約定的代理區域範圍和代理系列產品的權利。

3.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見附件

第四條產品採購及付款方式

1.甲方為乙方提供一批足夠的貨賒銷給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貨作為底貨鋪在市場上,當市場產生銷售須補貨時,乙方須及時向甲方現金訂(大寫: ¥ )元的貨。

1.訂貨時乙方應向甲方指定辦事機構發出書面訂貨單,訂貨單應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甲方收到訂貨單後經確認該筆訂貨是否有效。如確認訂貨有效,則每份訂貨單及確認函均構成一份獨立有效的買賣合同,本合同有關付款方式,交貨等相關條款可視為對該獨立合同的有效補充。

2.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後,乙方須3天之內支付貨款80%給甲方作為預付款,其餘20%須在甲方發貨前三天支付給甲方。

3.貨幣結算單位為人民幣,付款日期均為貨款已到達甲方賬戶的日期。

第五條 交貨與運輸

1. 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3---7個工作日內發貨。 2. 發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貨款的情況除外。

3. 乙方可自行來甲方指定地點提貨,亦可委託甲方代辦航空、鐵路、公路、快遞等形式的託運(乙方需出具委託書)。甲方承擔一般性貨物運輸和保險的費用(如鐵路,公路運輸)。如乙方要求特殊運輸方式(如航空和快遞),需出具委託書,運輸和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發貨後,將提貨單及發貨票隨後寄給乙方。

4. 乙方提貨時必須當場開箱驗貨。如發生貨物缺失、破損等,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並由相關承運部門提供貨品缺失、破損證明,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六條產品質量

乙方在銷售中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均可向甲方申請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承擔。

第七條產品退、換貨政策

1.在產品銷售過程中,若產生包裝破損,褪色等一切可能影響產品正常銷售的問題,由甲方負責調換。

2、當乙方因自身銷售或市場原因須對產品進行調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換貨的請求,甲方經對實際情況核實後,可以按照合同給予乙方退貨還款。

3、退款標準為乙方原採購貨品金額的100%,同時退貨產生的包裝,運雜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產品價格調整

為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1.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七個工作日將價格調整資訊通知到每一位經銷商。

2.對於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前(以正式執行調整後的新價格體系日期為準)已經發生採購的經銷商,不負責對經銷商已經採購的全部調價後產品進行差價補償。

九條雙方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訂的市場營銷方案的權利;

2有核定乙方特約經銷區域及特約經銷產品市場最低售價的權利;

3有稽核、規範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2. 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完成季度採購任務後,向乙方出據代理商證書及證明,維護乙方作為代理商的正當合法權益。

2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時所需的營銷、技術和廣告宣傳資料及相關的產品認證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區域範圍內進行其代理經銷產品的市場開拓與銷售工作時,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場支援方案中的相關條款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培訓支援、廣告支援等相關配套服務。

4向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5協助乙方做好貨物託運及調換工作;

6採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範市場秩序;

7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

3.乙方的權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經銷產品在產品特約區域的經銷權;

2享有甲方市場營銷方案的一切獎勵條款規定的權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戶服務方案的一切支援條款規定的權利;

4.乙方的義務

1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經營證件,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進行守法經營;

2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使用者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並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3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於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4不得擅自生產、偽造甲方之產品,並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工作;

5保持與甲方的持續溝通,及時反饋各種市場營銷資訊;

6乙方印製各種針對甲方的宣傳資料前必須呈甲方稽核,並經甲方書面許可後方能釋出;

7遵守甲方頒佈的年度營銷方案、客戶服務方案,並積極支援配合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

8不得以甲方名義與第三人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發生的經濟或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修改、終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材料(合同變更簡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宣稱此種情況存在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本合同特別約定除外)令雙方共同滿意地糾正、補救或消除這種情況,則申訴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並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內,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2、1 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之約定;

2、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式(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

2、3 出現不可抗拒力的情況,以至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

2、4 一方在公眾場所、傳媒等攻擊另一方的形象和聲譽,或自身公共形象嚴重敗壞。

3、經雙方書面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 一 條,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關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有重複的,以合同內容為主。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代理合同 篇3

簽訂地點:

甲方:佛山市蒙特利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區推廣、銷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區域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成功者陶瓷, 區域的代理商。

二、價格與提貨

1、提貨價格:

2、提貨地點、時間與方式:建議可由乙方每次提前一段時間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乙方自己到甲方來提貨,乙方自己負責運輸。

3、結算及付款方式:先付款後發貨。

4、其他約定: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的貨源供應,並確保產品質量。因乙方運輸、貯存不當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區域及銷售量進行監督。

3、甲方在乙方開業前有義務提供相對應的樣板。(備註:乙方必須支付相對應的樣板費,甲方必須在以後的貨款中返還乙方。

4、甲方對乙方的裝修補貼,按雙方商量協定 元/平方,共計 元。(人民幣)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制定代理區域的產品價格,可在代理區域內發展鄉鎮級經銷商,但應對鄉鎮級經銷商的行為對甲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2、乙方有義務在代理區域內對該產品進行宣傳;該區域內發生的侵害品牌權益的現象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只能在限定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銷售。

五、代理期限

共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若發現乙方跨區域銷售,按10000元/噸處罰乙方,並有權取消乙方代理權。

2、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偽劣產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損害甲方的商譽,不得透漏甲方商業祕密,每發生一次乙方應支付甲方 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權。

3、甲方必須按乙方提供的時間數量按時交貨,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損害乙方商譽,不得透漏乙方商業祕密,每發生一次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且乙方有權申請取消甲方代理權。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聯絡地址及電話: 聯絡地址及電話:

開戶銀行:

開 戶 名:

帳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專案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為____________㎡,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為____________㎡,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為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群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群樓以上物業:均價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群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群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______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______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______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______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為考核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核,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專案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a)基本代理費:

(1)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1%結算基本代理費。

(2)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結算基本代理費。

b)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於乙方作為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i代理費按每月10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為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為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i.代理期滿,甲方應在30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ii.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iii.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封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使用,若專案為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專案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專案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並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等並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後負責提供並製作該專案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2.負責

培訓售樓人員並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製作並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牆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dm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專案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為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專案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字,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a)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頻、物管費等。

b)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專案有關的效果圖製作。

c)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vi等宣傳品的印刷。

d)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e)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f)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影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a)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b)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c)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d)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e)售樓部電話費用。

f)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為前提條件)。頻道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專案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餘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於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合同五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若在乙方未進場前甲方無故單方提出解約,甲方應按6萬/月支付乙方作為相應補償,補償總額為6萬/月*月數(月數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雙方確認合同終止日)。

4、廣告及促銷活動經甲方同意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規定付款,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於終止合同5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

6、如因甲方原因,該專案緩建或者停工,則代理期相應增長。

7、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戶退定、退房的處理原則

專案在銷售過程中,若發生客戶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戶退房、退定發生後,乙方應將此銷售所得的代理費退還給甲方(甲方從未付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務期限和提前解約的規定

代理服務期限:

1.雙方按專案群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體銷售率未達到該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終止銷售活動。

3.在專案群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繼續銷售的權力。

4.在此期間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代理合同。

本協議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所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調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類似甲型流感等應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階段銷售任務時,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並結清已售房源代理費。

b:甲方未按規定支付代理費的且超過30日,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十四、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交由專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補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約人:______簽約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上海啟示商悟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使用者資訊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定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稽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資訊,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資訊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專案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專案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 委託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託內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專案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專案的背景情況、專案批准檔案(影印件)和專案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專案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檔案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檔案的編制。

(3)招標檔案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專案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檔案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檔案。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檔案、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 整理招標、評標檔案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五、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為本專案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檔案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六、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檔案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七、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時間: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訂立本合同,合同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購買內蒙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產,房屋面積80。33平米,房屋總價貳拾陸萬貳仟叄佰叄拾。

二、委託方式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以乙方名義向內蒙古躍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繳納首付款拾萬伍仟叄佰叄拾元,以乙方名義向銀行申請借款,乙方只是名義借款人,實際還款人為甲方。

三、產權過戶

乙方在五年內為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四、房屋居住權

甲方為實際購房人,擁有房屋的完全居住權,乙方應協助甲方領取房屋鑰匙。

五、違約金條款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協助甲方辦理房屋變更手續,應支付甲方肆拾萬違約金,但因甲方未能還清銀行借款導致不能辦理變更手續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回民區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北京市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勞動中路528號大華賓館28樓

電話:0731-88285888

甲方因 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盈長沙 字第 號),委託乙方為 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

【 】盈長沙 字第 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 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

時間:

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 (簡稱“甲方”)委託 (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若本合同中約定的相應價格因市場價格變化而需做出調整,調整方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由委託方支付,該費用不屬於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3、為保證乙方記帳、報稅工作的順利完成,甲方應於每月30日前(一般納稅人於次月15日前)將本月會計做帳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據及資料提供乙方;

4、甲方應保證移交給乙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及時而引起的多納稅、少納稅、漏納稅、遲納稅及相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5、甲方的經營地址、開戶銀行、法人、聯絡人、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應及時將變更後的詳細情況通知乙方,由於甲方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延誤了正常報稅及相關工作,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6、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___元。不屬於代理記賬的範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託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稅資料以及其他稅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託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並退回,並說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在每___的申報工作完成後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 __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燬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

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